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2年第7号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2年3月28日安全理事会第4499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安哥拉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欢迎安哥拉政府3月13日的公报(S/2002/270),认为公报对结束冲突和恢复民族和解进程采取积极、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态度,并呼吁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安盟)表明它也持有类似立场,以期通过安哥拉全面停火等途径实现民族和解。

  “安全理事会敦促安盟确认这个体面结束冲突的机会具有历史意义,明确积极地响应政府的和平倡议,充分执行《卢萨卡议定书》(S/1994/1441,附件),包括摒弃使用武力和彻底非军事化,并重新进入政治生活,以便为民族和解进程作出重要贡献,实现其使安哥拉充分民主的理想。

  “安全理事会承认安哥拉政府在这个进程中的积极主动行动,还承认一个和平的安盟可以发挥重大作用,强调其他政党和包括教会在内的民间社会必须在国际社会支持下发挥作用。

  “安全理事会期望安哥拉政府在情况许可时尽快履行承诺,并指出,安哥拉政府的努力和行动将积极鼓励国际社会作出反应,包括提供除人道主义援助外的援助。

  “安全理事会呼吁安哥拉政府进一步确保和平进程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包括在第一阶段和以后阶段与联合国合作。安理会期待着副秘书长/非洲特别任务顾问同安哥拉政府进行讨论,阐明联合国的作用。

  “安全理事会强调,联合国与安哥拉政府密切合作在执行《卢萨卡议定书》方面可望发挥积极作用,并注意到需要同安哥拉政府协商,考虑到安哥拉的最新事态发展,在2002年4月15日前延长并可能重新确定联合国安哥拉办事处(联安办事处)的任务。

  “安全理事会宣布支持各方充分执行《卢萨卡议定书》,愿意同各方在这方面作出努力,强调一旦安盟准备提出它的成员,联合委员会就必须重新开始工作。安理会呼吁政府便利安盟重新参加委员会的工作,同时指出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目前情况,通过共同协议添加《卢萨卡议定书》,而不改变《卢萨卡议定书》的基本性质和原则。

  “为了推动和平谈判,安全理事会准备同安哥拉政府协商,考虑适当和具体地豁免和修改1997年8月28日安全理事会第1127(1997)号决议第4(a)段规定的措施。

  “安全理事会欢迎安哥拉政府关于促进安盟政治改组和完全自由地挑选领导人以便有合法对话人参加民族和解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强调,和平进程的合法性取决于各政党和民间社会不受干扰地发挥真正的作用和进行充分的参与,以及在处理民族和解问题上具有灵活性;

  “安全理事会关注安哥拉严重的人道主义局势、特别是国内流离失所者的状况继续恶化,呼吁安哥拉政府加快工作,让所有需要人道主义援助的人都能充分和立即获得援助;安理会欢迎安哥拉政府决定把人道主义援助列入把领土行政管理延伸到安哥拉全国各地的计划,并期望安哥拉政府通过商定的协调机制同国际捐赠者全面合作,迅速制订适当和有效的人道主义反应,包括排雷活动。

  “安全理事会请安哥拉政府尽早向安理会通报和平进程各方面的情况、民族和解情况和人道主义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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