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言/卷二十五

卷二十四 记言
卷二十五
作者:许穆
1689年
卷二十六

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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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祥见于历正。阅古书记之。孛星光芒短而四出。彗星光芒长。参参如帚。长星光芒直指。或竟天。或十丈。或二丈三丈。长星主兵刑。纲目注。

五年乙巳十月

西汉李寻论灾异书曰。辰星主正四时。王政绝而不行。则辰星伏不见。而为彗孛。四孟皆出。为易王命。四季皆出。星家所讳。察于细微。诛放佞人。防绝萌芽。荡涤浊秽。消绝积恶。祸乱不成。既往之咎。来事之师也。大辰者。大火也。天之所以示民时。而天下之所取正。故谓之大辰。自氐五度至尾九度。于辰为卯。

春秋传曰。孛者。恶气所生。暗乱不明之貌。彗者。除旧布新也。

晋书天文志曰。妖星二十一。其一彗星。胡氏曰。奸雄乱竖。各励其芒。扫王室如埽之为。

月建子中旬甲午。大雪。因雾暗道路不见人马。草堂梅吐萼如春。沃水濯尘。花香益芳烈。欲咏梅。忽不乐叹息良久。今年冬暖。雷不收声。雨泽滋物。花发草青。吾又灌梅。亦以私意助妖而不觉也。识之。

春秋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传曰。周三月。夏正月也。大震电。阳失节也。大雨雪。阴气纵也。人为感之也。

五行志曰。雨。阴也。雪。又雨之阴也。

僖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传曰。阴阳之气。和而散则为霜雪。不和而散则为戾气。为曀霾。雹者。戾气也。阴胁阳。臣侵君之象也。当时季氏世卿。政在大夫。

三十三年。陨霜不杀草。冬。李,梅实。天失其道。草木犹干犯之。况君乎。四时失其序。其施必悖。五刑失其用。其权必丧。

日食。春秋传曰。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而有薄食之。灾咎象也。妾妇乘其夫。臣子背君父。政权在臣下。夷狄侵中国。皆阳微阴盛之证也。记曰。男教不修。阳事不得。则谪见于天。日为之食。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

夏书曰。乃季秋月朔。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

周官鼓人。救日则诏王鼓。太仆赞王鼓。庭氏以救日之弓矢。射太阴。

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退而自责。

记曰。妇顺不修。阴事不得。谪见于天。月为之食。后素服而修六官之职。

周官鼓人。诏王鼓。太仆赞王鼓。庭氏以救月之弓矢。射太阳。

日月之食。阴阳相胜之变也。

李寻曰。日者。众阳之长。光辉所触。万里同晷。人君之表也。君不修道。则日失其道。晻昧无光。各有云为。其于东方作。日初出时。阴云邪气起者。为牵于女谒。日出后。为近臣乱政。日中。为大臣欺诬。日且入。为妻妾役使所营。

晋穆帝永和七年。凉州大风拔木。黄雾下尘。易传曰。闻善不予。兹谓有知。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黄者黄浊气四塞天下。蔽贤绝道。故灾至绝世。

明帝太宁元年正月。黄雾四塞。二月黄雾四塞。晋书五行志。

夏小正正月。启蛰。雉震呴。月令二月。草木萌芽。雷乃发声。八月。水始涸。雷始收声。冬月霜露之气不和。氛雾冥冥。雷乃发声。发天地之藏。诸蛰皆死。民疾疫。又随以丧。命之曰畼月。传曰。阳失节而阴气纵也。阴胁阳。臣侵君也。

春秋传。石陨于宋。五。陨星也。后五年。楚人执宋公于盂。以伐宋。请服而释之。又明年。与楚战于泓。宋师败绩。

石言于晋魏楡。师广曰。石不能言。或凭焉。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于是晋侯方筑虎祈之宫。叔向曰。宫成而诸侯必叛。君必有咎。夫子知之矣。

