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第S-15/1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第S-15/1号决议
A/RES/S-15/1
又名:出席大会第十五届特别会议的各国代表的全权证书
制定机关:联合国大会
1988年6月14日
1988年6月25日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大会第十五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决议

原始文件参见此处

S-15/1. 出席大会第十五届特别会议的各国代表的全权证书

A

  大会

  核可全权证书委员会的第一次报告。[1]

1988年6月14日
第20次全体会议

B

  大会

  核可全权证书委员会的第二次报告。[2]

1988年6月25日
第22次全体会议


  1. 《大会正式纪录,第十五届特别会议,附件》,议程项目3,A/S-15/36号文件。
  2. 同上,A/S-15/36/Add.1。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根据ST/AI/189/Add.9/Rev.2第2条(仅供英文版),下列联合国文件在全球属于公有领域:

  1. 官方纪录(会议、逐字、摘要记录等);
  2. 带有联合国标志发布的文献;
  3. 主要设计通知公众关于联合国活动的公开信息资料(不含供销售的公开信息资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