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孟冬祫祭奏(广顺三年七月太常礼院)

请孟冬祫祭奏(广顺三年七月太常礼院)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3

祭礼:宗庙之祀,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所以别尊卑审昭穆也。四时之祭,荐其常事,故禘祫之月,则不行时飨。恭惟追尊四庙,经今三年,准礼合改十月孟冬荐享为祫。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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