晋惠帝时。地燃。火沴土也。

唐贞观时。石燃于幽州。

高丽仁宗,明宗时。有地火。

我世宗时。宁海有地火。文宗时。尚州有地火。其所焚石块如炭。置火中则生火。

成宗时。宁海地燃。昼有烟。夜有光。

五行志。京房易传曰。颛事者加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其大水。水杀人。避遏有德。兹谓狂。其水。水流杀人也。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其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其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其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

说曰。不敬鬼神。政令逆时者。雾水暴出。百川涌溢。坏乡邑。溺人民。淫雨伤稼。

黑雾。黑气。黑祥也。

水中有火。火沴水也。气相伤曰沴。

董仲舒曰。百姓愁怨。阴气盛者。大水。

京房易传曰。内淫乱。贤人潜。国家危者。厥异。水赤流。

役繁赋重者。其罚江海涌溢。

传曰。田猎不宿。飮食不享。出入无节。夺农时。有奸谋者。木失其性。为变为怪。

说曰。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也。其人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又曰。木冰者。木介。兵甲之象也。

天戒若曰。旗。所以挂三辰。章著明也。旗竿之折。高明去矣。

赏刑滥而官废事者。厥罚常燠。霜不杀草。于是有草妖属孽。桃,李寒华。

京房易传曰。禄不遂行为欺。安禄逸乐为乱。厥咎当燠。燠则虫生之。其燠。夏则杀人。冬则物华实。

臣安禄位。德无常。不黜无德。兴东作争者。螟。温而风则螟。

昔。三苗之亡。五谷变种。草妖也。

说曰。燿虚伪。谗夫昌。邪胜正者。焚宗庙。烧宫馆。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官。

朝廷亡礼。内外咸怨。极阴生阳。于是有赤气。赤祥。

不聪之咎。急。厥罚恒寒。百谷不生。上下俱贫。有黑眚黑祥。晋孝怀时。黑气四塞。近黑祥也。元帝时。黑气蔽天。日月无光。

传曰。修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者。稼穑不成。

说曰。土失其性。则虽无水旱之灾。草木百谷不熟。

京房易传曰。地裂者。臣下分离。不肯从上之象也。

晋穆帝永和七年九月。峻平,崇阳二陵崩。帝素服。临于太极殿三日。

京房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阴乘阳。弱胜强。又曰。阴背阳则地裂。刘歆曰。国主山川。山崩川渴。国之大灾。

山崩水涌。说曰。山。阳。君也。水。阴。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坏。民失其所。春秋。梁山崩。汉。齐,楚之山发水。同事也。

唐武后垂拱二年。雍州新丰县。大风雨震电。有堆阜自出。高十丈。有池周三百亩。池中有龙凤形。禾麦之异。武后以为休应。名曰庆山。

刘歆曰。春秋。石言于晋。金石同类也。刘向曰。石。白色。白祥也。

秦始皇时。有石陨。班固曰。石阴类。臣将危君。

吴孙亮时。山石自起立。其说曰。石立于山。说曰。此白眚也。京房易传曰。石立如人。庶士为天下雄。谓之石瑞。

晋大安元年。有大石浮川水。二百步而登岸。

建兴五年。石言于平阳。

元康三年二月。殿前六锺。皆出涕。天戒若曰。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

鼓妖。有声如雷。刘向曰。无云而雷。君不恤下。臣下将叛。

鼓妖。李寻曰。人君不聪。为众所惑。空名得进。则有声无形。不知所从。扬雄曰。君听失之象也。京房易传曰。妄杀。亡法。厥灾霜。霜。夏杀五谷。冬杀麦。

霜雹雨雪。伤禾麦豆。阴胁阳也。雨。阴也。雪。雨之阴也。

京房易传曰。夏雪。戒臣为乱也。

地震。刘向曰。金木水火。沴土也。伯阳父曰。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于是有地震。京房曰。臣专则必震。刘向曰。臣下强盛。将动而为害也。晋怀帝永嘉三年五月。大旱。梁,淡池水竭。河,洛江,汉。皆可涉。

