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363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362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363号决议
1974年11月29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364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363(1974)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联合国脱离接触观察员部队的报告(S/11563),

注意到为建立中东地区持久和公正的和平所作的努力,和该地区局势的发展,

对该地区目前的紧张状态表示关切

重申关于部队脱离接触的两项协定,只是执行安全理事会第338(1973)号决议的一个步骤,

决定

(a)要求有关各方立即执行安全理事会第338(1973)号决议

(b)将联合国脱离接触观察员部队的任务延长六个月;

(c)秘书长于这六个月期间届满时,提出关于局势发展和执行安全理事会第338(1973)号决议所采措施的报告。


第一八〇九次会议以十三票对零票通过。 1


1 二理事国(中国和伊拉克)未参加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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