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第S-15/1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第S-15/1号决议 A/RES/S-15/1 又名:出席大会第十五届特别会议的各国代表的全权证书 制定机关:联合国大会 1988年6月14日 1988年6月25日 |
原始文件参见此处。 |
S-15/1. 出席大会第十五届特别会议的各国代表的全权证书
A
大会,
核可全权证书委员会的第一次报告。[1]
1988年6月14日
第20次全体会议
B
大会,
核可全权证书委员会的第二次报告。[2]
1988年6月25日
第22次全体会议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根据ST/AI/189/Add.9/Rev.2第2条(仅供英文版),下列联合国文件在全球属于公有领域:
- 官方纪录(会议、逐字、摘要记录等);
- 带有联合国标志发布的文献;
- 主要设计通知公众关于联合国活动的公开信息资料(不含供销售的公开信息资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