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李宗闵明州刺史制

贬李宗闵明州刺史制
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文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0

夫辅宰之任,缉熙庶工。苟或政紊彝伦,迹涉党比,则何以执是邦柄,毗予一人。银青光禄大夫守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襄武县开国侯食邑一千户李宗闵,顷以词艺,列于班行,乃藉宗枝,骤升显贯。朕嗣膺大宝,梦想勤劳,谓其忠厚小心,再委枢务,每必造膝而问,虚已以求,将欲俾人不迷,致我垂衣而理,付之钧轴,断然不疑。而乃事每怀私,言非纳诲。近者别登俊彦,与之同列,忌贤不悦,物论喧哗。翼赞之效蔑闻,怨嫌之声屡作,前后叨位,中外同辞。惟进奔竞之徒,莫修恭慎之道,蔽我卑听,擅我化权,不思急召之恩,都忘再擢之宠。况且志无报主,举非正人,顾其操心,乃是速戾,则何以式是百辟,以维四方。尚从屈法之典,俾守遐藩之牧,所谓全体,良愧知臣。可明州刺史,仍驰驿赴任。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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