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食货志 编辑

田赋

汉约法省禁,田租十五而税一。《通典》景帝元年,收田半租,三十而税一。《纲目》晋武帝制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棉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边郡,或

三分之二,远者或三分之一,夷人输

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文献通考》唐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

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者兼调棉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唐书》宋开宝六年,令川陕人户,两税以上输纳钱帛,每贯收七文,每匹收十文,丝绵一两,茶一

斤,秆草一束各一文。《文献通考》川蜀旧制,牛驴死,革尽入官,乃诏:“蠲之,定民租二百石,输牛革一准,钱千五百。”《宋史》元定赋税,每二户出丝一斤,以供官用,五户出丝一斤,以与受赐贵戚功臣之家,上田每亩

税三升半,中田三升,下田二升半,水田亩五升。《续纲目》世祖以四川民力困弊,诏免茶盐等课,以军民田租给军食。《纲目》明洪武初,令官田起科,每亩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每亩三升三合五勺,重租田每亩八升五

合五勺。《续文献通考》《纲目》命国子生分行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四人,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编类为鱼鳞图册。

宣德四年,诏各处官田每亩旧例纳粮一斗至四斗者;各减十分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各减十分之三。《明会典》

国朝顺治十年,准四川荒地,官给牛种,听兵民开垦,酌量补还价值。四川民赋,田每亩科银一厘五毫九丝至八分四厘九毫一丝零不等。粮每斗折银四分估粮,每石折银七分一厘二丝至七钱一分二厘零不等,归并卫所。囤地每亩科银一分二厘五毫至三钱不等。粮二斗七升二合七勺零,每粮一石,征米五斗并八斗不等。土司地每亩科银三厘四毫至二分三厘一毫零不等。卫所管辖屯地每亩科银一分二厘五毫至二分不等。米豆一升九合二勺九抄至八斗不等。

十六年,将四川屯粮归并州县起科,以裁卫所故也。嗣后陆续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止,重庆府属二十州县及石柱、酉阳、石耶、地坝、平茶、邑梅六土司,自首开垦报部上、中、下学,田地共五万八千四百三十九顷五十一亩六分八厘三毫九丝九忽七微五纤,载粮三万二千七百六十五石四斗四升二合八勺六抄六撮三圭四粒七粟,实征丁条粮银三万七千三百八十二两六钱四分三厘一毫八丝四忽二微六尘五纤。雍正二年,总计天下田土,四川二十一万四千四百五十六顷十六亩有奇,田赋银二十二万五千五百三十五两,米五万七千一百十九石有奇。

五年,以四川垦辟田土,从未丈勘,隐占者多,又土著与流民各居其半,争讼日繁。特遣科道等官会同松茂、建昌、川东、永宁四道亲往丈量,所到州县,拨户书、弓手随往丈勘。雍正六年九月中旬,秋收大熟,各地方俱行自丈投册,渐次清理,查得重庆府属巴县等二十州县册载上、中、下田地六万二千九百九十四顷零。今丈得上、中、下田地共十一万六千六百六顷零。报垦荒下田地八千七百三十一顷零。

乾隆四年,题准四川所属土司地方应征荞粮,离营窎远,山路崎岖,夷民背负上纳,甚属艰难,将每年荞粮照折净仓斗米价上纳。五年以四川所属,地处边侥,山多田少,田赋向分上、中、下三等。如上田、中田不足五分,下田与上地、中地不足一亩,以及山头地角间石杂砂之瘠地,不论顷亩,悉听开垦,均免升科。

十八年,总计天下土田,四川民田四十五万九千四百十六顷六十七亩,赋银六十五万九千七十五两,粮一万四千三百二十石各有奇。

三十一年,四川民田四十六万七十一顷二十六亩有奇,赋银六十六万八百一两,粮一万三千四百四十石各有奇。

按:川省田赋,自嘉庆元年后陆续报垦,补首新旧上中下屯秋稻园、平羔干旱水、山陂下田地,共四十六万三千四百八十六顷四十五亩九分三厘,共征丁条粮银六十六万六千五百七十七两八钱七分五毫,载纳山下地估种及屯秋荞麦杂粮二万八千七百十四石四斗七升三合三勺,较之乾隆年间田粮银数,不过稍有增减。今将重庆府属州县征纳田亩赋银粮石实数分析详载于左:

重庆府属各州县并无新垦补首起科田赋。

巴县:旧管上、中、下田地一万六千四百九顷六十四亩二分一厘,征丁条粮银六千七百八十一两四分一厘闰征每两加银二分四厘一毫。

江津县:旧管上、中、下田地一万二千三百十五顷四十九亩四分九厘,征丁条粮银五千九百九十六两二钱二分七厘。

长寿县:旧管上、中、下田地四千九百九十七顷六十八亩七分五厘,征丁条粮银三千二十八两五钱三分九厘。

永川县:旧管上、中、下田地六千八百七十一顷九十八亩七分七厘,征丁条粮银三千四百三十五两四钱九分七厘。

荣昌县:旧管上、中、下田地四千九百四十六顷三十六亩五分,征丁条粮银三千三百四十三两九钱五分。

綦江县:旧管上、中、下田地二千三百三十二顷八十三亩七分三厘,征丁条粮银二千六百三十三两九分。

南川县:旧管上、中、下田地二千六百二十顷三十二亩七分八厘,征丁条粮银二千四百六十一两六钱二分五厘。

铜梁县:旧管上、中、下田地九千九百六十八顷五十三亩六分二厘,征丁条粮银三千九百三十八两一钱五分。安居归并铜梁县:上、中、下田地四千二百七十顷八十七亩五分二厘,征丁条粮银一千八百十两一钱一厘。通共田地一万四千二百三十九顷四十一亩一分四厘,征银五千七百四十八两二钱五分一厘。

合州:旧管上、中、下田地九千七百一顷十六亩二分四厘,征丁条粮银四千九百九十八两一钱九分四厘。

涪州:旧管上、中、下田地一万三十八顷六十三亩二分二厘,征丁条粮银四千八百五十四两一钱三分九厘。武隆归并涪州,上、中、下田地六百四十四顷七十一亩八分七厘,征丁条粮银五百十八两六钱。通共田地一万六百八十三顷三十五亩九厘,征银五千三百七十二两七钱三分九厘。

大足县:旧管上、中、下田地七千五百三十九顷九亩七分三厘,征丁条粮银四千九十六两五钱七分七厘。

璧山县:旧管上、中、下田地三千七百八十八顷五十一亩六分七厘,征丁条粮银一千九百四十二两八钱六分六厘。巴县割拨管输,上、中、下田地五千二百九十七顷九十四亩二分七厘,征丁条粮银二千六百十五两九钱八厘。通共田地九千八十六顷四十五亩九分四厘,征银四千五百五十八两七钱七分四厘。

定远县:旧管上、中、下田地五千八百九十三顷三亩一厘,征丁条粮银四千二百七十五两六钱五分八厘。江北厅:旧管上、中、下田地八千一百九十三顷七十一亩七分,征丁条粮银三千二百七十九两九钱一分七厘。

户口

汉景帝二年,令天下男子二十而傅。《册府元龟》巴郡十一县,户十五万八千六百四十三,口七十万八千一百四十八。《汉书 ·地理志》后汉巴郡十四城,户三十一万;六百九十一,口百八万六千四十九。《后汉 ·郡国志》晋涪陵郡县五,户四千二百巴郡县四,户三千三百。《晋书》唐永徽五年敕天下,二年一定户。《册府元龟》山南东道涪州五县,户九千四百,口四万四千七百二十二。剑南道合州六县,户六万六千

八百十四,口七万七千二百二十。渝州五县,户六千九百九十五,口二万七千六百八十五。《唐

书》

宋元丰三年,毕仲衍《经进中书备对》内载:夔州路户,主六万八千三百七十五口,主二十一万五千五百九十五,客二十五万二千四百七十二,丁主十四万九千七十,客十七万一千十七。嘉定十六年,夔州路户二十万七千九百九十九,口二十七万九千九百八十九。《文献通考》

元至元十六年诏谕四川宣慰司括军民户数。十九年以四川民仅十二万户,所设官府二百

五十馀,令四川行省议减之。重庆路户二万二千三百九十五,口九万三千五百三十五。《元史》明置户贴、户籍,凡户三等,曰民、曰军、曰匠,毕以其业著籍,人户以籍为断,禁数姓合户

附籍,漏口脱户许自实。《明史 ·食货志》明季原额人丁,重庆府属州县及石柱、酉阳、石耶、地坝、平茶、邑梅六土司十三万六千一百九十八丁。

国朝顺治三年,诏天下编审人丁,凡军、民、驿、灶、医、卜、工、乐诸色人户,并以原报册籍为定,惟年老、残疾、逃亡、故绝者,悉行豁免。康熙十年,定各省贫民携带妻子入蜀开垦者,准其入籍。五十一年,议定嗣后编审人丁,据康熙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其新增者谓之 “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四川布政司所属人丁,每口一钱二分至五钱一分零有差,共丁税五万六千九百九十一两八钱二分一厘四毫有奇。

