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太仓守熊侯之任光州序

送太仓守熊侯之任光州序
作者:归有光 
本作品收录于《震川先生集/卷九

昔侬知高反岭南,有众万馀人,所过如破竹,吏民皆望风走。天子以谓县官素不设备,而责守吏不以空手捍贼,宜原其情,故一切轻其法,凡失守者,皆夺两官。惟能任属大将,使尽其材能之所宜,卒走智高,岭南以平。

国家太平日久,东南吴、越之区,山川秀美,物产饶富,民老死不见兵革。吏以期会鞭笞,集赋税而已。不过三年,辄得京朝官以去。故天下士集于吏部,皆指以为乐土。一旦倭奴来海外,凭陵内地,则大江以南之州县,无不骚动。吏非素备,婴城自守,惴惴不能保。当是时,朝廷虽有命将,而吏以罪罢去者,时时有之。议者谓宜责守城之事于有土之职,而战胜共武之服,有将帅在也。吏或失守,当如皇祐之诏。

今熊侯守太仓,太仓东边海上,贼入境即犯之。如是者三年而城不陷,宜在褒赏之科,而为使者所劾,落职为光州固始县幕官。吴中士大夫,莫不叹惜之。昔岭南之贼敢于攻城,而今海岛之贼利于掠野,故城之能全者不难。而太仓之城为贼冲,其全为独难,而侯之贤尤著闻于人。

侯为人凝然有器度,虽仓卒扰攘之际,能从容以不乱。羽书狎至,而安闲自若,武夫悍卒,见之帖然不敢出声。此亦才气有过人者,而州民之所恃以为安者也。天下无事,使者乘势作威福,以升黜州县之吏,唯其意之所之,而民之好恶莫恤也。若军兴之际,赏罚注措,一举手摇足之间,而死生存亡于是焉系。而犹以私意行之,不知其何以为心?海上之役,于今三年,百万之师,每战辄衄,原野暴人之骨,川泽流人之血,东南之祸亦惨矣。由其道而不变,吾不知其所穷也。方贼之初至,有奸人为间,挟大吏以谋赚城,登高指顾,万目所见。侯先其未发,使人擒之。大吏愧汗,开门夜走。若非侯破散其谋,贼必据太仓城,其祸当不止于今日矣。前年之秋,贼乘西风归岛屿,馀党数百人为官军所围,假息南沙。或以为穷寇,宜开其一角。使者不从,檄侯与诸帅固守。迫岁暮,诸帅皆去,侯自度力不能独支,亦解围以归。贼得乘船而逸。使者之所以劾侯,以此两事。夫南沙之责,当有所分。若奸人为间,乃侯之所擒,而反谓侯荐其人于大吏。凡所刺举,以好恶变乱失实,类如此。

于是侯将行,其素所奖拔士州学生张元蒙等来告,谓予素知侯,不可无一言。吾闻侯待罪虎丘寺,日以登临为乐,穷五湖之胜。已而受帅府之檄,使还州募兵,州人父老,前后欢呼,如见父母。而侯以罢官临其州之人,自以无愧色。予乃区区若为之自疏者,盖以为吾东南无穷之虑,所不能不致其怨愤之辞,实亦州人之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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