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之宗教起点

论社会之宗教起点
作者:严复 

有社会必有宗教,其程度高下不同,而其有之也则一。然则宗教者,固民生所不可须臾离者欤?世之以宗教为业者,必以其教主为通上帝,谓膺命受菉之家,玄符通神,不可訾议。又为之徒侣者,自受法具仪之后,必负导扬传布、度世救人之义务。盖自彼意而言之,若生人舍此一切法,皆空花无实也者,其重也如此。故其事与民群进化有绝大之关系,特较法政所以治其驱〔躯〕骸,制其行谊者,进退左右之能,殆过之而无不及,是不可不取其起点、状态而细论之耳。景教士之四出传道也,见五洲崇信樊然,不同其小同,以己之道为独挚,而其馀皆外道。久之乃见异数中大有从同之点,且诸教即与己教亦有从同之点。往者犹大教以希百来为选民,耶和华独于其种有<神>灵降衷之事,乃最后而适美洲,见红种人亦有大神之说,则于是以为<神>灵之事随士有之。谓初皆一神之教,由是民种退化,渐丧本来,而后有多神以下诸教。然而最初之神理,虽于程度极低之宗教,继可认取云云。虽然此说实谬,而征诸事实,乃一无佐证之可言。一神之教决非最初,以天演眼庄法藏观之,乃在末第二级。然则宗教滥觞又何如?

宗教起点,其存于今有二说焉。其一发于法人恭特;其一发于斯宾塞。二家之说皆有真理,而后说尤胜。请今先明其第一说。彼谓人之心理不能安于所不知,而必从而为之说也,又往往据己之情以推物变,故物变必神鬼之所为。而是神鬼者,又有喜怒哀乐爱恶之事,是故宗教之起,必取山川阴阳而祀之。震电风涛之郁怒,日月星慧之流行,水旱厉灾之时至,彼之智不足以与其所以然也,则以为是有神灵为之纲维张主。神之于物变,犹己心志之于百为,故其祠山川、祀阴阳也,所祀所祠非山川阴阳也,祇畏其主之神而已。是说也,其所据之心理公例,所弥纶至广。凡古人之拜明神、警大变,皆可用此例以为推。且由是而知必科学日明,而后宗教日精,宗教日精由迷信之日寡也,宗教、迷信二者之不可混如此也。

此其说固然。然以谓一切宗教之兴皆由是道,则吾人又未敢以其义为无漏而其说为至信也。盖使即野蛮人,抑村里小民之心理而实验之,未见其于物变恒作尔尔之推求也。旦作夕息,鼓腹含哺,纯乎不识不知而已。问以日月之所以周流,霜露之所以时施,彼将瞠目而应曰:是之为物固如是也。夫即两问之物变而叩其所由然,如是而不能通,乃以为是居无事而披拂之者有鬼神焉,其情如已,是其时圣哲之事也,而非所望于蚩蚩然休养生息者矣。彼以谓主变有神,而神又无形气之可接。则神鬼观念,彼必先成之于心,夫而后可举以推物变明矣。而是鬼神之观念,果何自而起欤?

斯宾塞之言宗教起点也则不然。彼谓初民之信鬼始于人身,身死而游魂为变实,而尚与人间之事,如是名曰精气观念anim-ism。乃从而奉事之,亲媚之,以析人事之福利。惟先位此而后推之为鬼,为天神,而宗教之说乃兴。故宗教者,以人鬼为起点者也。然而人鬼之信又何从昉乎?曰始于以人身为有魂魄也,信人身之有魂魄,又由于生人之有梦。浅化之民以梦为非幻,视梦中阅历无异觉时之阅历也。以梦为非幻,于是人有二身,其一可死,其一不可死。又因于生理学浅,由是于迷惘失觉、诸暴疾无由区别,而不知似死真死之分。谓似死则暂死而魂返,真死则长往而魂不返,于是有臬〔来〕复招魂之事,以灵魂为不死而长存。此中国古制,一切丧礼祭仪之所山起也。

民之造像范偶而拜之者,非信是像偶为有灵也,亦谓有神灵焉主是像偶者。则由是而有多神之教,多神而统之以一尊,则由是而有太岁,有玉皇,浸假而多神之说不足存,于是乎有无二之上帝,此读内〔旧〕新二约可以得进化之大凡者也。

前谓宗教、学术二者必相冲突。虽然,学术日隆,所必日消者特迷信耳,而真宗教则俨然不动。然宗教必与人道相终始者也。盖学术任何进步,而世间必有不可知者存。不可知长存,则宗教终不废。学术之所以穷,即宗教之所由起,宗教可以日玄而无由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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