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致病说
作者:恽代英
中华民国7年(1918年)9月15日
1918年9月15日
公布于东方杂志1918年15卷第9期
本作品收录于《东方杂志

细菌致病说之由来 编辑

  微生物学为法国科学家巴斯底Paster氏所创。其成立专科。在距今四十年之前。一八五七年。巴氏证知凡生物死后之腐败。皆由生存空气中之细菌吸食。以供其自身滋养之故。于是利用此理。发明罐头贮物法。由此可知食物不与细菌接触。即当永久不腐也。

  由是不及二十年。巴氏又宣布谓传染病之流行。亦由细菌所致。彼初试牛肿鸡瘟等症。使之互相传染。至一八八○年。乃发明种痘术。又五年。应用此术以治疯犬焉。

  一八八○年。德国科学家罗伯可赫Robert Koch发现肺痨菌。未几。罗佛勒Loeffier发现喉痧菌。梅几尼可夫Metchnikoff直承巴氏微生物学之业者也。发现白血球有扑灭侵入血液中病菌之力。梅氏此等发现。甚有价值。盖由此吾人乃知何以生存于此无数可畏病菌之中。而仍能保其生活也。

  如已死之动物。置之于生前所居同等温度之地。则细菌之侵入极速。其滋长之率亦钜。不顷刻而腐坏矣。然其生前何以能忍受此等细菌之侵袭。六七十年而不腐坏乎。病菌者不可抵御之物。彼之入于吾人之毛孔。犹鼠子之出入铁路之隧道。至其出入其他较大之器官。其自由无论矣。然吾人终能与之相持。而不受其害者。可知此中自有一种生活力。而此力至死即失丧。故死后顷刻。不胜细菌之侵袭而腐坏也。人身之组织。由细胞集合而成。其筋肉或皮肤之细胞。聚族以居。其状可比之如珊瑚虫然。此外尚有自由游行之细胞。是为白血球。为抵御侵入人身病菌之军队。梅几尼可夫言。就显微镜下观之。吾人可见白血球勇猛抵御微生物而呑食之之状态。白血球呑食若干量微生物后。亦力竭而死。此等之死白血球。即疱疖疮伤所现脓血之所由构成也。

  前九十年。白伦勋爵Von Beliring始创毒素反毒素之说。至近二十年。种痘及注射血清及反毒素之法。日益盛行。可以防止天花、癫狂、热病、霍乱、时疫、百日咳、猩红热、脑膜炎、伤风等病。或就病既起而疗治之。甚至风湿一症。亦以为系菌类之病。现已得二种痘苗。皆有疗治风湿之功用。将来此二种用于注射之菌类中。必可发明其某一种为此病之原因也。

  故在今日。吾可分病之种类如下。

  (一)未经发明病菌之病。如不消化症、尿崩症、血枯症、乃至足茧、肥胖等。无关于外来生物之侵害。

  (二)业经发现病菌、及合用之痘苗反毒素之病。如肠热喉痧是。

  (三)业经发现病菌。而未有痘苗。经医界承认为满意者之病。如杨梅及肺痨是。

  (四)未经发现病菌。而先发明合用之痘苗者。如天花症、犬瘈症、及小儿惊风症等是。

病菌与病魔 编辑

  吾人用药之习惯。乃自古代野蛮之药师与巫者相传而来。彼等以为此有毒之药。有驱逐病魔之功。盖以人之有病。由病魔之侵入人身所致。故驱逐病魔。为治病良法也。在病魔之迷信。既经排斥。病菌之原理。尚未发明之时。病之原理及用药之故。无充足理由以解释之。仅谓病为由违反自然律所致。自病菌之发明。有一定之物。可指为疾病之原因。且古人病魔之说。恃古代宗教为之根本。近日病菌之说。则一以科学为依据。由实地试验而知之。试入科学家之试验室。可于显微镜中亲见有蠕蠕动者。是即疾病之源。其视病魔之附会。相去可以道里计耶。

