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潜江潘明府伯和入计序

送潜江潘明府伯和入计序
作者:袁宏道 
本作品收录于《潇碧堂集/12

尚玺卿潘去华,忘齿交,余兄弟深相知。每与余析《易》义,余辄倒;而余间出一难,去华未尝不心醉也。去华善人伦,尝云敝邑两佳士,其一为侄伯和,其一余持国也。持国为余同门友,故雅相得,而独以不识伯和为恨。

既官吴阊,小修弟来自去华所,津津谈伯和器识。岁戊戌,伯和第春官,谓是定交且近。京师拘酬答例,司阍者与主人意不属,一再刺门止。未几伯和令潜江,潜故荆岩邑,今虽丰、沛属,则犹唇齿也。山居以来,守庞公禁,不敢以一字通显者,故虽素所倾渴如伯和,亦竟绝书邮。然余友苏潜夫,一岁三四过余柳浪,谈今时循吏,辄首伯和。所谓催榼折健,冰其身而利其颖者,出其绪馀,已自卓绝一时。要以潘氏家学,窥天人之微茫,入性命之隩域,是未足以尽伯和也。

今征车且戒路矣,阖郡邑之人,交口而颂令尹,无亦惟是尹之绪馀;而余所倾重,顾不在此。外弟陕亢之,公秋闱首拔士也,率诸同门友,乞一言赠师行。余不敢以诵令尹者诵,辟之古锺鼎,贵色者色,贵形者形,贵款识者款识。夫时流标目,则亦士林之款识也。余雅重之,故特述以为献。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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