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农岩集
卷十五
作者:金昌协
1928年
卷十六

与权有道尚游论思辨录辨癸未○思辨录即朴判书世堂所著权公承命条辨。来质于先生故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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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文

窃详序文之意。固以程朱经说。为未极深远精备之趣。而若其所谓博集众长。不弃小善者。则乃是泛论。道理如此而姑自托于众长小善之间。非直以大成自处也。设或隐然有此意。以文字则未见其必然。恐不必苛摘而深论也。如何如何。

孟子见梁惠王章注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以下孟子。

此段辨析。尚未洞然。尝见林德涵论此。义理颇详。今录在下。幸参考修改如何。林德涵说曰。人有是身。便有自利之心。今以利心为生于物我之相形。何也。若物我不相形。则利心其终无之乎。曰。所谓利心者。乃利己之心也。必与彼相形而后。乃有利己之心。较长量短。争多竞少。皆彼己相形而后有是念也。与人心之自发于形气者。亦有间矣。然所谓利己之心。亦非本无苗脉。直待物我相形。然后猝然生出也。只此生于形气之心。乃是专主自家躯壳而已。为私小根柢。故待到物我相形。便为专欲利己之心。此与人心只争浅深。非二涂也。

贤者。亦有此乐乎。

辨中所引语类。似当删去。盖彼方以朱子集注为非。而今却引朱子说为辨。何能拄彼口耶。

为诸侯忧。

只云以附庸称诸侯者。非止一二。而不历指其出处。恐未足以折彼说。且集注必以此诸侯为附庸及县邑之长者。不但就方命二字看得出。亦以当时事势。周室微弱。天子仅存位号。不容有巡游方岳。贻害列国之事。故知晏子所云乃指当时大国而非指天子也。然则其所谓诸侯。当为附庸及县邑之长。无疑矣。辨中欠说此意。

滕文公问曰。滕小国也章。

彼说。谓古人视其身。固重于国。去之如脱屣者。大王是也。此言极无义理。窃谓大王之去也。虽未必豳民之从已。而亦自度其力量。可以立国于岐邑而迁去之耳。朱子所谓迁国而图存者。正得其实。岂徒欲保全其身而弃祖先累百年宗社如遗哉。今且以其言观之。固曰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是其去也。特不忍豳民之被害耳。何尝为其身之故。而今乃曰视其身重于国。何其孟浪无根也。辨中欠说破此意。且以能如大王。为能如大王之达权。语欠明的。窃谓朱子之意。正谓能如大王之可以立国于彼则去之耳。非泛言达权也。

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

此段所辨。大义得之。而尚似有未尽。更检大全答吕子约书所论宾主向背之义而明辨之。如何。彼以道义为配合于气而为之助者。不但不成义理。文义亦不通。辨中气为帅。道义为卒徒。岂不谬云者。理则已明。而尚欠就文义上说破。亦宜略添一转语。

前圣后圣。其揆一也。

按彼说。揆。法度也。即所谓道也。是则其所谓法度者。固非指制度文为而言矣。今云舜文法度固不同。恐不足以折彼说。且此等处。不须一一辨破。

尽其心章。

以此三段。分作圣人贤人学者之事。王阳明已有此说。岂彼窃取其说耶。抑偶合耶。

万物皆备于我。

此段所辨。似太疏略。窃谓彼于性分上。全无所见。故于此章之说。亦只认得外物与我相关之义。而不知其理之悉具于吾性之内。是以其为说。自不得不如此。非欲胶守前见而然也。以此斥之。恐未得其情实。

为政以德章。以下论语

辨中无为云者全无作为一段。不紧。恐当删去。且集注诸说以下。亦似未莹。盖彼说。直以为政以德为北辰居其所之譬。而集注诸说。则以为政以德则无为。为居其所之譬。其说固不同矣。上文所辨。盖已识破其差异处。而今却云有何别㨾新见何耶。

思无邪。

此章所论。尤极悖谬。不可不明辨痛斥。夫人心思虑之动。其正者。出于天理之本然。而邪者。生于气禀物欲之浊秽。故其发于言行也。亦善者为正。而恶者为邪。今也不问理欲善恶。而槩以情之所发。无修饰虚伪者为无邪。则是虽如桀跖之任情纵欲。以灭天理者。亦将以其无修饰虚伪而谓之无邪。而君子之节情制欲。勉循夫礼义者。反为邪矣。其流之弊。将何所不至哉。其引程子思无邪者诚也一句。为己说之证者。尤为矫诬。夫程子之言诚。固尝以无妄目之矣。然所谓无妄。正以其纯乎天理之实然。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以杂焉耳。盖天理则实而人欲则妄也。此所云思无邪者诚也者。亦是此意。岂如彼之不论理欲善恶。但以无修饰虚伪者为诚而无邪耶。辨中全未说破此意。殊为欠阙。恐当添修。

子曰。中庸之为德章。

中庸。以道理言精一。以工夫言惟精一。然后可以为中庸。若以精一为中庸。则是昧于能所之辨矣。朱子与吕子约书。有云元德训道为行。以所能为能。来喩。训学为义理之蕴。以能为所能也。如今小儿看花折柳。看与折字。是能。花柳。是所能。此不可乱也。辨语。盖亦此意。而尚欠明切。

