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孟元阳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68

奉宣令依中书状撰制除孟元阳右羽林军统军仍封赵国公食邑三千户。

右,臣伏以孟元阳激水有功,河阳有政,自到泽潞,戎事颇修,但以老年,事须与替,比诸流辈,事迹不同,今所除官,合加优奖。昨者范希朝在太原日,昏耆不理,人情共知,及除统军,众犹谓屈。今元阳事迹,不同希朝,又除统军,恐似更屈,虽加封爵,悉是虚名。况元阳功效忠勤,天下有数,今以无能者一例除改,无所旌别,臣恐今日已后,无以劝人。以臣所见,若改除金吾大将军,轻重之间,实为得所。只如柳惟晨李简之辈,有何功业,合比元阳,犹居此官,动逾年岁。伏望圣慈以此裁量,其制未敢依中书状便撰。谨具奏闻,伏待圣旨,谨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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