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436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435(2002)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436(2002)号决议
2002年9月24日安全理事会第4615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437(200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塞拉利昂局势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
申明所有国家均承诺尊重塞拉利昂的主权、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
欢迎2002年5月在塞拉利昂举行的和平选举,并赞扬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提供的支助,
表示关切马诺河区域的安全局势仍然脆弱,特别是利比里亚境内发生冲突,以及难民众多,该区域的平民、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承受人道主义后果,并强调马诺河联盟各国之间合作的重要性,
重申必须在塞拉利昂全境切实巩固国家权力,由国家有效控制和管理钻石产地,使前战斗人员重返社会,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不受阻碍地自愿返回,充分尊重人权和法治,特别注意保护妇女和儿童,并强调联合国继续支持塞拉利昂政府实现这些目标,
欢迎启动塞拉利昂问题特别法庭和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并强调它们对采取有效行动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和追究责任并促进和解至关重要,
欢迎在发展塞拉利昂警察和武装部队的能力方面取得的进展,但认识到仍需进一步予以加强,使它们能独力维持安全与稳定,
强调联塞特派团继续支持塞拉利昂政府对于巩固和平与稳定至关重要,
审议了秘书长2002年9月5日的报告(S/2002/987),特别是关于调整联塞特派团兵力的提议,并强调在作出这些调整时,联塞特派团需要保持适当的军事能力和机动性,
1. 决定将联塞特派团的任务期限自2002年9月30日起延长六个月;
2. 表示感谢向联塞特派团派遣部队、民警和支助人员的会员国和已经承诺这样做的会员国;
3. 注意到秘书长2002年9月5日报告(S/2002/987)第26至第36段和第58段所述调整联塞特派团的规模、组成和部署的提议,并注意到塞拉利昂安全局势的改善;
4. 敦促联塞特派团,根据对安全情况以及塞拉利昂安全部门负责国内外安全的能力的评价,完成秘书长计划的第1和第2阶段,包括在八个月内削减部队4 500人,同时考虑到需要完成的必要安排,并请秘书长在每一阶段结束时和每隔一定期间向安理会通报联塞特派团在执行调整和规划后续阶段方面取得的进展,并提出任何必要建议;
5. 表示关切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多方捐助者信托基金的资金继续短缺,并敦促塞拉利昂政府积极争取重返社会工作所急需的额外资源;
6. 欢迎塞拉利昂政府的国家复苏战略,并吁请各国、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协助范围广泛的各项复苏工作,在即将召开的协商小组会议上承诺更多的财政支助;
7. 强调发展塞拉利昂政府的行政能力,特别是有效、可维持的警察部队、军队、刑罚系统和独立的司法部门,是长期和平与发展所必需的,因此敦促塞拉利昂政府在捐助者和联塞特派团根据任务规定提供的协助下,加快在该国全境巩固民政当局和公共服务,并提高安全部门的行动效能;
8. 注意到塞拉利昂政府为有效控制钻石开采区作出的努力,对开采区持续动荡不安表示关注,敦促塞拉利昂政府紧急制定并执行一项管理和控制钻石开采活动的政策;
9. 强调必须在塞拉利昂警务部门主持的指导委员会领导下,根据对警察的培训和发展需求的详细分析,采用协调一致的方式加强塞拉利昂警察,注意到秘书长建议加强联合国民警支持这一进程的作用,支持联塞特派团部署至多170名民警,根据指导委员会的建议按需征聘,并请秘书长在下一次报告中向安理会通报根据指导委员会的决定部署联合国民警的情况;
10. 重申大力支持塞拉利昂问题特别法庭,欢迎法庭投入运作,鼓励捐助者向特别法庭信托基金慷慨捐款和迅速支付现有的认捐,并敦促联塞特派团迅速与特别法庭商定一项谅解备忘录,以便按照第1400(2002)号决议第9段的要求迅速提供一切必要的行政和相关支助,包括确认和保护犯罪现场;
11. 欢迎在设立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方面取得的进展,并敦促捐助者为委员会的订正预算紧急承付款项;
12. 鼓励马诺河联盟各国总统继续对话和履行其建立区域和平与安全的承诺,并鼓励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和摩洛哥重新努力,以求解决马诺河联盟区域的危机;
13. 欢迎秘书长承诺为利比里亚境内的冲突找出解决办法,包括设立一个联络小组,以在该分区域建立和平,要求利比里亚武装部队和任何武装集团不要非法侵入塞拉利昂领土,呼吁所有国家充分遵守安理会各项有关决议,包括完全禁止向利比里亚运交武器和军事装备,并鼓励塞拉利昂武装部队与联塞特派团一道在与利比里亚接壤的边境保持严密巡逻;
14. 鼓励塞拉利昂政府按秘书长2002年9月5日的报告(S/2002/987)第47至第48段所述,特别注意受战争影响的妇女和儿童的需要;
15. 欢迎联塞特派团采取步骤防止对妇女和儿童的性虐待和性剥削,并鼓励联塞特派团继续执行绝不容忍联塞特派团雇用的任何人犯下任何此种行为的政策,同时呼吁有关国家采取必要措施,将应对这种罪行负责的本国国民绳之以法;
16. 鼓励联塞特派团在其能力范围和部署地区内继续支助难民和流离失所者自愿回返,并敦促所有利益有关者继续为此开展合作,履行2000年11月10日《阿布贾停火协定》(S/2000/1091)规定的义务;
17. 欢迎秘书长打算密切审查塞拉利昂境内的安全、政治、人道主义和人权局势并在与部队派遣国和塞拉利昂政府适当协商后向安理会提出报告和任何其他建议;
18.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615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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