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诸司于刑部检事奏

请诸司于刑部检事奏
作者:韩洄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42

刑部掌律令刑名,按覆大理及诸州应奏之事,并无为诸司寻格式文。比年诸司每有予夺,悉出检头,下吏得以生奸,法直因之轻重。又行有敕,当司格令,并书厅事之壁,此则百司皆合自有程式,不惟刑部独有典章,讹毙日深,事须改正。敕旨宜委诸曹各以本司杂钱置所要律令格式,其中要节,仍准旧例录郎官厅壁,左右丞勾当事毕日奏其所请诸司于刑部检事,待本司写格令等了日停。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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