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开乐御宴奏状

论开乐御宴奏状
元祐二年
作者:程颐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伊川先生文集/卷2

伏睹有司排备,开乐御宴。备员劝讲,职在以经义辅导人主,事有害义,不敢不言。夫居丧用丧礼,除丧用吉礼,因事而行,乃常道也。今若为开乐张宴,则是特为一喜庆之事。失礼意,害人情,无大于此。虽曰故事,祖宗亦不尽行,或以故而罢,或因事而行。愚窃恐祖宗之意,亦疑未安故也。

自古太平日久,则礼乐纯备,盖讲求损益而渐至尔。虽祖宗故事,固有不可改者,有当随事损益者。若以为皆不可改,则是昔所未遑,今不得复作;前所未安,后不得复正。朝廷之事,更无损益之理,得为是乎?况先朝美事,亦何尝必行?前日所言殿上讲说是也。故事未安,则守而不改,前日所言冬至受表贺是也。

前后累进狂言,未尝得蒙采用,而言之不已者,盖职之所当,不敢旷废。伏望圣慈特赐听纳,自中降旨,罢开乐宴。直候因事而用,于义为安。冒渎天威,无任。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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