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复东西铨厅事旧例奏(太和四年七月吏部)

请复东西铨厅事旧例奏(太和四年七月吏部)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66

当司两铨侍郎厅,伏以吏部居文昌首曹,侍郎为尚书贰职。铨庭所宜顺序,厅事固有等差。旧以尚书厅之次为中铨,其次为东铨。自乾元中侍郎崔器以当时休咎为虞,奏改中铨为西铨,以久次侍郎居左,以新除侍郎居右。因循倒置,议者非之。伏请今以后,以久次侍郎居西铨,以新除侍郎居东铨。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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