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五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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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案二五九(一九六八)
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安全理事会,
关怀一九六七年六月五日敌对行为发生后以色列军事占领之阿拉伯领土内人民之平安、福利与安全,
覆按其一九六七年六月十四日决议案二三七(一九六七),
鉴悉文件S/8699所载秘书长报告书,并感谢其为此事所作之努力,
惋惜由于以色列继续坚持其接待秘书长特派代表之条件,致决议案二三七(一九六七)之实施受到阻延,
一.请秘书长急速派遣特派代表前往一九六七年六月五日敌对行为发生后以色列军事占领之阿拉伯领土,并报告决议案二三七(一九六七)之实施情形;
二.请以色列政府接待秘书长特派代表,与之合作,并便利其工作;
三.建议各方对秘书长为实施本决议案及决议案二三七(一九六七)所作努力,给予一切合作。
第一四五四次会议以十二票对零通过,弃权者三(加拿大、丹麦、美利坚合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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