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祠记
作者:王守仁 
本作品收录于《古文观止#卷十二 明文

  灵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祠之。宣慰安君,因诸苗夷之请,新其祠屋,而请记于予。予曰:“毁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盖莫知其原。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举而不敢废也。”予曰:“胡然乎?有鼻之祀,之人,盖尝毁之。之道,以为子则不孝,以为弟则傲。斥于,而犹存于今;坏于有鼻,而犹盛于兹土也。胡然乎?”

  我知之矣,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祠者为,非为也。意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不然,古之骜桀者岂少哉?而之祠,独延于世。吾于是盖有以见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泽之远且久也。之不仁,盖其始焉耳,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也?《书》不云乎:“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瞽瞍亦允若。则已化而为慈父。犹不弟,不可以为谐。进治于善,则不至于恶;不底于奸,则必入于善。信乎!盖已化于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不得以有为也。”斯盖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不然,周公之圣,而不免焉。斯可以见之既化于,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诸侯之卿,命于天子,盖官之制。其殆仿于之封欤!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然则人之毁之也,据之始也;今之诸苗之奉之也,承之终也。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之不善,虽若焉,犹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


注释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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