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一一八
一一八(一九五六).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三日决议案
〔S/3675〕
安全理事会,
备悉理事会中各方所作陈述,及联合国秘书长与埃及、法国及联合王国外交部长所述关于苏伊士问题试探会谈之发展情形,
同意苏伊士问题之任何解决办法,应符合下开要求:
(一)运河应自由通航,无公开或隐蔽之歧视,此点包括政治及技术方面在内;
(二)埃及主权应予尊重;
(三)运河之经营管理应不受任何国家政治之影响;
(四)规定通航费及其他费用之方式,应由埃及与各使用国协议决定之;
(五)收入之适当部分应拨供发展之用;
(六)遇有争端时,苏伊士运河公司与埃及政府未能解决之事项,应由公断解决,并须有适当任务规定,及清偿应付费用之适当办法。
第七四三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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