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党的特质

台湾民众党的特质
作者:蒋渭水 1928年10月21日

台湾民众党,自创立以来,已经过一年多的发育,尤其是经过第二次全岛党员大会举行以后,其机构已完全整备起来了,其指导精神,也充实起来,而且发挥得透彻明白了。我们根据党纲一览表及党则,分析研究的结果,发见著台湾民众党,最少有六个特质。

第一、本党采用民主的中央集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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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党是以支部为细胞基本组织,支部一面为党员活动核心,凡加盟党员,皆要经由支部通过,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常务委员,概由支部选出为原则,虽有例外“中央常务委员会得推荐中央常务委员若干名”。但是中央常务委员的基本组织,是由每个支部派出一名中央常务委员来组织的,所以虽是推荐仍是反映著各支部的意见,而且又要经过中央执行委员会之承认,才能发生效力,而中央执行委员,概以各支部党员数平均比例选出──党员每十五名选出一名──所以每六个月开一次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党员的意见平均的反映于中央。决议每二个月开一次的中央常务委员会,每个支部的代表的意见皆得反映于中央常务会议,又且有每周开一次的常置委员会──本部──其构成分子是五部的部主任及居住台北的中央常务委员,而居住台北的党顾问也特别请其参列为定例──其目的在解决中央许多事务──以该会认定可免通过中央常务委员会的程度之事务──各部事务除已经有定亲照例办理──例如财政部之固定支出(薪俸厝税旅费等)之外凡有新亲事项──例如书记之进退或升给等;一一都付于常务委员会裁决,即各部主任也没有权限去擅行的,无论什么人都不能采取专制的行动。

本党因为是解放团体,集积力量和统一行动,所以不得不采取中央集权,这是解放运动上的不二原则,然而本党之中央集权是民主的中央集权,并不是专制中央集权,故党员个个的意见皆得反映于中央,而中央绝对没有专制的权力,这可说党的机体渐渐“有机体化”了。

第二、本党是解放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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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党虽称政党──政治结社──这不过是法律上的用语,治安警察法的命题,其实党的本质是一个整个的解放团体,不但是与以利权为结合的既成政党不同,并且不是交涉团体──如公益会,只要以政府乞恤求怜叩头请安为能事──是带著战斗的牺牲的性质。

第三、本党是多阶级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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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党以为台湾解放运动的现阶段上非集中势力不可,所以须要纠合各阶级分子以扩充党的力量,这是必然的过程,我们不可带著小儿病的脾气,轻视这个过程,古语说“欲速则不达”实在很对的,因为是要集中势力,所以本党不能走极端的路,若袭极端的党,是不能集中多阶级的势力。反动和过激皆是本党所当忌避,所以本党所立之纲领政策,是适合于台湾的客观的情势,和反映台湾民众的需要,不可以理想的彻底与否而论,若以理想为标准,就是日本的劳动农民党所主张的政治的自由,岂不是民主政治吗?他的政治的自由的主要内容是选举权的扩张──十八岁以上的男女皆要付与选举权──所以政治的自由和民主政治皆是“德谟克拉西”、“デモタラシイ”的意思。

第四、本党乃以农工阶级为中心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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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党名的字义,本党当然是民众的党,本党的基础,是要建设在民众,民众的主要成分是农工阶级,所以本党以农工阶级为中心势力,以此才能防止腐化反动,才能保持中康顺应时代潮流之趋向。

第五、本党注重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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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党已要农工阶级起来合作,须要先解放其目前之痛苦,才能生出力量来合作,而且若不是本党指导下之农工团体,岂肯受本党加以阶级的调节,故本党要集中势力,须注重民生问题,实行阶级运动。

第六、唤民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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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解放运动的特质,是在唤起民众,使民众自身能解放自己的束缚,本党根本这个原则,以唤起民众,使民众自身能实行本党的政策,为工作的重心,故基础工作比现实工作更具重要性的。

我愿有心的人,明白了解本党的特质,援助本党使其尽量发挥这些特质来贡献于我们同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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