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石推官第二书

与石推官第二书
作者:欧阳修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庐陵文钞/11


前同年徐君行,因得寓书论足下书之怪。时仆有妹居襄城,丧其夫,匍匐将往视之,故不能尽其所以云者,而略陈焉。足下虽不以仆为狂愚而绝之,复之以书,然果未能谕仆之意。非足下之不谕,由仆听之不审而论之之略之过也。仆见足下书久矣,不即有云而今乃云者,何邪?始见之,疑乎不能书,又疑乎忽而不学。夫书,一艺尔,人或不能,与忽不学,时不必论,是以默默然。及来京师,见二像石本,及闻说者云足下不欲同俗而力为之,如前所陈者,是诚可诤矣,然后一进其说。及得足下书,自谓不能,与前所闻者异,然后知所听之不审也。然足下于仆之言,亦似未审者。足下谓世之善书者,能锺、王、虞、柳,不过一艺,己之所学乃尧、舜、周、孔之道,不必善书;又云因仆之言欲勉学之者,此皆非也。夫所谓锺、王、虞、柳之书者,非独足下薄之,仆固亦薄之矣。世之有好学其书而悦之者,与嗜饮茗、阅画图无异,但其性之一僻尔,岂君子之所务乎?然致于书,则不可无法。古之始有文字也,务乎记事,而因物取类为其象。故《周礼》六艺有六书之学,其点画曲直皆有其说。扬子曰“断木为棋,梡革为鞠,亦皆有法焉”,而况书乎?今虽隶字已变于古,而变古为隶者非圣人,不足师法,然其点画曲直犹有准则,如母毋、彳亻之相近,易之则乱而不可读矣。今足下以其直者为斜,以其方者为圆,而曰我第行尧、舜、周、孔之道,此甚不可也。譬如设馔于案,加帽于首、正襟而坐然后食者,此世人常尔。若其纳足于帽,反衣而衣,坐乎案上,以饭实酒卮而食,曰我行尧、舜、周、孔之道者,以此之于世可乎?不可也。则书虽末事,而当从常法,不可以为怪,亦犹是矣。然足下了不省仆之意,凡仆之所陈者,非论书之善不善,但患乎近怪自异以惑后生也。若果不能,又何必学,仆岂区区劝足下以学书者乎。

足下又云“我实有独异于世者,以疾释老,斥文章之雕刻者”,此又大不可也。夫释老,惑者之所为;雕刻文章,薄者之所为。足下安知世无明诚质厚君子之不为乎?足下自以为异,是待天下无君子之与己同也。仲尼曰:“后生可畏,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是则仲尼一言,不敢遗天下之后生;足下一言,待天下以无君子。此故所谓大不可也。夫士之不为释老与不雕刻文章者,譬如为吏而不受货财,盖道当尔,不足恃以为贤也。

属久苦小疾,无意思。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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