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放免当司诸色本利钱奏

请放免当司诸色本利钱奏
作者:萧俛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545

应诸司诸军诸使公廨诸色本利钱等,伏缘臣当司及秘书省等三十二司利钱,伏准今年七月十三日赦文,至十倍者。本利并放,展转摊保至五倍者。本利并放,缘前件诸司诸使诸军利钱,节文并不该及。其中有纳利百姓,见臣称诉,纳利已至十倍者,未蒙一例处分。求臣上达天听,臣已面陈奏讫。伏以南北诸司,事体无异,纳利百姓,皆陛下赤子,若恩泽均及,则雨露无偏,伏望圣慈特赐放免。如允臣所奏,伏乞特降敕旨,并进今年七月十三日赦文处分,仍永为定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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