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越轨行动”

谈谈“越轨行动”
作者:陈独秀
(署名:顽石
1931年12月26日
发表于1932年1月7日
本作品收录于《热潮

在目前阶段的反日反国民党运动,声势似乎是很浩大,而在行动上还是学生孤军独战,大多数民众虽有奋起之可能,实际还幷没有起来;即学生运动虽已开始左倾,而到处仍不免表现出懦弱与妥协。国民党及一班准国民党的上层社会份子对于这一小小左倾运动,却已一致大喊“越轨行动”了!究竟已经有了“越轨行动”没有呢?应该不应该有“越轨行动”呢?我们认为必须讨论一下。

一切不平等条约,在被压迫民族看来,是束缚它的锁链,在帝国主义看来,是它的合法权利,被压迫民族要废除不平等条约,已经是“越轨行动”了,若采革命的手段,宣布一切不平等条约无效,那更是大“越轨”而特“越轨”,这便是被压迫者对于压迫者叛逆的行动。中国民族要求的国家独立与自由发展其国民经济,首先必须取“越轨行动”,以脱去此锁链。五卅运动一起来,梁启超和胡适,首倡以“友谊的谈判”“合法的外交手段”修改条约,国民党执政以来,即采用了梁胡的政策,谈判了外交了三四年,其结果是日本用武力占据满洲来厉行不平等条约,一切帝国主义都站在拥护不平等条约的利益上左袒日本,这是证明不平等条约决不是谈判与外交手段可以取消的,只有诉诸“越轨行动”!

日本帝国主义用武力来厉行不平等条约,占据了东北三省,炮击了天津,现时还正在向锦州进兵,向天津、北平增兵,这分明是敌兵深入国境,国家危急存亡的问题,本应用所有的武装力量,救祖国于危亡。乃国民党政府视为外交问题,用交涉来解决。虽然暂时拒绝和日本直接交涉,而视间接交涉即所谓“请求国联主张公道”和“静候国联公平处决”为不二法门,直到国联第三次行政会闭幕之后,它一切不公道的主张和不公平的处决已成为公开之秘密,国民党政府已经到了无可“请求”无可“静候”之时,其一贯的“不抵抗”“逆来顺受”“极端避免与日本冲突”的“镇静”政策,仍然丝毫不变,视违反其“镇静”政策者为“反动份子”,为“越轨行动”。其实,只有“越轨行动”即以武装抵抗,才有死里求生救祖国于危亡之可能;非“越轨行动”的交涉,只有断送东北三省,更进而断送全中国!

国民党政府对外政策,只知有党不知有国;其对内政策,只知有党不知有民;其已自绝于国民,自最激烈的共产党到最和平的江苏耆老团,一致认为事实;即彼党所称为国母的宋庆龄亦宣言“中国国民党早丧失其革命集团之地位”“党不能救国利民,自取覆亡,何所顾惜!”;即彼党青年亦自认“假党治之名,行专制之实,致令国民党为人所不齿。”(二十七日上海日报)。然而汪精卫蒸电仍旧主张“组织政府之权属于中国国民党”,民众代表只可“为人民与政府间意志构通之机关”;陈铭枢则主张学生只能“在轨道内向政府贡献意见”;最客气的邹鲁,也只主张“国民救国会议”“得选代表参加中央政治”;国民党政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谁要“假借对外问题以危害党国”,便是“不良份子”,便“不许其有存在之馀地”。所以,学生群众一侵犯国民党党部,一喊出“打倒国民党卖国政府”,国民党便指为“越轨行动”,加以刺刀的制裁。站在国民党的立场而言,“打倒国民党政府”,自然是“越轨行动”;然站在爱国民众反日救国的立场而言,这一“越轨行动”乃是必要的。国民党认为党权应高于一切,党的利益亦高于一切,举凡国家危亡人民戮辱,概不足以使其党内权位之争减轻毫末,汪、胡只知反蒋不知反日,蒋只知反汪、胡、冯、阎不知反日,汪、胡与冯、阎亦只知互反而不知反日,蒋介石一面宣布下野,一面指挥“督军团”跳梁于长江流域,锦州平津之警报置之不理,一中全会一提及用武力收回失地,即来了吴稚晖、商震、刘峙等一片反对声,而党内兵争却又已箭在弦上。在这样的政权之下,“国民救国会议”除充它的装饰品外,还能够做什么?国家政权即宣战、议和、调兵、筹饷的大权操诸这班人手里,屠杀民众的快枪刺刀及一切杀人捕人的命令与机关都握在这班人手里,怎能够容有认真的反日救国运动发生?如果有人认为在反日救国运动中,在“国民救国会议”运动中,一侵犯到国民党政权问题便是“越轨行动”;那么,只接受陈铭枢的训令“在轨道内向政府贡献意见”,名为政府的反对派,实是国民党资产阶级的尾巴;或者接受邹鲁的意见,为了“参加中央政治”去坐在国家主义派所提议的“国防政府”中与国民党共同卖国;此外还有什么“非越轨”的道路呢?

