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4年第14号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4年7月28日安全理事会第7226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恐怖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第1267(1999)、第1373(2001)、第1989(2011)、第2129(2013)、第2133(2014)和第2161(2014)号决议,强调会员国有义务防止和制止为恐怖主义行为提供资助,严重关切有报道称被安全理事会1267/1989委员会列名的恐怖团体“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和“胜利阵线”可以出入和夺取叙利亚和伊拉克的油田和输油管线,特别为此指出,同这些实体进行的任何石油买卖都不符合安理会的决议,所有国家都要确保本国国民和本国领土内的人不向这些实体买卖石油。

  “安全理事会重申,它坚决致力于维护叙利亚和伊拉克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并为此强烈谴责任何有恐怖主义团体参与的直接或间接买卖叙利亚和伊拉克石油的交易。安全理事会还强调,如果这些团体被安全理事会1267/1989制裁委员会列为与“基地组织”有关联的团体,这种交易即构成对恐怖分子的财政资助,可能导致更多的制裁列名。

  “安全理事会关切地注意到,恐怖组织掌控的所有油田和相关基础设施可以为恐怖分子带来重大收入,以用于进行招募,包括招募外国恐怖主义作战人员,并加强其组织和进行恐怖袭击的行动能力。

  “安全理事会提醒所有国家注意,它们必须确保本国国民和本国领土内的人不直接或间接地同“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和“胜利阵线”进行或为其进行任何商业或金融交易,特别是涉及叙利亚和伊拉克石油的交易。

  “安全理事会还强调,所有会员国必须履行义务,确保本国国民和本国领土内的人不捐款给安全理事会1267/1989委员会指认的个人和实体。

  “安全理事会促请所有会员国在获得这些活动的信息时,将其提交1267/1989制裁委员会注意,并就此同安全理事会密切合作。”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根据ST/AI/189/Add.9/Rev.2第2条(仅供英文版),下列联合国文件在全球属于公有领域:

  1. 官方纪录(会议、逐字、摘要记录等);
  2. 带有联合国标志发布的文献;
  3. 主要设计通知公众关于联合国活动的公开信息资料(不含供销售的公开信息资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