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母魏孺人五十文
惺读陶士行母截发事,悲其志,谓母之励其子以结友笃一至此,惜其意但以其子之仕进为始终而已。吁!妇人爱其子,能励之结友矣,又欲其所以结友之故,必出于功名进取之外,谈何容易哉?何者?功名之际,人决不能无故而轻之。然不可以是而量天下之为贤母者也。世固有一往奇情,母与子适相值而相成者,虽不必有其事,而识者已谅其志矣。
吾友谭子元春,孝友至性,而负天下之奇情者也。自其尊公豪朗、多遗业,听之友天下士,而寄其所之于山水、诗文、宾客之间。尊公没,而有母魏孺人者贤,凡其子之所欲所为,无不成之。谭子于天下士,独友惺;若闽蔡敬夫、蜀朱无易,则友谭子者也。惺与两公者,明为仕宦有官职人,其于以相引为进取,情理皆合。乃谭子非惟耻以此友吾三人,而三人者之友谭子也,又若越此,而时以山水、诗文、宾客之趣广之。夫数者去进取甚远,然谭子为诸生不敢有轻其诸生之心。何以知之?于其精诸生业知之。世见谭子三十馀尚为诸生,今其母五十,而犹与诸弟以逢掖揖酒堂下,怜谭子与疑谭子者,无所归过,茫然谓谭子进取之道,以山水、诗文、宾客夺之,为其友者不能无罪焉。即谭子不能为其友解此于世,而母独信之,曰:“此真吾子友也。”
夫有信于友以顺其亲者,谭子是也;有信其子之友以成其子者,其母是也。今谭子方以诸生首见知于督学葛公,揆之世法,是其为诸生方亨,宜可以是寿其母。谭子意忽忽欲弃去之。夫谭子不敢轻其诸生,其为诸生又方亨,而忽欲弃之,此其故必不出于愤且诳可知,必有以足乎中而超乎外者。谭子曰:“非上有贤母,春也何敢动此奇情。”观母之立意持论,卓然皆有以。其命诸子柝箸也,曰:“勿学吾魏氏,数世同居,子孙不习世务,溃其家声,徒博义名。”见诸子赏文析义,攫食为欢,喜曰:“吾乃见汝曹争,即长如此,可不富贵?”是其特达真实,不牵于一切虚名文具。有此识力,其于子之至性奇情,何患不能信?何患不信其子之友?真有所自足于伦理之中,而后能超乎世情荣衰之外,非苟而已也。
假使谭子为诸生方亨而真弃去焉,谭子优为之;听谭子为之者,其母优为之。然安有天人理数俱听其如此而不之止者?然则谭子与其诸弟,策名清时,了经世事,而后行其意,即不必以此寿其母,然为谭子友者,固愿谭子之出于此,以解夫世之罪其友者。
孟子曰:“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志者,不必有其事也。夫若是,则所谓出于功名进取之外者,为谭子与其母者,有其志而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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