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77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76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77号
S/PRST/1994/77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94年11月30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78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1994年主席声明》和《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在1994年11月30日第3474次会议上审议题为“阿富汗局势”的项目时,安理会主席以安理会的名义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赞赏地注意到联合国阿富汗特派团在马哈穆德•梅斯蒂里大使率领下取得的进展,和秘书长1994年11月22日的报告(A/49/688)。
“安理会充分支持特派团与阿富汗代表进行广泛磋商及其关于终止派系斗争、展开政治和解进程和开始阿富汗复原和重建工作的建议。
“安理会欢迎交战各方和其他阿富汗代表接受通过设立一个基础广泛和有充分代表性的权威理事会来逐步实现民族和解进程,该理事会将:(1)谈判和监督停火,(2)成立一支国家安全部队来收集和保护重武器并维持全国安全,(3)成立一个过渡政府来为民选政府奠定基础,可能利用诸如‘大会’一类传统决策结构。
“但是,安理会严重关切地注意到阿富汗境内交战各方继续进行战斗,使该国无辜人民继续遭受苦难、死亡和贫穷的折磨,呼吁立即停止这些毫无意义的摧残性攻击。
“安理会要求所有国家采取必要步骤来促进阿富汗境内的和平;防止武器、弹药和军事用品继续流向阿富汗境内交战各方;并结朿这一摧残性冲突。
“认识到饱受战争摧残的阿富汗的复原、重建和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进一步实现可靠的停火,并发展可行的政治进程,安理会敦促所有国家支持特派团的建立和平建议,和确认其在建立和平进程上发挥的首要作用。
“安全理事会要求所有国家尊重阿富汗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格避免干预阿富汗内政,尊重阿富汗人民决定其自身命运的权利,并重申愿意协助阿富汗人民在其国内实现他们期望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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