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改庙讳偏旁奏(清泰二年五月中书门下)

请改庙讳偏旁奏(清泰二年五月中书门下)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2

准天成元年正月十六日敕:本朝列圣及四庙讳,近日中外表疏,偏旁文字,皆阙点画。凡当出讳,止避正呼。傥回避于偏旁,则亏阙于文字,宜从朴素,庶便公私。凡庙讳但回避正文,其偏旁文字不在减少点画。今定州节度使杨坛、檀州、金坛县等名,酌情制义,并请改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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