三纲领以下大学

按三纲领之分。非朱子自创也。经文。已有此意而朱子述之耳。观经文连下三在字。其以明德为一意。新民为一意。止至善又为一意者。可知。而此于大学。为三项大旨。故朱子因以有纲领之说。盖圣人恐人徒知明德。而不复以新民为意。或急于新民。而不知以明德为本。或粗知明德新民。而不求止于至善。故于此。必分作三项说。以见大学大旨。有此三者耳。然则朱子三纲之说。夫岂无稽。而亦岂谓止至善。判然与明德新民。各为一事而不相干涉哉。今此所辨。似于此等意思。欠明白说破。而其引朱子至善者事理当然之极。及明德新民之标的两语。似于别为一纲之义。不甚紧切。又以朱子所自言一生精力。尽在此书者。为正指此等处。恐亦未然。且彼所云欲求至善之目而终不可得者。其迷暗滞泥。真所谓痴人前说梦。而辨语尚似未尽。夫明德新民。皆止于当然之极者。止至善之纲也。物格知至而知事理当然之极。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而各止于当然之极者。止至善之目也。何谓求其目而不可得哉。此意。章句已言之。而彼特未之察耳。若君之仁臣之敬云云。朱子固尝以为至善之目。而但彼欲就八条目中。求至善之目。而以此为言。未足以破其惑耳。

格物

格固可训正。其训则未知何所本耶。岂亦取格式格法之义耶。此既未明。而且一个格字。一以为物之则。一以为得其正。果有如此文义否。又以物格为寻索是物之则而得其正。是则格字。不但有则义正义。而又有寻索之义也。不知一格字上。果有许多意思耶。彼讥朱子添一穷字。以提掇其语。而今其自解格字。添入外来剩字。若是之多。辄欲以是求多于前贤。其为谬妄。可笑甚矣。且其训致知。以为欲使吾之知。能至乎是事之当然者。亦不成文理。辨中解释朱子之意虽详。而于彼说之谬。犹欠痛辨。且所云可以推致吾之知识者。语意恐稍未安。盖推致者。工夫也。在功效不可如此说。可以以下。若改以吾之知识。亦有以诣其极而无馀。则无病矣。

心不在焉

窃详传文之意。盖曰心有四者之累。故不正。不正故不在。心既不在。则一身无主。而视听饮食。皆失其度。此所谓心不正身不修也。今彼全不察一章首尾语意之所在。而却认视听饮食一段语为借喩。其疏谬甚矣。辨中。不曾说破此意。而只争省察存养之辨。恐未为得也。

名篇之义以下中庸

辨中天命精微之极致七字。似当删。彼说。庸。恒也。欲恒持于此。而无暂时之或失。此与朱子平常之义。相似而实不同。盖朱子所谓平常而不可易者。以道理之当然者而言也。彼所谓恒持而无或失者。以人之行道者而言也。此正其大段差异处。今当明与辨析。而反谓其有何别㨾新异。恐未察也。窃谓中庸之义。只以第六章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者观之。可见其以道理而言。言人就事物。辨别道理。以求所谓中庸者。而不能持守于期月之间耳。若如彼说。庸是恒持不失之义。则所谓择乎中庸者。固已不成语。而且既曰庸矣。又何以不能期月守耶。以此辨之。则其说不足破也。至于中固是道也一句。却不必深斥。盖彼欲以道也者不可须臾离。傅会于庸。为恒持之义。故其说如此。盖曰此所谓道。即指中而言。此所谓不可离。即指庸而言云耳。非直以道字训中也。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辨中。与章句之义相悖一句。恐当改曰。是全不识道之所以得名者矣。且彼说。不但训释道字差谬。其释性之说。有曰心明所授之理。又曰。人有显理物宜之而为则以此理。则授与于人。为其心之明者。其语意生受䵝昧。全不成文字。全不成义理。恐亦须一语辨破。

道也者所不闻

按。无物不有之辨。似合有商量。盖性道。固通于人物。而此段所谓性之德而具于心。无物不有。无时不然者。似专言人之道。而所谓物者。恐亦指日用事物而言。或问所谓大而君臣父子。小而动静食息。莫不各有当然不易之理者是也。然则彼所谓物。将取之于人乎。人将分而与物乎者。固不足多辨。而辨语中人与物之性云云者。似费闲说话矣。不然而朱子所谓物者。乃指草木禽兽之类而言也。则其为之辨也。固当极论万物一原之义。以破彼说。而此所引万物皆备于我一句。恐与此义。稍不类。更商之如何。大抵彼于子思性道之说。专认以为人所独得而物不与焉。故首章之说。既如彼其谬戾。而于此又有物将取之于人。人将分而与物之疑。苟察其所以蔽。则其于辨说。亦不难得其要矣。至于未发之义。乃是学问大根本。彼不曾梦到此地位。而辄肆异说。讥斥前贤。其言之悖谬甚矣。辨中。槩引朱子诸说。而于其旨义肯綮处。却未甚发明。窃谓戒慎恐惧。约而言之。只是一敬字耳。君子之心。无时不敬。故敬之为工。通贯动静。彼如曰君子之敬。只在于动时。而静时不用敬。则固无可言者。若曰静时当敬。而独讳言戒慎恐惧。则是何异于数二五而不知十乎。朱子所谓略略收拾。主宰严肃。皆是敬之意。而彼并一例攻斥。是将于静时不得著个敬字。而必使此心都无主宰而后可也。岂不悖哉。辨中。欠说此一段意思。请更商量。

