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6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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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6年2月24日安全理事会第5380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厄立特里亚与埃塞俄比亚间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欣见《阿尔及尔协定》各见证方(“各见证方”)于2006年2月22日在纽约成功举行会议,欢迎他们努力解决厄立特里亚与埃塞俄比亚之间目前的僵局,以便促进双方之间的稳定,并为该区域的可持续和平奠定基础。
“安全理事会呼吁双方显示最大程度的克制,避免相互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安全理事会强调,双方对全面、无条件和迅速执行《阿尔及尔协定》负有主要责任。
“安全理事会回顾,根据《阿尔及尔协定》,厄立特里亚与埃塞俄比亚均同意接受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的划界和标界裁定为具有约束力的最终裁定。
“安全理事会在此方面呼吁双方与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合作,立即执行该委员会的各项裁定。
“安全理事会促请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与双方举行会议,为恢复标界作准备,并强力敦促双方出席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会议,与该委员会合作,遵守其具体规定的要求,以便圆满完成标界进程。
“安全理事会赞扬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特派团(埃厄特派团)所发挥的作用,再次表示深切感谢部队派遣国对埃厄特派团工作的贡献和奉献。
“安全理事会要求双方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430(2002)号和第1466(2003)号决议,允许埃厄特派团不受限制地执行任务,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出入便利、协助、支持和保护,以便特派团执行任务,包括协助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迅速、有序地执行划界裁定这一规定的任务。
“安全理事会吁请各会员国继续支持埃厄特派团,并为安全理事会第1177(1998)号决议所设并在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两国政府2000年12月12日所签署的《全面和平协定》第4条第17款中提及的信托基金提供捐助,以此支持标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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