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巢县志/重修巢县志凡例

重修巢县志序 道光巢县志
重修巢县志凡例
卷首 图
  • 巢志,邑令邹瑆修于雍正八年。前此,有于志、马志、柳志,而创始于宏治五年之林志。其原书皆不可见,惟邹志存。嘉庆八年,邑令许肇封本邹志,重辑成帙,未付梓。今就邹志及许志稿本而增损之。同于原本者十之七,异于原本者十之三。
  • 旧志,绘图十五。焦湖十景各图,不过墨刻山水,何取于志?今祗图城池一,图疆域一。疆域用开方法,四至八到,以里数计之,庶辐员延袤,一目了然。
  • 《星野》、《尔雅》、《史记》,及历代天文志,皆兼吴越,或举全吴。而言即庐州一府,已难指其在某宿几度,何论一县?修志者摭拾天官家言,陈陈相因,殊觉词费,故此条竟附阙如。
  • 地名、古迹易涉附会,流传即久,以讹传讹。今间录旧文,而附按于后,以俟考。又各类所编,凡有鄙见,论列前志所无者,皆以按字别之。
  • 凡见于历代史,及通志、府志,未经点窜者,则注某书。若已经删润及新增者,则不注。
  • 人物皆据事直书,不加褒贬,略寓史裁。其每传末,不书其子孙,异于墓志碑碣也。惟子孙另有传,则于本传书之。旧志烦琐,概从删节。又或一人,行与学兼优,政事与文章并美,不能逐门分载。唯以其最著者为主,他事亦附记焉。庶归简易,且免挂漏。
  • 旧志人物分门太多,今特为节删。如忠勋、名臣、官业三项,今分为二节。义、孝子、德范、尚义、敦行、义民六项,统为笃行一门,而以明季。诸生死难、诸人弁其首其寿民,旧入人物者,另列人瑞,移附祥异之后。
  • 旧志选举太杂,今祗列荐辟、甲科、举人、贡生四项。其例贡监吏员出身,择其曾历仕途,有官可纪者,附于宦业之后,馀俱从删。
  • 巢湖,虽界合肥、庐江,而巢县辖其半。濡须坞,今在无为界,而水之上流,半在巢县。又东南四十里,接含山界,有故东关。凡此,不必皆巢界,而史传所载事迹,寔为本邑治乱所关,不得从略。至人物非土著,及山川不隶邑境者,概不滥引。
  • 列女,先孝女、贞女、烈女、次烈妇,及已旌节妇。皆以年代先后为序。其待旌节妇,附于传末,既便检附,亦寓书法。
  • 职官署任,例不登载。其寔有功业于地方者,仍附见于名宦传。
  • 艺文有与原本稍异者,因其文气散缓,或言不雅驯,略为点易,并无断鹤续凫之病。至诗歌词赋,无稗政治,各登数首,以备一体。
  • 旧志,每卷用四言弁首,既非志例,且惟剿说雷同。今悉去之,以昭质寔。
  • 旧志,分门类次序多,未稳惬。今悉依刊发省志章程,标题较为简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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