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何求继论
作者:程晏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21

读汉史者多曰:“曹参守萧何之规,日醉以酒。民歌之曰:‘萧何为法,顜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谧。’其为汉之二贤相也至矣哉。”论曰:“非也。暑牛之渴也,竖子饮之渟淖之污,牛渴已久,得渟淖之污,宁顾清泠之水乎?设使竖子牵之于清泠之水,则涤乎肠中之泥也。牛然后知渟淖之污,不可终日而饮之。百姓罹秦之渴已久矣。萧何曰:‘吾所以为法律,是权天下之草创也。吾不止此,将致君为成康之君,使民为成康之民。’是牵民于清泠水也。曹参日荒于酒,惠帝讯焉。参罔于惠帝曰:‘高帝创之,陛下承之,萧何造之,臣参遵之。陛下垂拱,臣等守职。’惠帝以为是也,民又歌之也。”呜呼!汉之民以汉之污,愈于秦之渴,不知牵于清泠之水,涤乎肠中之泥也。萧何之传曹参也,若木工能构材而未果覆,而终者必待善覆者成焉。何既构矣,谓参为覆者。参守其构而不能覆,徒欺君曰:“陛下不如高帝,臣参不如萧何。善守可也,何废作哉?”若不可以为废作,即文帝除肉刑,不为汉主仁圣之最也。参不能孜孜其君于成康之政,不知已不能覆何之构,而荒于酒,幸不同羲和之诛。贪位畏胜,饰情妄言,以惑君也,孰名为贤相耶?吾病汉史以萧何为善求继,以曹参为堪其后,故为之论。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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