纪事之三
← | 纪事之二 | 纪事 (三) 作者:文天祥 南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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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二十日,至北营,适与文焕同坐,予不与语。越二日,予不得回阙,诟虏酋失信,盛气不可止。文焕与诸酋劝予坐野中,以少迟一二日即入城,皆绐辞也。先是予赴平江,入疏言叛逆遗孽不当待以姑息,乞举春秋诛乱贼之法。意指吕师孟,朝廷不能行。至是文焕云:“丞相何故骂焕以乱贼?”予谓:“国家不幸至今日,汝为罪魁。汝非乱贼而谁?三尺童子皆骂汝,何独我哉?”焕云:“襄守六年不救。”予谓:“力穷援绝,死以报国可也。汝爱身,惜妻子,既负国,又蒨家声。今合族为逆,万世之贼臣也。”孟在傍甚忿,直前云:“丞相上疏欲见杀,何为不杀取师孟?”予谓:“汝叔侄皆降北,不族灭汝,是本朝之失刑也。更敢有面皮来做朝士?予实恨不杀汝叔侄。汝叔侄能杀我,我为大宋忠臣,正是汝叔侄周全我,我又不怕。”孟语塞,诸酋皆失色动颜。唆都以告伯颜,伯颜吐舌云:“文丞相心直口快,男子心。”唆都间云:“丞相骂得吕家好!”以此见诸酋亦不容之。)〉
不拼一死报封疆,忍使湖山牧虎狼?当日本为妻子计,而今何面见三光。
虎头牌子织金裳,北面三年蚁梦长。借问一门朱与紫,江南几世谢君王。
枭獍何堪共劝酬,衣冠涂炭可胜羞?袖中若有击贼笏,便使凶渠面血流。
麟笔严于首恶书,我将口舌击奸谀。虽非周勃安刘手,不愧当年产禄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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