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一六二一(特三)

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一六二一(特三)
A/RES/1621(S-III)
又名:出席大会第三特别届会代表全权证书
制定机关:联合国大会
1961年8月25日
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一六二二(特三)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大会第三特别届会所通过决议案

原始文件参见此处

一六二一(特三).出席大会第三特别届会代表全权证书

  大会,

  核准全权证书审查委员会报告书。[1]

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一〇〇五次全体会议。


  1. 大会正式纪录,第三特别届会,附件,议程项目三,文件A/4854。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根据ST/AI/189/Add.9/Rev.2第2条(仅供英文版),下列联合国文件在全球属于公有领域:

  1. 官方纪录(会议、逐字、摘要记录等);
  2. 带有联合国标志发布的文献;
  3. 主要设计通知公众关于联合国活动的公开信息资料(不含供销售的公开信息资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