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说共三千四百三十五条。初出于臆记。随得辄书。而篇帙既伙。始为分类。故或未免舛驳尔。
一。所记出自古书及闻见者。必书其出处。而颇以妄意断之。其不言出处者。乃出妄意者也。
一。所引书籍。六经以下。至近世小说诸集。凡三百四十八家。所录人姓名。自上古迄本朝。得二千二百六十五人。具载别卷。其或但称姓某云者。不欲斥名。亦有所讳焉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