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府布告国会非常会议议决承认对德奥交战状态依议执行
中华民国军政府为布告事:查我国前因德国宣布潜艇战略,曾由政府提出抗议;抗议无效,复由政府得国会之赞成,与德断绝邦交。未几复以宣战案提出国会,请求同意;未及议决,不幸倪逆嗣冲等倡乱,国会中绝,致此项重案至今未得合法之解决。迩者段祺瑞矫托大总统命令,擅组政府,对于德奥实行宣战,揆之国法,自属不合;按之事实,我国之与德奥,实已处于敌对地位。今军政府成立伊始,关于对外大计,亟宜决定,以利进行。当于本月十八日,具文谘询国会非常会议,应否承认对于德奥两国交战状态;旋经国会非常会议于本月二十弍日开会议决,承认交战状态,具文答复前来。查解决内政与国际战争,本属两事,既经国会非常会议议决承认交战状态,本军政府自应依议执行,对于德奥两国,一切依据战时国际法规办理。特此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中华民国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