灭菌法 编辑

  既知病菌之原理。得对待病菌之法有四种。(一)扑灭身外之病菌。(二)病菌之已入体中者。用化学的毒液扑灭之。(三)使患者由生理方面。辅进其抵抗病菌之能力。(四)就马牛或豚鼠等身中。取其由抵抗病菌所生物质。而注射人身。以增进人身抵抗之力。

扑灭身外之病菌 编辑

  吾人如能使病菌不入身内。即不有菌类病之发生。因此硏究扑灭病菌之计画。然防御不可见之物。为吾人至不易之事。病菌之微。其出入于极微之穴孔。数千万枚。可跳跃于鍼端之上。而绰然有馀裕。则其难防。又何待论乎。就喉痧菌言。 一勺之多。以五百万兆枚计。而每一病菌。足以致人于病。其效力与百万病菌等。故一勺之肠热病菌。其三千分之一。即足以扫除一切人类。故如欲致一家于死亡之运命。初不待二个以上之病菌。彼不待雌雄之交尾。抑且彼本无雌雄之别。其生殖盖纯然分裂也。每一病菌。在半小时可分为二。及一小时而四矣。二小时而十六矣。四小时而二百五十六矣。逾一日之久。其数当不可计。逾一星期之久。虽使塡塞大海。以成为陆地。亦无难矣。

  观于病菌分殖之速。不急图之。人类且将灭迹于地上。故凡发见一病菌。或想像其存在于某地者。吾人必尽力扑灭之。扑灭之法。即所谓免疫法是也。夫免疫法者。与古代清洁主义无异。污秽致病。清洁免疫。此定理也。稍进用热力与化学品。以辅助扑灭一切可见不可见之人类仇敌。此皆对待身外病菌之方法也。

扑灭身内之病菌 编辑

  至对待身内病菌之方法。较为不易。何者。此不良之菌类。所恃以生活之血液。即为人生细胞之所恃以为养料。今以毒汁毒杀菌类。而欲无害于吾人生命所托之细胞。此无异置毒于池。以杀鲶鱼。而欲无伤于其同时寄居之鲟鱼也。各种细胞之生活状态。大抵与病菌相等。故凡毒汁之可以杀一种病菌者。至少亦足大伤他种细胞。或亦能毒杀之。夫细胞对于毒汁之抵抗力。其大小固不必皆同。故有能毒杀一种细胞。而不能毒杀他种者。惟病菌在生物中。其程度较人生细胞为卑贱。故其对于毒汁之抵抗力较大。用药者未能扑灭病菌之前。而人生细胞。先不胜其戕贼矣。

  医学界之发明。必得能加害于病菌之毒汁。而同时无害于人类细胞者。如金鸡纳之治疟。无损于人身组织。近如撒尔发散。为治杨梅之最良毒药。而无所损于细胞。在此药未发明以前。医士多用水银。以为梅毒之圣药。不知水银为物。若用之过量。其力固足以杀梅毒之菌。即地上一切生物。亦皆可以杀之也。又如外伤疱疖痈疽等。于一定地方。易受外界菌类侵袭之病者。防腐剂之使用。实为必要。以所杀者为病菌。虽因此有伤人类之细胞。而新细胞不旋踵而生。初亦无害。且吾人欲扑灭细菌。当确认仇敌之所在。不可自戕其重要之细胞。于是种痘术及血清反毒素之法兴矣。

种痘疗病术 编辑

  种痘以防传染病。其方法之发明。在病菌学说出现以前。盖二三百年前。欧洲天花盛行。女子之能幸而不麻其面者。人皆以为奇美而不易见。此时之人。以天花乃不可免之病。而病愈者乃终身有益之事。以为可以不复犯。此等意见。盖犹今日乡民之以疹痳为不可免之病也。然麻面者非人之所欲也。即不免于麻面。亦欲不较他人为特甚。故彼等注意考察。觉有时天花之症。较他时所流传为轻。而轻症来时。凡未染天花者。皆愿得于此时患之。以求速愈。然有欲患而不得患之者矣。医士乃设法割破此人之臂。而以患天花者身上之疮痂接种之。此即种痘术之第一步也。既而又有人渐察知取牛乳之婢女。多不患如城市中流传猛烈之天花症。因悟此系彼曾染牛痘。故足以保护之。于是乃进而发明取牛所患痘症。移种于人身。此则所谓种牛痘也。

