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闻《春秋传》曰:“将赏,为之加膳;将刑为之彻乐。”此明君之爱人也。伏乞下大理、刑部两司,凡经定罪之时,结正之际,遍览格律简验,尽举敕文讨寻。俾获罪者甘心,受罚者无怨。人知法有画一之义,律无再易之门。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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