君子之道。费而隐章。

此章之说。似有当辨而不辨者。章句。但曰。理之所以然则隐而莫之见。又曰。其所以然者。非见闻所及。初何尝言非知之所及。而彼乃曰理体虽微。人所其得。随其愚知而知之有浅深耳。岂可谓理隐而不见。非知之所能及而言之所能明乎。然则大学所谓格致者。竟为何事。此则朱子之所不言。而彼乃自言。岂非所谓自作元只者耶。夫理之所以然者。虽非见闻所及。而知道君子。固当默而识之。大学格致之功。正要穷究到所以然处。岂谓其非见闻所及。而遂谓其不可知耶。且其言曰。夫妇之可知。与圣人之所不知。皆非此理乎。若不可不谓此理。是理亦费也。所谓隐者。果安在哉。此言尤可笑。夫妇之所知。圣人之所不知。朱子固未尝不谓之理。而亦未尝不以理为费也。但于其费而有不可见者存焉。此则所谓隐也。然则虽曰费。而又何尝无所谓隐者哉。大抵圣人之所不知所不能。朱子以前诸说。皆属之隐。朱子初年。盖亦欲从其说。而反复体验。终觉其未安。遂定为此说。今考或问及与蔡季通书。可见其思之深讲之熟而处之有不苟者矣。彼乃掇拾朱子已弃之说。以为独得之见。而张皇自肆如此。岂非妄之甚乎。辨中诸家以下。固有此意。而尚欠痛快。宜更添修。至于尧之仁舜之孝犹有所憾云者。恐不须深斥。盖以尧舜病博施。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者推之。则如此说。似亦无妨。如何如何。

致曲

按此章彼说。虽与章句少异。而亦不甚悖。本不必深论。而若欲辨之。则正须就曲字上。辨其同异得失。今无一言道破。而只言随事著力。推致其极。则与彼所谓随事致其委曲者。几无以辨矣。请更考章句或问而略加修改。不然则全段删去。如何。

故君子崇礼

按此一段。每句各二事。章句就每句内。以上一事属存心。下一事属致知。此其首尾条理。不容互换。而若其意义之精密。则要在深体而得之。以彼之陋固。未易及此。而第其所自为说。既以尊德性为行。道问学为知。则其下八事。亦当依此序。以行居先而知在后矣。苟欲如此。则虽不能每句两属。如章句例。而亦须以致广大尽精微温故知新。属之尊德性。极高明道中庸敦厚崇礼。属之道问学。然后方为得其序。而今乃一切反是。则首尾不相照应而条理紊矣。彼亦岂不知其然。而既不欲从朱子说。又见知新不可以为行。敦厚不可以为知。故其所分属。自不得不如此。辨中所谓文势错杂。不齐整者。固已说破其病。而其曲折则犹有未尽。且彼说之病。只在疏谬。而今目以穿凿。亦未衬著。大抵此段辨论。只当以文势为主。若其意义。则章句或问。言之已明。恐不必为叠床之语也。如何。

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章。以下论语○系当辨未辨条

按。以有若无。实若虚。承上文问不能问寡为说。殊悖经旨。似宜略辨。

廏焚章

按。常人之情。若闻廏焚当急先问马。而夫子则不然。于其始闻。不暇问马而先问人。故门人记之如此。所谓不问马者。亦曰当先问而不问耳。岂谓其终无一语问马耶。此正门人善于记事处。而今不能活看。妄生疑难。其浅陋拘滞甚矣。且以伤人乎不为一句。论语中。无此冗长句法。而问马一句。又何其短也。此固不足深论。而亦宜以一语辨破。

冉子退朝章

窃详集注不与同列。议于公朝。而独与家臣。谋于私室。故夫子云云者。是固以圣人之意。深恶其谋国政于私室。而不但以己不得与闻为恨也。彼谓圣人不能正其擅政于家之失。而但恨其有政而己不与闻。则不亦辱乎者。其不察先贤之意。而妄肆诋议甚矣。恐宜略辨。

有德者必有言

按此章之意。朱子与尹氏说。未见其有异。盖尹氏之言。固曰徒能言徒能勇。夫徒能言而无德。则其言也非便佞而何。徒能勇而不仁。则其勇也非血气而何。彼以便佞为小人之事。故疑之如此。然便佞不必是小人。世间固有会说得好话者。其言虽与有德者相似。而要不免为便佞口给而已。血气之勇。亦然。此又何疑。彼谓朱子之说。上下意义。自不能相承。而必有不必有。亦无所系。朱子于便佞及血气上。皆下或字。正是发明不必之意。何以谓无所系耶。此段。亦宜略辨。

生而知之章

按。朱子之为集注也。固集众说。以备其义。若先儒之说。意义已足。则己不复有说焉。或其说可取而犹有所未尽。则以己说先后而补足焉。或有两说皆可取。而各说得一边意思。则又兼取而互备焉。至诸说都无可取。然后始专立己说焉。此集注之凡例也。此章杨氏之说。大义已善。不容复详说。而只欠说气质四等之意。盖人品高下细较之。何翅什百千万。而言其大槩。不出此四等。故朱子略说圣人分四等之意。以足杨氏之说。岂谓夫子此言。专为论气质而发哉。今但以朱子此说。与杨氏说。通融为一而观之。则语意适足。更无馀欠。又何疑于圣人为无益之言哉。彼全不察集注义例。只见一端。妄肆诋议如此。是不可以不辨也。

与权有道再论思辨录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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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之始。以下孟子

辨语。得之且详。朱子于此。不曰爱民若养民。而必以得民心为言者。正为体贴无憾二字说耳。盖使民养生丧死。皆有所资。则人心无所恨矣。为政而使人心无所恨。是为得民心。朱子之说。岂苟然者哉。此意添入于辨语之末。如何。

王曰。然谓我爱也。

按。齐王虽知以小易大。其迹似吝。而犹不觉无罪就死之不忍。羊与牛无异。故其自解如此。于是孟子复告之曰。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宜无别。而今乃以羊代牛之死。彼百姓者。徒见王之以小易大而已。又安知其出于不忍之心乎。此其问答之间。语意分明无可疑者。朴疑之。误矣。

抑王兴甲兵独何欤。

按。人心。固不以此为快。而今王力为之不已。是其心。殆必以此为快也。此盖孟子反其辞而诘之。欲发其所由蔽者而正之耳。只观抑字欤字。其语脉可寻。若如朴说。则语意缓弱。全无气力。决非孟子抑扬极论之意矣。集注说。不可易也。

