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记八书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02

《礼》《乐》《律》《历》四书,或曰褚少孙所补,或曰盖子长为之而未具,皆非也。其序《礼》《乐》,用意尤深。盖太初所定改正朔,易服色,已具《历书》及《封禅书》;至宗庙百官之仪,则袭秦故,不合圣制者。汉之乐,自文、景以前,习常肄旧而已。武帝所作十九章,文虽尔雅,然自《青阳》《朱明》《西曌》《玄冥》而外,多谀诞,且非雅声。其甚者,如《太乙马歌》,则汲黯所谓先帝、百姓不知其音者,故止序其大略,而不复排纂为书。盖伤汉之兴,几无所谓礼乐也。故于四时之歌明著其恉曰:“世多有,故不论。”则非为之而未具,明矣。其续以《戴记》、荀卿之文,或乃少孙所为邪?汉之乐既无可次,而律则往古成法,故独著其通于兵事,以为法戒。武帝改历,虽由公孙卿札书,而洛下闳运算,日顺夏正,于历术则无可议者,故直述其事。由此皆著书之义法,一定而不可易者,非故欲如此也。

其后四书,论系于书后,亦各有义焉。盖《河渠》《平准》,非若《礼》《乐》《律》《历》可前序其事,而以名物度数次列于后者。《封禅书》所载诸畤诸祠,虽有方色牲币之数,而皆秦、汉间妖妄不经之制,且与封禅无与也,故其事并详于书,而略见己意于后。惟《天官》宜与《律》《历》一例,特家世所掌,有独传其精义者;灾异之变,有亲得之见闻者;诸家之占,有考之而不合者,故列次众法于前,而以己意详论于后,所由与《律》《历》二书异也。七书皆通古今,而《平准》则汉一代之制,故独以古事附论于后而志慨焉。

《乐》《律》《天官》三书之末及《律书序》前后各附赘一节,意义无可推者,或亦少孙所为。然《秦纪》亦别载襄公后二百馀年事。岂子长摭拾旧闻,始将采用,后复置之,而录者不知而妄附与?是未可知也。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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