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楚刑
作者:司空图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08

楚谓献璞者欺我,乃连刖之,酷哉!曰:“彼独鉴之不胜耳”。然其嗜宝之心,皆达于卞子,故连刖之无怨,玉亦卒受于楚国。嗟乎!国之嗜贤,宜急于楚之嗜宝也。必嗜心则上心达于天下,则负材求进者,虽黜于见疑,亦未为怨。必有释其疑者,则其卒用于世也可几矣。不犹愈于易其知而嫉其进者耶?嗟乎!刑与辱,上之所以肆于下也。楚无嗜宝之心,卞岂受刑?上无嗜贤之实,士岂受辱?必待诚而绝愧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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