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

辨中。其事以下。略欲添改云。其事亦非一。如下文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及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廛无夫里之布之类皆是也。然必先正经界。制民恒产然后。此等事。方可以次行之。此所以制民产。为发政施仁之本也。如此则王业之本本字下。当添而字。而末端所引修齐治平。为本中有本之证。殊不衬切。似宜删去。而自有次序之下结之曰。某乃以本之中。又有本诋之。其亦异矣。如何。

为诸侯忧

辨语。固备矣。犹欠一转洗发。今欲添入曰。若如某之说。此段所指。果为当时天子之事。则下文所谓无流连荒亡。其责有归。非景公所可僭冒而当之者。晏子又何以曰唯君所行耶。以此属之于尤无疑矣之下。而疑矣二字。改作可疑。如何。

景公说好君也

按辨语。专就说字。认得改过自责之意。未见其必然。今欲改之曰。晏子所陈流连荒亡之失。虽槩指当时大国而言。景公平日。亦不免此。故一闻其言。便即警动而出舍于郊。以此知其不但省民而亦有自责之意耳。如此说。未知如何。

滕文公问曰。滕小国也章。

自此亦至何也一段。欲改之曰。盖据今日滕公所处。而较大王已然之事。欲其有所审择耳。夫岂谓大王当日之去。出于权诈要民之意。如某之所诬诋耶。

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

辨语。间有疏处。今欲改之曰。此三句。只看得一配字分明。则上下语意。彼此宾主。自有不容差互者。盖集注。以配为合而有助之意。此固不易之定训。而某亦不能异其说矣。然则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正是此气合乎道义而为之助耳。此其语意。十分明白。无可疑者。而今详某之意。乃谓此气须得道与义来配以为助。其果成说乎。且道义者。帅也。气者。卒徒也。今曰道义配合于气而为之助。则是气为帅而道义为卒徒也。此尤不成义理矣。夫存乎人者。莫大于道义。本语所谓道义为之主者。槩以学问之道言之。则固如此。而但孟子此言。专是发明气之功用。以为此个物事如此如此云耳。其意固以气为主也。今云道义为之主。不免有碍。故欲改之如此耳。宜若无资于气。而孟子之言如此者。盖人虽或有见于道义之当然。而若无刚大之气。则其一时所为。虽出于正。亦未免恧缩畏怯而行之不勇。且如君有过而臣能正言直谏者。义也。然且慑于威严而不能尽言者。无气以助之也。本语大意固好。而但其云知道义之当然。而恧缩不敢做者。乃只是见义不为之事。如此则是全无些道义也。何论气之助与不助。君有过以下。亦微有此病。故并欲略改如此耳。此孟子所以发挥出浩然之气。而其曰配义与道无是馁也者。旨意所在。分明可见矣。然无是馁也馁字。人多作气馁。故遂以是字。作道义看。其实馁只是体不充之谓。非气馁也。故朱子尝曰以下并仍旧而亦无疑也下结之。以此等文义。某全不致察。只凭臆见。肆为异说。僭妄甚矣。如此改之。未知如何。

舍己从人

辨语。以舜之心为言。甚善。但朴说。于舍己二字。不能明白解说。只以天下之善。己不独有云者。笼罩说过。此须略与辨破。盖既曰舍己从人。则是己之所有犹有合当舍者。故舍之而从人耳。今只云己不独有。则何以见舍己之义耶。此意添入于辨语之末。如何。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

按。人物之生。同气同理。而人则得形气之正而能全其性。物则得形气之偏而不能全其性。所以异者。只在于此。故曰几希。集注。发明此意尽矣。今直言其性不同。则殆无以见几希之意矣。

又尚论古之人。

集注。进而取于古人。言其进而取古人而友之也。此承上文所友众矣说来。故只云进而取于古人而意已足。细玩上下文义。无可疑者。而朴疑之。岂听莹于进其取友之道一句耶。此则又是申明上意。言其取古人而友之者。是为进其取友之道云耳。初非有别意也。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章。

某所解以仁义为祸。虽背于注说。而其斥告子之非。则焉。今乃驱之于自为悖说。以仁义为祸害物事之科。似欠通恕。今欲改之曰。朱子以此为性恶之说。而某则以为无善无恶之说。只观孟子戕贼人以为仁义之语。便可见告子所言之主意。盖以性为不善之物。故反之以为仁义斯可谓戕贼人。若曰性无善无恶而已。则其为仁义也。何至于戕贼耶。某之说谬矣。且其以杞柳之性。为无善无不善者。取喩亦不似。

万物皆备于我。

此义。曾于中庸首章说论之。今更详玩。终觉与万物一原之义。微有不同。而辨语如此。亦不敢轻改。若据愚见论之。则当曰事物虽在外。而其当然之理。无一不具于吾性之内。故曰万物皆备于我。今某只说得外物与我相关之意。而不曾言其理之具于吾性。此盖于天命率性之理。全无所见而然。不足深辨也。

不成章不达

按。流水盈科。借喩也。君子成章。实事也。今若以章为布帛之章。则是成章亦同盈科为借喩而非实事矣。不伦甚矣。

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章。以下论语

按。论语。言敏固多勤敏之义。如敏于事。敏而有功。好古敏而求之。皆是也。朱子非不知此。而今却如此说者。盖深味圣人言意。明取其才性既敏。而又能好学也。大抵敏本捷速之称。勤敏之敏。行事不怠缓也。敏悟之敏。才性不钝滞也。二者虽似不同。而要皆有捷速之义。然则以敏言性。又何不可之有。若如朴说。则勤敏好学。只是一义。殊无意思矣。集注之说。不可易也。