  种牛痘之法。使其为害。限于所接种之一部分。如痘苗清洁。其中不含他种病菌。则所种之痘。其患甚轻。然手术不慎。或痘苗乃取自污浊之人体。而非取于幼犊之身者。则可因而传染梅毒。脊柱炎。若有其他更恶之病菌。与痘苗相混。其结果更不良焉。

  凡患真正之天花一次者。其后常不复患此病。惟间有例外耳。牛痘既与天花同为痘类。古代发明家以为患牛痘一次。其后亦可不患天花。虽自病菌学说论之。各种之病。皆由各种不同之病菌而生。牛痘之菌。非即天花之菌。惟以其为同类。故有密切关系。可以发生相似之毒。身体既能抵抗牛痘之毒。则自易于抵抗天花病菌之毒。而驱除之。至二种病菌。究为何物。则皆未经发明也。

血清与反毒素 编辑

  用血清及反素毒以抵抗病菌。此亦对待病菌之一法也。此法之用意。甚为神奇。盖以人工助身体以抵抗病菌。为古人所不及赞一辞者。

  凡病菌之所谓病。由菌类聚集。而排泄一种毒汁。影响及于人身细胞之结果。血清疗病法之最要的根据。为反毒素之原理。病菌毒汁。生于体中之时。同时体中或血中。即发先一种反对之物质。谓之反毒素。此反毒素。能克服病菌。消灭其所生毒汁。以此等抵抗病菌之原素。由血液中产出。故可由一种动物体中所生之此等原素。用血清注射法。移注之于人身。亦有同一抵抗病菌之效力。此血清疗病法之原理也。此法之意。非谓经血清注射以后。能增加身体上对于某种病菌之抵抗力。而疗治之。或无病者能保不再罹此病。其故因凡曾罹某种专染病者。即不易更罹此同一之病。则知其身已生一种特质。足以抵抗此项之病菌也。病菌之毒汁为毒素。则消灭病菌毒汁之物质为反毒素。然此等物质之化学的性质与成分。均未能发明。但以其居于血清之中。名曰血清反毒素。预防喉痧与肠热症之血清。其成绩最为人所注意。今述制造喉痧症反毒素之方法如左。可谓制造一般反毒素之比例。

  喉痧症之病菌。取自人之喉中。生殖之于稀羹之中。俟其所生毒素渐多。乃将此生活之病菌。用炭酸剿灭而滤除之。于是以此含毒素之水。射于健康之幼马体中。此毒素三分之一滴。即足杀豚鼠八尾。其效力可谓巨矣。于是此马患热病。其所以不患喉痧症者。因病菌已剿灭故也。俟马热病既退。则又与以略多量之毒素。使其再发热。如此逐渐增加毒素之量。行之数月。此马居然能胜多量喉痧毒汁而无恙矣。盖每次增加注射毒汁之时。此马即发生多量反毒素。足以抵抗毒汁。而不受其害。于是取出其血中之血清。注射于人之脉管中。以疗治喉痧。遂奏奇效矣。

  为人类产血清最合宜之物。莫过于马。然各种动物。皆经试验。亦具有此能力。数年前一德国医士言。彼已发明疗治肺痨之血清。因以前之实验者。从多数热血动物体中。取此项血清。故不能得。彼今取之于鳖。居然成功。所惜者。彼既不肯吿其同业。如何能使鳖患肺痨。而发生此项血清。其同业亦遂不承受彼之血清而屏逐之。至今仅引为笑谈焉。