蔡元培在国府纪念周说:“学生爱国最所欢迎,但因爱国运动而牺牲学业则损失重大,其害几与丧失领土相等,欧战时德国财政非常竭蹶,然并不停办学校,因为学生是国家的命脉……当青年时便牺牲很多光阴与事业,真是可怜可惜”。在国民党内部连年战争中,不知道破坏了若干教育经费,牺牲了若干学生的光阴与学业,蔡元培何以独对于爱国运动中的牺牲发出了可怜可惜的叹声?为爱国运动而牺牲到青年的光阴与学业,这种“越轨行动”,当然是可怜可惜,不过这一“越轨行功”也是必需的。一班老成人和老成持重的中年人,对于国难(政府卖国也包含在内)都袖手旁观,青年学生若不挺身出头干一下“越轨行动”,国民党政府卖国自然卖的更顺利些(例如锦州撤兵,中立区,天津共管诸问题),其如祖国危亡何!犹太,印度不少大学问家,何救于他们的衰亡!青年学生在“越轨行动”中虽然牺牲不少的光阴与学业,而获得活的经验与磨练,未必不胜过读死书,这更是新旧翰林如蔡元培辈所不能懂得的。

因封存日货和没收奸商的日货而发生了侵犯私有财产和干犯法律的问题,因此有人想出一面查货一面受法律处罚以两全的妙计,可谓滑稽之至,在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看来,没收奸商的日货以至封存日货,自然都算是侵犯了财产私有权,都算是“越轨行动”;但欲贯彻排货目的,这一“越轨行动”,自然也是必需的了。所以反日而欲避免“越轨行动”,简直是寸步难行!如果真要对日战争,一切没收日商财产,没收奸商亲日派的财产,没收卖国官僚的财产,以充军费,更需要大干其“越轨行动”!

我再老实告诉大家吧!“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人类史上一切革命都是“越轨行动”。可以说,没有“越轨行动”,便没有人类进化。自从我们的始祖,直立起来,以前两足为两手而劳动,一直到近代以大批机器停止了无数万万手工业农业劳动之呼吸,都是大大的“越轨行动”,英国法国一班“越轨行动”的不良份子,都曾把皇帝送上了断头台,中国的不良的份子也曾推翻了清朝大皇帝,这也算得是“越轨行动”。不良份子汪精卫,也曾企图亲掷炸弹狙击清朝摄政王,这不也是“越轨行动”吗?我们应该高声大喊“越轨行动神圣”!

或者有人以为“越轨行动”固然产生过不少的文明,也带了许多罪恶。这是懦夫的声音!莲花是经污泥里生长出来的,文明也是从罪恶之火㷔里生长出来的呵!

十二月二十六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42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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