子曰。中庸之为德章。

辨中。精即知之事以下欲改云。精即择善之谓。知之事也。一即固执之谓。行之事也。今以中为精而庸为一。则是中庸者。只是知行之事也。学问云云下仍旧。

子曰。默而识之章。

默识之义。要不出集注两说之外。学而不厌。亦只是孶孶不已之意。今以为温故知新之事。牵合不是。

子疾病章。

按。以子路之对观之。则夫子所问。似亦只是古事有无。而集注之说如此者。盖夫子此问。正欲发无所事祷之义。以喩子路。故先问其理之有无耳。不然则夫子非不知古者有祷疾之礼。又何待于问耶。若曰知之而故问也。则古事有无。于发明无所事祷之义。本不紧。何为而空设此一番问难乎。至若子路之对。则殆亦以古人所已行者。明其有此理而已。恐不可以此而遂疑夫子所问。亦是古事有无也。

曾子有疾章。

辨语尤诞妄三字。似未的当。且其下语。意稍有未尽。今欲略改云。曾子之意。盖以平日奉持遗体。无时不戒谨。而惟恐或有毁伤。至此将死而更无毁伤之虑。然后知其得免也。本语至其启手足之时。方得自免一段。稍未莹。故改之耳。朱子所谓以其所保之全示门人。而言其保之之难者。发明曾子之意。约而尽矣。若如某说。以下仍旧。而于平日其身体之无所毁伤。改作平日于其身体之毁伤与否。如何。

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章。

按。问不能问寡及有若无。实若虚。各是一义。今朴却相因为说。以若无若虚。为问人而不自挟之意。其义狭矣。且如此。则上四句。通为一事。而独犯而不校一句。别自为一事。文势亦甚不伦矣。

廏焚章。

此段。虽非大义所系。而彼之胶固执拗。必欲与注说角胜。亦甚可憎。恐合略为辨破。以著其精粗浅深。无往而非丑差。亦是一事。前去鄙说。或可收采。以添一条否。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章。

按。大学传。引此语而结之曰。无情者不得尽其辞。盖以释无讼之义也。今朴说如此。是以大学所云。不足为无讼之极致也。然传大学者。必非不知夫子之本意。而其言如此。则亦曰明德既明。民自畏服。如虞芮之君。不敢入于文王之庭耳。岂徒畏其明之不可欺云尔哉。朴说于义理无害。而但于大学传之意。有未深察者。故略论之耳。

子曰。君子而不仁章。

谢氏之说。其于发明不仁之义。至矣。今以失德为言。盖不知仁之所以为仁故耳。

子曰。君子不可小知章

按。不可小知。不可大受。须看可字与能字不同。若朴解则不可字。说不去矣。

子曰。辞达而已矣章。

按。朴说之意。若不足于集注之说。然所谓达意者。已包得许多意思矣。

子夏之门人。问交于子张章。

按二子之说。皆不能无病。集注论之已确。今朴辄欲抑扬于其间。其意偏矣。窃谓子夏之病。只在一拒字。盖人虽不善。而苟不至于大故。则亦无拒绝之义。孔子之戒损友。亦曰不与之亲善游从。以为朋类耳。岂拒绝之谓哉。朴乃以集注所谓损友当远。与讥子夏之迫狭者。为相矛盾。亦误矣。

格物以下大学

辨语虽详。似欠紧切。盖朱子格物之训。章句或问。已详之。本不须费辞解说。且栗谷说。正以问者。有物理元自在极处。何待人格之疑。故答之如此矣。今朴所疑。只在于训格为至。文义为未安。则引此为辨。不相凑著。且事物之辨。亦似有未尽彼情者。彼说之意。盖曰天下国家。物也。平治齐。事也。格物云者。是寻索天下国家之则而得其正也。致知云者。使吾之知能至乎平治齐之所当然者云耳。其主意如此。故必欲分事物为二。而今此辨语。反引其能至是事一句。谓渠亦以事字贴物字。此何足以破其说耶。自盖格以下。今欲改之曰。格物二字。本自难明。古来训释虽多。而其义皆有所未通。至程子始曰格。至也。凡有一物。必有一理。穷而至之。所谓格物也。此其字义。义理皆有据而无可疑。故朱子断然从之。以为定训。自经文章句及补亡传外。或问所论。尤为明备。殆无毫发馀蕴矣。今以为不可信。而辄欲措异说于其间。则已惑矣。况其所自为说。迂曲晦涩。绝不成语。而欲以是求多于前贤。何其妄也。盖其说。有曰格则也正也。夫格之为正。固有据矣。其以为则者。何所本也。今且以则字正字。加于物字之上而读之。果成何等语耶。渠亦自知其不通。则不得不又以寻索云者。捏合补凑而为之说。未知此一个格字。能兼许多意义耶。训则不足而添正字。添正字不足而又添寻索字。其支离繁复如此。而终亦不能成说矣。乃反以添一穷字。讥朱子者。何也。且其所疑事物之说。尤极可笑。物与事。固有分而言之者矣。其无合而言之者乎。如诗之有物有则。孟子之明于庶物。尧舜之知而不遍物。皆合事物而言者也。其他经传。此类甚多。今不察此。而槩谓物之与事。当有辨而不容混。何其陋也。至其训致知。以为欲使吾之知。能至乎是事之当然者。则是盖以致为自此而至于彼也。然但曰致。又何以见其至乎事之当然者耶。此亦不成说而不足深辨也。

心不在焉

此段。不可无辨。而但前日辨语。有未尽者。故区区尝有所论矣。不知何为而全削之耶。今欲略辨之曰。传文既言心不正之故。于此又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者。乃是就身上说。以明心有不正。则无以存主乎身。而视听饮食。皆失其则也。此正发明心不正则身不修之义也。若如某说。只借此而发明忿懥恐惧等不能省察之失而已。则此章内却阙修身一段意思。而起头所谓修身在正其心及结语此谓修身在正其心云者。都无著落矣。

