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406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40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406号决议
1977年5月25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407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一九七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406(1977)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一九七七年一月十四日第403(1977)号决议

注意到秘书长按照第403(1977)号决议第8段的规定于一九七七年四月十八日给所有国家的信,

又回顾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第232(1966)号决议和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第253(1968)号决议分别确定和重申南罗得西亚的局势构成了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

审查了根据一九七七年一月十四日第403(1977)号决议设立的博茨瓦纳特派团提出的报告,

听取了博茨瓦纳外交部长关于南罗得西亚种族主义非法政权对博茨瓦纳继续采取攻击和挑衅行为的说明,

深信对南罗得西亚邻国博茨瓦纳的国际支援,是促成南罗得西亚问题的解决所必需的,

1.表示充分支持博茨瓦纳政府为维护其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所作的努力;

2.感谢秘书长作出了安排,派遣特派团前往博茨瓦纳查明所需要的援助;

3.满意地注意到博茨瓦纳特派团的报告;

4.完全同意根据第403(1977)号决议设立的博茨瓦纳特派团所作的评价和建议;

5.进一步完全同意一九七七年四月十八日秘书长给所有国家的信中要求对援助博茨瓦纳的问题给予最迫切的注意,并对博茨瓦纳提供其紧急需要的财力、物力援助的呼吁;

6.欢迎秘书长在总部设立特别帐户,接受通过联合国对博茨瓦纳的捐助;

7.联合国和各有关组织及规划机构,包括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在博茨瓦纳特派团报告所述的各个领域,向博茨瓦纳提出援助;

8.秘书长对援助博茨瓦纳的问题继续予以注意,并向安全理事会随时提供情况;

9.决定继续处理这个问题。


第二〇〇八次会议未经表决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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