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翻印木刻
作者:鲁迅
1933年
《木刻创作法》序
本作品收录于《南腔北调集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涛声》第二卷第四十六期,署名旅隼。

  麦绥莱勒的连环图画四种出版并不久,日报上已有了种种的批评,这是向来的美术书出版后未能遇到的盛况,可见读书界对于这书,是十分注意的。但议论的要点,和去年已不同:去年还是连环图画是否可算美术的问题,现在却已经到了看懂这些图画的难易了。

  出版界的进行可没有评论界的快。其实,麦绥莱勒的木刻的翻印,是还在证阴连环图画确可以成为艺术这一点的。现在的社会上,有种种读者层,出版物自然也就有种种,这四种是供给智识者层的图画。然而为什么有许多地方很难懂得呢?我以为是由于经历之不同。同是中国人,倘使曾经见过飞机救国或“下蛋”,则在图上看见这东西,即刻就懂,但若历来未尝躬逢这些盛典的人,恐怕只能看作风筝或蜻蜓罢了。

  有一种自称“中国文艺年鉴社”,而实是匿名者们所编的《中国文艺年鉴》在它的所谓“鸟瞰”中,曾经说我所发表的《连环图画辩护》虽将连环图画的艺术价值告诉了苏汶先生,但“无意中却把要是德国板画那类艺术作品搬到中国来,是否能为一般大众所理解,即是否还成其为大众艺术的问题忽略了过去,而且这种解答是对大众化的正题没有直接意义的”。这真是倘不是能编《中国文艺年鉴》的选家,就不至于说出口来的聪明话,因为我本也“不”在讨论将“德国板画搬到中国来,是否为一般大众所理解”;所辩护的只是连环图画可以成为艺术,使青年艺术学徒不被曲说所迷,敢于创作,并且逐渐产生大众化的作品而已。假使我真如那编者所希望,“有意的”来说德国板画是否就是中国的大众艺术,这可至少也得归入“低能”一类里去了。

  但是,假使一定要问:“要是德国板画那类艺术作品搬到中国来,是否能为一般大众所理解”呢?那么,我也可以回答:假使不是立方派,未来派等等的古怪作品,大概该能够理解一点。所理解的可以比看一本《中国文艺年鉴》多,也不至于比看一本《西湖十景》少。风俗习惯,彼此不同,有些当然是莫明其妙的,但这是人物,这是屋宇,这是树木,却能够懂得,到过上海的,也就懂得画里的电灯,电车,工厂。尤其合式的是所画的是故事,易于讲通,易于记得。古之雅人,曾谓妇人俗子,看画必问这是什么故事,大可笑。中国的雅俗之分就在此:雅人往往说不出他以为好的画的内容来,俗人却非问内容不可。从这一点看,连环图画是宜于俗人的,但我在《连环图画辩护》中,已经证明了它是艺术,伤害了雅人的高超了。

  然而,虽然只对于智识者,我以为绍介了麦绥莱勒的作品也还是不够的。同是木刻,也有刻法之不同,有思想之不同,有加字的,有无字的,总得翻印好几种,才可以窥见现代外国连环图画的大概。而翻印木刻画,也较易近真,有益于观者。我常常想,最不幸的是在中国的青年艺术学徒了,学外国文学可看原书,学西洋画却总看不到原画。自然,翻板是有的,但是,将一大幅壁画缩成明信片那么大,怎能看出真相?大小是很有关系的,假使我们将象缩小如猪,老虎缩小如鼠,怎么还会令人觉得原先那种气魄呢。木刻却小品居多,所以翻刻起来,还不至于大相远。

  但这还仅就绍介给一般智识者的读者层而言,倘为艺术学徒设想,锌板的翻印也还不够。太细的线,锌板上是容易消失的,即使是粗线,也能因强水浸蚀的久暂而不同,少浸太粗,久浸就太细,中国还很少制板适得其宜的名工。要认真,就只好来用玻璃板,我翻印的《士敏土之图》二百五十本,在中国便是首先的试验。施蛰存先生在《大晚报》附刊的《火炬》上说:“说不定他是像鲁迅先生印珂罗版本木刻图一样的是私人精印本,属于罕见书之列”,就是在讥笑这一件事。我还亲自听到过一位青年在这“罕见书”边说,写著只印二百五十部,是骗人的,一定印的很多,印多报少,不过想抬高那书价。

  他们自己没有做过“私人精印本”的可笑事,这些笑骂是都无足怪的。我只因为想供给艺术学徒以较可靠的木刻翻本,就用原画来制玻璃版,但制这版,是每制一回只能印三百幅的,多印即须另制,假如每制一幅则只印一张或多至三百张,制印费都是三元,印三百以上到六百张即需六元,九百张九元,外加纸张费。倘在大书局,大官厅,即使印一万二千本原也容易办,然而我不过一个“私人”;并非繁销书,而竟来“精印”,那当然不免为财力所限,只好单印一板了。但幸而还好,印本已经将完,可知还有人看见;至于为一般的读者,则早已用锌板复制,插在译本《士敏土》里面了,然而编辑兼批评家却不屑道。

  人不严肃起来,连指导青年也可以当作开玩笑,但仅印十来幅图,认真地想过几回的人却也有的,不过自己不多说。我这回写了出来,是在向青年艺术学徒说明珂罗板一板只印三百部,是制板上普通的事,并非故意要造“罕见书”,并且希望有更多好事的“私人”,不为不负责任的话所欺,大家都来制造“精印本”。

  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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