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县市公职人员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报告书第四辑/壹

  台湾省县市公职人员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报告书第四辑
壹、前言
贰、修改监察法规 

壹、前

编辑

台湾省自三十九年实施各县市地方自治,为期各项选举公正合法,创行选举监察制度,此一机构已属三度设立,本会自四十四年十一月成立迄今,曾将监察历届各种公职人员选举工作情形,分别于民国四十七、五十、五十四年编印报告书公诸社会,以昭大信。时光荏苒,转瞬三载,在此期间,监察本省第四届省议员、第七届县市议员、第六届县市长、第九届乡镇县辖市民代表、第六届乡镇县辖市长、第八届村里长之选举,为保存工作纪录,续将选举监察情形,按序纂印本辑,前后衔接,垂诸久远。

本辑内容力求具体翔实,不事渲染,惟以时间仓促,搜罗容有未周,难免舛误,敬请各界贤达不吝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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