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机大臣奉上谕寄两广总督等传谕粤海关监督著治罪私与中国商民交易鸦片烟外夷及从重治罪传习天主教西洋人并内地商民者
奉上谕寄 大清军机大臣 嘉庆十九年五月初四日 1814年6月21日 |
军机大臣字寄两广总督蒋〔攸铦〕、广东巡抚董〔教增〕,传谕粤海关监督祥绍,嘉庆十九年五月初四日奉上谕:
本日崇禄等奏,盘获广东贡生卢赞、跟随仆人张四携带鸦片烟一案,已交刑部审办矣。鸦片烟一物,其性至为毒烈,服之者皆邪慝之人,恣意妄为,无所不至,久之气血耗竭,必且促其寿命,实与自饵鸩毒无异,辗转流传,冣为人心民俗之害。其来由于番舶先至广东,进关后以渐贩往各省。若粤海各口查禁认真,不许丝毫透入内地,则外夷商人皆知鸦片烟为中国厉禁之物,不能售卖获利,自必不复携带。如仍有违禁私与中国商民交易者,查出按例治罪,杜其来源,较之内地纷纷查拏,实为事半功倍。
再,天主教绝灭伦理,乃异端为害之尤者。此在西洋人自习其教,原可置之不问,若传习内地民人不止,大干例禁(朱改:为国家之隐忧,贻害最大,比白莲教为尤甚,岂可不思深虑远乎),著蒋攸铦等广为刊示,晓谕该处沿海商民,并来粤交易之西洋人等一体知悉,如中国民人有私习天主教者,地方官立即访拏,从重治罪。其西洋人诱惑内地商民者,一经究出拏获,一体治罪,断不宽贷。务各凛遵例禁,以熄邪说而正人心。将此谕令知之。
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