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定诸道奏补事例奏(太和四年五月中书门下)

请定诸道奏补事例奏(太和四年五月中书门下)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66

准太和元年九月十九日敕,厘革两岁及诸道奏请州县官,唯山剑、三川、硖内及诸道比远,许奏县令、录事、参军。其馀并停。自敕下以来,诸道累有奏请。如沧、景、德、棣,敕后已三数员,伏以敕令颁行,不合违越;苟有便宜,则须改张。自今以后,山剑、三川、硖内及诸道比远州县官,有出身及前资正员官人中,每道除录事外,望各许奏三四员。如河北诸道沧、景、德、棣之类。经破伤之后,及灵夏、邠宁、麟坊、泾原、振武、丰州,全无俸料。有出身人及正员官,悉不肯去,吏部从前多不注拟。如假摄有劳,望许于诸色人中量事奏三四员,其馀勒约及期限,并依太和元年九月十九日敕处分。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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