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1年第1号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1年1月11日安全理事会第4255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索马里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赞赏地注意到2000年12月19日秘书长关于索马里局势的报告(S/2000/1211),并重申致力于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全面、持久地解决索马里局势,同时铭记尊重索马里的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统一。

  “安全理事会欢迎并支持阿尔塔和平会议的成果,即设立过渡时期国民议会和过渡时期全国政府。它表示感谢吉布提政府和人民在召开和平会议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此外,它赞赏地确认政府间发展管理局(发展局)为这一进程所提供的动力,包括2000年3月在吉布提举行的部长级会议延长了任务期限。

  “安全理事会还欢迎过渡时期全国政府努力推动索马里内部的和解。它强烈敦促该国所有政治团体,特别是没有参加阿尔塔和平进程的团体,与过渡时期全国政府进行和平和建设性的对话,以推动民族和解,促进《过渡时期全国宪章》所要求的定于2003年举行的民主选举。它还呼吁所有团体,特别是各武装运动支持和参加过渡时期全国政府所进行的复员工作。它鼓励过渡时期全国政府本着建设性对话精神,继续争取该国,包括东北和西北地区所有团体参加,以期为通过民主进程建立永久性治理安排作出准备。

  “安全理事会强调索马里在重建和发展方面面临巨大挑战,并且立即需要紧急援助,特别是在复员(特别注意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传染病的措施)、解除武装和修复基础设施等领域。它吁请联合国、其会员国和专门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布雷顿森林机构协助应付这些挑战。

  “安全理事会强调尊重人权和国际法的重要性,关切地注意到索马里几个地区,包括摩加迪沙的人道主义局势和安全局势仍然脆弱。它强烈谴责武装团伙袭击平民和人道救援人员,并吁请所有索马里人充分尊重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非政府组织人员的安全与保障,保证他们有完全的行动自由,能够安全进出索马里各地。

  “安全理事会重申所有国家都有义务遵守1992年1月23日第733(1992)号决议所规定的措施,并敦促各国采取必要步骤充分执行和实施军火禁运。它强烈谴责非法供应武器给索马里境内人员的行为。它重申呼吁所有国家、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与实体向1992年4月24日第751(1992)号决议所设委员会报告可能违反军火禁运的情况。

  “安全理事会坚决要求所有国家不对索马里国内局势进行任何军事干涉,并且不利用索马里领土来破坏该分区域的稳定。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长打算设立一个索马里建设和平信托基金。它注意到,尽管索马里最近出现了积极的事态发展,但该国的安全局势仍然令人严重关注。因此,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提出设立索马里建设和平特派团的提议。这一提议应特别注重该国的安全局势,扼要说明进一步推动和平进程的可能方法。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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