长国家而务财用

按。此一章大义。虽分好恶义利两端。而无非絜矩之事也。今以絜矩与财利。分而为二。其说谬矣。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以下中庸

此是中庸第一义。而辨语尚似草草。今欲略添修曰。按某所解性字。语意䵝昧。有未可晓者。而性者。万物之一源。非人之所独得也。故章句解天命之性。必兼人物而言。今某只言授与于人而遗却物字。是天命之性。人独有之而物不得与也。是全不识性命之理矣。道者。天理之自然而非人力之所为也。故朱子曰以下至得名者矣仍旧。而结之以本源处如此。其他种种悖谬。又何足说也。

道也者所不闻

此段。尤紧重。不可不极力明辨。今辄欲改之曰。按此一段。某将朱子训说。逐句抉摘。恣意攻斥。无复馀地。其悖甚矣。然其言支离复杂。张皇眩乱。有未易得其要领者。今试撮其大要而言之。一则以为言性曰理。而道亦曰理。则性与道之情同。而不得其辨也。一则以为上言道曰事物当行之路。而此曰性之德而具于心。则前与后之说异。而不得其一也。一则以为道为性之德。则不容有所谓离者也。一则以为道为人心之所具。则不容曰无物不有也。一则以为戒慎不睹恐惧不闻。不当为静时工夫也。凡此皆系义理原头。学问根本。虽其所见浅陋。有可笑者。而其言之悖谬。亦不可无辨。夫道之与性。本一理也。但以其体之本然而具于一心者言之。则曰性。其用之当然而行于万事者言之。则曰道。此二者之所由分也。然即其本然之体而便有当然之用。故其行于万事者。乃其具于一心者耳。夫岂判然离绝。各为二物。如某之见哉。如此则所谓道者。初不出于天理之自然。而只是人以己意。旋安排出来也。此其为悖谬者一也。上文子思首列性道教三者。而各著其所由名。则章句之训道也。亦正释其义。盖曰自天命之性而循之。事事物物。莫不各有当然不易之理。是乃古今人物之所共由。犹道路然也。此段。子思专言道也者。不可须臾离。则章句又推原其本。盖曰事物之所当然。即吾性之所固有。性既无所不有。则道亦无所不在。而语其至近。不外乎一心。此其所以不可须臾离。而持守之功。尤当先于本原方寸之地也。正释其义。故自循其性说起。以及于当行之路。反推其本。故自当行之理说起。以及于性之德而具于心。盖当行之理。即当行之路。性之德。即率性之谓。非有二也。特反复申言。以明其出于天而非人为。备于内而非在外耳。某初不知率性之义。而只以道为行事得宜之名。故反有疑于此。若如其见。则是所谓道者。乃在心性之外。而其于人。为赘疣无用之物耳。又何须臾之不可离哉。此其为悖谬者二也。且所谓性之德而具于心者。以道之本体。不假人力而自然者言也。此虽与生俱生。亘古亘今。磨灭不得。然人有此身。气拘物蔽。一念之顷。或失照管而私欲间之。则所谓具于心而不可离者。即此而已不属我矣。孟子所谓非道亡也。幽厉不由者。正谓是耳。若如某之言。人既禀得此性。则虽欲离之。有不可得。而其或忧其离而欲存之者。乃为枉用其心也。则是虽如桀跖之暴戾恣睢。亦未尝违乎天理。而凡圣人所以修道而立教者。皆虚设耳。岂有此理哉。且以渠所自言者观之。亦既以性与理。为与生俱焉。而犹必曰循乎性而无或违。又曰不可斯须悖于性。则是固以人之于性与理。或不能无违悖也。然则所谓性之德者。又何异于性与理。而独不容有所离乎。此其为悖谬者三也。若无物不有云者。则章句之意。盖专就人道而言。以明君子所以无时无处。不用戒慎之意。或问所谓大而父子君臣。小而动静食息。莫不各有当然不易之理者是也。某于此。盖误认其义。而今且就其所疑而辨之。道者率性而已。天下无无性之物。则固莫不各有其道矣。人之与物。气禀虽异。而若其所以为性者。则同出一原。故吾心之所具。即万物之理。万物之所得。即吾心之理。岂有二哉。而亦何待于此予而彼取哉。渠以天命之性。为人所独得。故不能不有疑于此。此其为悖谬者四也。至于戒惧之义。朱子以前诸家之说。固皆以此与下文慎独云者。同为一事。至朱子始分而二之。盖以二者同为一事。则语意繁复褊滞而无所当也。此意于或问论之备矣。然朱子之说。亦非以戒慎专作静时工夫。盖推子思之意。以为道不可须臾离。故君子自其平常日用应事接物之处。无所不戒慎恐惧。以至于无一物之接乎目。无一事之入乎耳。而亦不敢少懈。此乃统体工夫。通动静而言。与下文慎独专就几微处而言者。不同云耳。今某以不睹不闻。为人所不睹不闻。而以戒惧即为慎独。此即朱子以前诸说之意。而朱子之所已弃而不取也。且详其语意。似以人心为元无寂然未发之时。则其误尤甚。夫人心之有动静。如天之有阴阳。一体一用。互为对待。迭相循环。而不能以相无者。此乃自然之理也。但众人之心。物欲为主。故有事无事。心常妄动。鲜复有虚静之时。唯圣人之心。浑然天理。故事物未到。思虑不萌。方寸之间。至虚至静。虽鬼神。莫能窥其际。此即寂然未发之体。而所谓天下之大本者也。及其事至物来。以理顺应。无少差忒。则大用达道。于是乎行。而事应既已。则辄又寂然而静。以复乎其本体焉。君子之所以戒惧乎不睹不闻者。正为其必如此。然后为有以存养此心之体。而立天下之大本耳。不然则虽事物未至。而此心不免妄动。所发虽善。而本体无自以立矣。此周子所以有主静之说。而程子所谓不专一则不能直遂。不翕聚则不能发散者。亦此义也。某惟无见于此。故辄有疑于朱子未发之说。盖其言有曰若其一念不动。万事未萌。则又无所用其力。不几于枯橛之无知乎。此以为人心不容有如此时节也。然而人心至灵。故虽一念未萌。而知觉炯然。譬如水镜。虽未照物。而光明之体。固自不昧。夫岂顽然冥然。都无知识。如枯橛者然哉。又曰。若使霎然之顷。万虑俱空。不但不善之不暇存。虽善。亦不暇存于胸中。此则又以为虽或有如此时节。而亦不过霎然之顷。不足以别立一地位。别占一时分也。夫以众人之心。而求其万虑俱空之时。则诚亦绝少矣。若圣人则方其未与物接。而此心寂然。无复有纤毫思虑者。乃其常耳。岂特霎然之顷而已哉。特某未足以窥见此境界耳。然则其以人心为元无寂然未发之时者。岂不妄哉。且其言。有曰既寂然矣。虽欲戒惧。将何所寄。既戒惧矣。又何云寂然不动。夫子思之言。本自平常处推其极。以至于不睹不闻。虽是一个戒惧。而若其工夫节度轻重粗细。则固宜有不同者。如某所谓当事而不敢自放。遇事而恐其失坠。则固当大段著力。而若在不睹不闻之时。则所谓戒惧者。不过俨然肃然。如有所畏而已。此又何害于寂然未发之体耶。又曰。天下之事。未有昧其心而致其功者。心不可昧。则思安得而无。又岂有戒之慎之。将恐将惧而非思也者。夫思虑与戒惧。煞有分别。思者。心有所感而思索量度之谓。一有之。则虽无喜怒哀乐之可名。而此心已有所偏倚矣。若戒惧。只是敬字之异名。而其在不睹不闻。则又不过俨然肃然如有所畏而已。是固与思虑者。气象意味。不翅不相似矣。况可以戒酒色慎游猎惧祸败者例之。而槩谓其思虑之深乎。然当时学者。已不能无疑于此。故朱子乃曰。只略略收拾。只主宰严肃。此其形容得十分简要矣。今曰。何以见其如此。又曰。终不能不用思。是盖不复有所商量思惟而硬不信矣。又何足与言哉。又曰。朱子既曰未发时说义理不得。则戒慎恐惧。独非义理之一乎。夫所谓义理者。如事亲孝事君忠。可以指名其条件者耳。未发之时。一性浑然。曷尝有此等名目。然浑然之中。粲然者存。冲漠无眹而万象具焉。则义理之原。固于是乎在矣。亦岂空寂断灭。都无一物之可言哉。是故朱子尝论此义曰。当此之时。未有义理之条件而有义理之原。夫所谓戒惧者。亦曰敬以存此义理之原耳。岂可比同于义理条件。而不得著于未发之中哉。至若离仁离义一语。本不与此义相关。而且所谓仁义者。正亦就行事上说。即所谓义理之条件者耳。此又何碍于说义理不得之义哉。盖如某之论。则人自有生至死。其心固有动无静。乐记所谓人生而静。大易所谓寂然不动者。皆为虚语。而虽其一事不入乎耳。一物不接乎目。而此心之思虑计较者。未有一息之暂停也。如此则方寸之间。又何能湛然虚静。而有以存养其天理之本体哉。体既不立。则虽欲随事戒惧。不敢放失。而亦将何所本而尽其道哉。此其为悖谬者五也。而就其中讥斥朱子防闲之语。有曰防之以堤乎。闲之以栏乎。吾恐其用意之益勤且重而不可讳也。嘲笑簸弄。都无顾忌。是则不复以辨论义理为事。而直加无礼于先贤。以为快也。其得罪斯文。岂但为说之悖谬而已哉。

