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者张惠蒙,从予南迁。予游南华,使惠蒙守船。明年六月,南华禅师使人于惠。惠蒙曰:“去岁不得一礼祖师,参辩公,乃可恨。”欲与是人俱往,请留十日而还。予嘉其意,许之,且令持此请教诲于辩公,可痛与提耳也。绍圣二年六月十一日。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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