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李伫海康县尉敕

贬李伫海康县尉敕
作者:李纯 
(唐宪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1

伫虐下以惨,讯罪违律,至使馈饷皆绝,庾死非辜。因其壅隔,更令残毁,戕人及此,良用怃然。俾投御魅之乡,以戒宇氓之长。可守雷州海康县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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