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一二

一二(一九四六).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日决议案

  安全理事会,

  决议:

  一.邀请希腊及南斯拉夫两国代表前来参加讨论,但无投票权;

  二.邀请阿尔巴尼亚及保加利亚两国代表前来理事会,俾理事会听取其所愿提出之声明;

  三.倘安全理事会日后断定所审议之事项系一争端,则将邀请阿尔巴尼亚及保加利亚代表参加讨论,但无投票权。

第八十二次会议通过11



11 第一、二两段系一致通过;第三段系经“多数表决”通过。此决议草案全文未举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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