喜怒哀乐达道也。

此段。全用或问说。而本文外。更无一语推绎。阐明其义。殊无意味。今欲删去。只曰按未发大本之义。章句或问。论之不翅明白矣。今某不信。而乃以云云。如何。且某之意。本以子思之说只言喜怒哀乐未发而已。非并指他思虑而言。故有长短轻重之说。今乃谓既有思虑长短。则何以谓之未发耶。恐未察其本意。而亦不足以拄彼口。今欲自既有至也且二十一字。并删去。如何。

子路问强章下注。

按子路问强。分明出于好勇之意。夫子告之。亦终始以强为言。则不以为勇而何哉。但子路以力能胜人为强。血气之勇也。夫子以自胜其人欲之私为强。德义之勇也。圣人之教。所以长善而救失。矫其偏而引之于中者。类如此。朴所谓子路虽本好勇。孔子之告之。岂在于勇者。误矣。且朴谓孔子告子路以中庸之道耳。岂子路能至于此。此又不察朱子之意而妄言之。章句固分明说此。则所谓中庸之不可能者。又曰。此四者。汝之所当强。何尝不以此为中庸之道。而亦何尝言子路能至于此乎。若章下所谓子路勇也者。只为与大舜颜渊对言。故其言如此耳。朴不能活看此四字。遂有此许多疑难。其亦可笑也已。至于三德之分。则又有说焉。中庸之德。不倚于一偏。宜不可以三者分言。然大舜之知。非无仁勇。而其好问好察而用其中。则知之大者也。颜渊之仁。非无知勇。而其得一善。拳拳服膺而弗失。则仁之事也。夫子之告子路以勇。亦非外于仁知。而其不流不倚。以至于死而不变。则勇之事也。子思之分而列之也。固欲学者观于此而知入德之方。又知所以取法。如知明善之在知。则必以舜之好问好察者为法。知体道之在仁。则必以颜渊之服膺不失者为法。知强立不反之在勇。则必以夫子所谓不流不倚不变者为法。然后可以造道而成德。此子思之意。而章句所谓引大舜颜渊子路以明之者。亦以是耳。岂论其等级之谓也。此一段。辨中欠说破。似当添。

