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百禄刑部侍郎

范百禄刑部侍郎
作者:苏轼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东坡全集‎

敕。朕哀敬五刑,期协中道。论者志于杀,惟杀之务,则深而失情;谳者志于生,惟生之知,则玩而废法。朕欲情法两得,生杀必中。非俗吏之所能,思古人而永叹。爰试以事,乃得其人。具官范百禄,少以异材,辅之笃学。昔奉大对,有守礼忧国之言;旋为争臣,有责难爱君之意。必能参用经术,折中人情。民自以为不冤,汝当务致此者;吾必也使无讼,朕亦将庶几焉。可。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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