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号)
← |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号) |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号) 制定机关: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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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扩散!
急寻1月16日G2035的10车厢由武汉到温州南、G7645的8车厢由温州南到苍南、约15:00苍南到南雁的公交车乘客
1月16日7:30-13:31由武汉到温州南G2035的10车厢,13:48-14:12由温州南到苍南动车G7645的8车厢,约15:10苍南到南雁浙CD7708公交车,车上发现1名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平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寻找同乘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同乘人员看到此通告要第一时间拨打县举报电话或县疾控中心举报电话,也可到就近乡镇进行登记备案,卫生健康部门将指派专业人员上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2、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走动。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上述电话,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苍南县人民医院、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苍南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同乘人员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也不要私自坐公共交通工具。
苍南县举报电话: 12345
县疾控中心举报电话: 64700311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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