君子之道费而隐章

此段。辨语固善。而但彼之所疑。专在于先发两端而后。只举其一端。许多设难。皆是此意。而辨中未及说破。且费字。绝无浅近意思。而彼乃以己意杜撰。此亦当略辨。今欲补之曰。凡古人言语。有本是两事而分作两端者。此则固当两下说破。如阴阳道器之类是耳。若费隐。则只就此理。以言其用之无所不在。而其所以然。则微而难见而已。虽若两端。实非有二物也。故下面许多说费。无非所以说隐。何必作对待说乎。且所谓隐者。正以其无形状可见。非言语可名。则隐之一字。说得已尽。又何以形容其所以隐哉。朱子所谓果有一物可指为隐。则已不得为隐者。正谓是耳。况子思之意。本欲明道不可离。则其立言主意。正在费而不在隐也。然而不但曰费而必言隐者。语道而不及其体。则人将认以为一个有形底物事。何以见此道之妙而超然有契于其本哉。此又所以不得不说也。某不识此意而疑之。误矣。且其解费隐二字之义。皆不近似。而至于以费为浅近。尤无所据。且既曰隐者深远也。而又谓圣人所不知不能者隐也。如此则圣人于义理之精深高远处。却有所不知不能也。其果成说乎。以此属之。于且章句之上。恐益完备。

好学近乎勇。

辨语。大槩得之。抑昔尝以章下所引家语文势观之。公既以夫子之言。为至矣美矣。而复自言寡人实固不足以成之。则是公自度不能遽进于三德。而欲闻其近而易入者。故夫子复告之以三近之说焉。详玩当时问答曲折。则所谓三近者。非直指达德而言。岂不益明白无疑乎。此一段。添入于何足疑乎之下。似益明备。又下文所辨勇之次一段内上文。以其等之意云云。乃用前日鄙说者。而今详章句本意。似不如此。盖章句于此。若以其等而言。则当曰通上文生知安行为知。学知利行为仁。则此三近者。勇之次也。而今乃以三知三行。比并为说。则却似以其分而言。恐不可谓以其等也。然以其分而言。亦有不通者。上文三知三行与知之成功而一者。既为知仁勇。则此当以好学为知之次。力行为仁之次。知耻为勇之次。然后义类合矣。今乃以三近。皆为勇之次。则又不可谓以其分而言也。于此二者。皆未得其所安。窃更以或问。反复参详。则朱子于此。初不以其等其分为言。而却自别为一例。以曲畅三德之义。细玩或问。则可见矣。此段辨语。欲略改之曰。然则以此三近者。次于达德之勇。而与三知三行。并列为知仁勇者。又何可疑耶。又于朱子下。添以其分三字。而其他皆仍旧似宜。

知斯三者国家矣

辨语得之。而修身治人之本。一句稍未安。盖曰上知至仁大勇。则已是成德事。以此为修身之本。却似倒说。修身治人四字。改作行达道。如何。

在下位不诚乎身矣。

按。此文。亦见孟子而其以不诚乎身矣。及诚者天之道相连为文者。彼此正同。可见当时夫子本语。只自如此。自曾子以来。三传而至孟子。亦谨而述之。不敢易其故矣。某不曾参考。敢于此章。直断以错简。任意易置。谬妄甚矣。其他移易编简。类皆如此。而不自知其非。反讥先儒之不察。尤见其愚且僭也。

优优大哉三千

辨语。大槩得之。而觉稍未尽。且谓朴以入于至小。看作贬小之义者。恐未必然。今欲改之曰。三千三百。极其细微而道无不在。则非所谓入于至小而无间者乎。惟其入于至小而极乎三千三百之多。斯又可见其充足有馀而道之所以为大也。赞之以优优大哉。不亦宜乎。朴不知此义。乃曰何不赞其小而赞其大也。固矣。

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知人也。

朴以为注于此。竟不得不如此说。足见向说之有差也。按所谓向说之有差者。指二十章知人注以尊贤为说者也。于此竟不得不如此说者。指此章知人注以知其理为说者也。盖彼以两处知人。皆作知其理之义。故讥朱子前后异见。其曰竟不得不如此说者。玩侮甚矣。然经传之言。文同旨异者何限。且如此书首章修道达道。与二十章修道达道。其语意分明不同。彼于此亦将说合而为一义耶。然则章句所解知人之义。前后各异者。固自有说。岂得以后说之故而辄断其前说之差乎。

是故君子有望

按。有望之义。章句不释。而或问所谓远者悦其德之广被。故企而慕之者。其义至当而不可易矣。且以下文所引诗观之。在彼在此。远近之谓也。无恶。有望之谓也。无斁。不厌之谓也。前后相应。分明易见。今以望为怨望。而引书语为证。虽似新巧。未免牵合。

惟天下至诚有别也

朴疑章句仁义礼智之说。而以刚毅近仁仁以守之等语。疑发强刚毅之不得为义。彼盖不知仁。有专言偏言之异。又不知刚毅之所以近仁。而徒执言句。生此疑难。胶固滞泥。类如此。诚不足多辨也。

见而人莫不敬

见不音现。将作如何解说。其所谓著乎动作云为者。亦只是现之义。而其说如此。未可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