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四十四

四十四(一九四八).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决议案
〔S/714,贰〕

  安全理事会,

  业于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九日接获大会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关于巴勒斯坦之决议案一八一(二),

  业已阅悉联合国巴勒斯坦问题委员会之第一2325两月工作进度报告书,及其关于安全问题之第一特别报告书,24

  业于一九四八年三月五日提请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举行会商,

  并已阅悉会商结果报告书,

  爰请秘书长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二十条之规定召集大会特别届会,进一步审议巴勒斯坦未来政府问题。


第二七七次会议以九票对零通过,弃权者二(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


23 安全理事会正式纪录,第三年,特别补编第二号,文件S/663。

24 同上,文件S/676。

25 同上,文件S/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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