  血清疗法之较种痘疗法为优者。以血清中无生活之菌类故也。血清学中。包含有人体血液之化学。此乃化学中最复杂最玄秘最晦昧之一部分。依此学言之。凡注射一种动物之血。于他一种动物血液中。常发生极奇特之效果。然反对者则谓以人之血清注射他人。其有效诚不诬。以动物之血清注射于人。人之血液。骤加变动。而分解所注射动物之血清。则劳而无益。总之自血清发明。将来或借此法可致人于长生不老之域。为科学界名誉之中心。或因医界之进步。而血清二字。逐渐成为历史上名词。皆未可知。医界之见解。月异而岁不同。此时代风行之学说。不久而匿迹销声。另由一完全不同之意见代起。此乃常见之事。而在今日。则如喉痧。如肠热。舍此初无治法。造福人类。不可诬也。

卫生为拒菌之根本 编辑

  虽然。欲建造健康。疗治病患。最重要之事。为加增生活力。盖人之有正当的健康者。必内部清洁。机能健全。滋养适当。抵抗力甚高。则病菌不能侵入之。故此正当的健康。即能隔绝病菌之维一方法。试举二家庭为例。此二家庭。皆居于同一病菌充塞之环境也。然在一家。则见健康茁壮强有力从不患病之小儿。其滋养甚佳。活泼而向上。显然一生活力健全之小儿也。其邻居之小儿。则面白柔弱。时罹此病。时罹彼病。若终其生命。不过永远对于病之战争而已。故患痳症方愈。又患猩红热矣。不数星期。又患喉痧矣。又患百日咳矣。又患痄腮疔疮发炎。乃至惊风矣。吾此言初非形容过当。此类小儿。吾人应不难见之。试问前述一小儿。与此小儿居于同一之环境。乃能逃避此一切之病。并有时能逃避不可逃之小儿病。其故何欤。此即一能隔离病菌。而其一特别易染病故也。由是以思。病菌之真正意义。究为菌类足以致人于病乎。抑病之易于招致菌类乎。抑病之生。菌类之聚集。皆由其他原因之所致乎。夫病菌者。无往而不存在者也。空气者。充满传染病之分子者也。向使人类易于染受菌类病。并无天然之抵拒力。则不终日且灭其种。且一人之死。必不独患某种之病。其所患病。必复杂至不可辨也。更就事实论之。固有若干种菌类。普通具于人人体中。尤以肠管为多种菌类聚集之处。然此等菌类之在人体中。不发生特别之病患者。不名之为病菌。所谓病菌者。多为不常存在于健康人身之物。如肠热菌之存在。必引起肠热症。是其例也。然肺痨之病菌。存在于人身内外者甚多。即未有犯肺痨明证之人。其呼出之气中。仍常有此项病菌之存在。故肠热症称为急传染症。肺痨症称为缓传染症。然无论缓急二性。要之吾人决非一经接近病菌。即得传染也。有医士言。彼曾偶误取一甁。含无量数肠热菌之液体。以为水而飮之。然卒无害。又如一家之人。所飮水或乳中。有同时含此项病菌者。然或染病。或无恙。又如以肺痨论。城市居民。每日接近此项病菌。无虑数百次。亦未见人人生肺痨。皆其例也。

  隔离病菌之能力。视各种病菌及各个人生活力而异。有一种病菌。于一千人中。九百九十九人皆无所害。而其他之一人。则大受其害焉。又其人能抵抗九百九十九种之病菌。独不能不屈服于其他之一种。美国卫生部所调查。谓二千零七十人中。与惊风病接触而传染者。仅十四人。此外之二千零五十六人。果以何力抵抗此病菌而不病乎。此必有一种能力。而为上述十四人所未有者明矣。然则非病菌致人于病也。无抵抗力致人于病。槪可知矣。

  然则吾人由此可得一结论。即凡疾病之生。必有二种原因。一为病菌。 一为病者对于病菌之承受性。即抵抗力之强弱。或有无。是也。如燃煤气灯者。问小儿何物能燃烧乎。彼必曰煤气。然如彼他日而习化学。自知空气中酸与炭气和合。乃能燃烧。徒有煤气而无空气之不能燃烧。犹徒有空气而无煤气之不能燃烧也。病菌与疾病之关系。亦复如是。故个人卫生及体育。乃抵抗无量不可见而常时侵袭吾人之仇敌。最完满安全之方法也。 (青年进步)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1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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