京房易传曰。欲德不用。兹谓张。厥灾荒。旱。其旱阴云不雨。变而赤。因四际。师出过时。兹谓广。其旱不生。上下皆蔽。兹谓隔。其旱天赤。时有雹。杀飞禽。上缘求妃。兹谓僭。其旱大温无云。君高台府。兹谓犯。阴侵阳。其旱万物根死。庶位逾节。兹谓僭。其旱泽物枯。

众逆同志。至德乃潜。厥异风。其风也。行不解。物不长。雨小而伤。政悖德隐。兹谓乱。其风。先风不雨。大风暴起。守义不进。兹谓眊。其风与云俱起。折五谷茎。臣易上政。兹谓不顺。其风大炎发屋。赋敛不理。兹谓祸。其风止即温。温即虫。诸侯专封。兹谓不统。其风疾而树不摇。谷不成。辟不思道利。兹谓无泽。其风不摇水。旱无云。伤禾。公常于利。兹谓乱。其风微而温。生虫蝗。弃正作淫。兹谓惑。其风温。螟虫起。害有益人之物。诸侯不朝。兹谓畔。其风无恒。地变赤。雨杀人。

不思之咎。恒风。凶短折。为夜妖。为华孽。为牛祸。为黄眚。为黄祥。

巽为风。管辂曰。大风。执政之忧也。

夜妖。大风晦暝。刘向曰。正昼而暝。阴为阳。臣制君也。

班固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晦暝。与恒风同象。刘向春秋说曰。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将令专事。暝晦。公室卑矣。

牛祸。女孽。于易为坤。为土为牛为牛祸。

京房易传曰。杀无罪。则牛生妖。

晋大兴元年。有牛生犊。两头八足两尾一腹。又有牛。一足三尾。两头。政在私门。上下无别。

马祸。易妖曰。君气毁。则有马祸。马多死。及为怪。有臣下伐上之痾。

晋大兴二年。有马生驹。两头。司马彪曰。政在私家。

天子诸侯有不惠下者。六畜能言。

传曰。言之不从。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白眚。有白祥。

君炕而臣畏者。言不通。言不通则怨。怨则谣。于是有诗妖。

失在过差者僭。刑罚不中。群阴不附。阳胜。故其罚擅阳。旱伤百谷。

阳气。生螽蝗介虫之类也。

京房易传曰。谗人在侧。犬生妖。

传曰。不恭。不肃者。厥罚恒风。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青眚。有青祥。惟金沴木也。

君失仪。则臣下有害其上者。

秦铸巨狄。晋铸翁仲。谓之服妖。

妹姬冠男子之冠。而桀亡天下。何晏服妇人之服。而晏亡其家。其咎均也。

晋之亡。冠小而衣裳博大。上小下大。禅代之象也。

龟孽。水类动也。易妖曰。鱼去水入道路。兵且作。螽。刘歆从介虫之孽。与占鱼同。

有鸡生角而坠。天戒若曰。角者。兵象。坠者。不终之象也。

鸡祸。水年鸡多死。及鸡为怪。

京房曰。牝鸡化为雄鸣。主不荣。天戒若曰。臣陵其上。不鸣不将。不从之象也。

易妖曰。君用妇言。则鸡生妖。

京房易传曰。辟退有德。厥妖。水鸟集于国井。

晋孝武时。有鹊巢太极东头鸱尾。又巢国子学堂西头。又巢东宫西门。此白黑祥。

高堂隆曰。诗云。惟鹊有巢。惟鸠居之。

人痾。晋太始五年。有元城人年七十。生角。谓之人痾。元康中。女化为男。京房易传曰。阴昌。贱为贵之象。

有人有男女二体者。男女气乱。妖形之作也。谓之人妖。乱之象也。

宣祖十六年癸未。朝廷有朋党。相攻击。许学士篈。窜甲山。其夏。有神妖降于甲山。睢盱然钜齿蓬发。左握弧。右握火。击鼓弯弓以禳之。于是许学士作遂厉文。守庵公闻之曰。自此十年。东方有大乱。后十年壬辰。果有日本之倭大乱。七年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