按:《汉仪注》云: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人百二十为一算,又令民产子七岁出口钱,皆丁税之所始也。然秦有十妻不算之盟,汉有女子十五至三十不嫁五算之令,则是口算不仅起于汉,而女子亦计口纳赋也,嗣后或计丁中,或论资力,一床半床异其征,九等九品齐其税。泊乎宋明,愈严稽核。我朝丁税既定,止报滋生实数,而赋不稍增,岂非亘古以来未有之盛典也哉。自国初至康熙六十一年,陆续查出重庆府属及石柱、酉阳、石耶、地坝、平茶、邑梅六土司,户十一万一千八百五十四人,丁一万四千五百九十二丁三分二厘四忽四微。

雍正四年,题准四川所属丁银,向系以粮载丁,征收自五年为始,亦令以粮载丁,每粮五升二合至一石九斗六合零不等,算人丁一丁征收。六年奉行清查重庆府属,除安居、武隆二县未复,存十八州县,实户九万一千七百三十九。

按:川省滋生民数有加无已,谨将嘉庆元年以后重庆府属州县旧额新增报部,户口全数分析备载于左:

重庆府属

巴县,原额增添共七万五千七百四十三户,男十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九丁,妇九万九千九十口,共男妇二十一万八千七百七十九丁口。

江津县,原额增添共四万七千五百五十一户,男十万一千八百五十六丁,妇九万七千二百五十九口,共男妇十九万九千一百十五丁口。

长寿县,原额增添共三万八千七百八户,男七万九千九百丁,妇七万四千一百二十三口,共男妇十五万四千二十三丁口。

永川县,原额增添共三万一百四十八户,男五万七千四百九十丁,妇五万二百十二口,共男妇十万七千七百二丁口。

荣昌县,原额增添共三万三千三百八十一户,男四万八千七百十六丁,妇四万四千八百八十二口,共男妇九万三千五百九十八丁口。

綦江县,原额增添共三万五千二百五十九户,男五万六千六百七十丁,妇五万一千五百四十五口,共男妇十万八千二百十五丁口。

南川县,原额增添共三万三千五百三十八户,男八万八百一十丁,妇六万八千七百四十五口,共男妇十四万九千万五百六十二丁口。

铜梁县,原额增添共四万二百七十五户,男八万七千七百五十五丁,妇七万三千一百六十八口,共男妇十六万九百二十三丁口。安居归并铜梁,原额增添共二万一千六百四十四户,男七万三千一百八十八丁,妇六万三千一百五十三口,共男妇十三万六千三百四十一丁口。

合州,原额增添共八万三千一百五十四户,男十万三千八百六十丁,妇八万三千四百九十七口,共男妇十八万七千三百五十七丁口。

涪州,原额增添共四万五千六百十六户,男八万五千三百八十三丁,妇八万六百二十四口,共男妇十六万六千七丁口。武隆归并涪州,原额增添共四万一千二百五户,男五万二百五十八丁,妇四万四千四百八十一口,共男妇九万四千七百三十九丁口。

大足县,原额增添共三万三千七百九十三户,男六万八百五十五丁,妇五万六千七百六口,共男妇十一万七千五百六十一丁口。璧山县,原额增添共三万八千四百七十户,男七万八千八百九十丁,妇七万二千一百三十

二口,共男妇十五万一千二十二丁口。定远县,原额增添共五万三千六百八十八户,男八万七千六百七十七丁,妇八万一千一百四十六口,共男妇十六万八千八百二十三丁口。江北厅,原额增添共三万七千九百九十户,男七万七千八百四十八丁,妇七万四千一百九十一口,共男妇十五万二千三十九丁口。

按:三代则壤成赋,原无取于正供之外,而上下俱已赡足。后世度支不给,则加赋,仍不给,则税人,赋加人税,民困而国势亦因之愈促。唐宋弊政无论矣,即以前明言之,《巴县志》载:额粮六万三百余石,计折征银八万六千馀两,其拨运曰工部,曰成都,曰松潘,曰永镇,曰小河,曰叶棠,曰干溪,曰永宁,曰建武。所屯曰贵州石阡,其杂派曰荒丝,曰棉花,曰麂皮,曰白蜡,曰柴薪,曰漆朱芽茶,曰桌衣、油烛、宪书、表笺,又强征矿税,预借钱粮,岁无虚日。乃上下虚耗,不归实用。一遇兵灾,束手无策,流贼肆起,社稷倾危,良有以夫。我朝定鼎以来,薄赋轻徭,与民更始,滋生添丁,永不加赋。山角溪畔、畸零硗确者,永不升科,既无拨运之烦,复鲜杂派之累,培养元气,民用和乐矣。

徭役

汉高祖四年,初为算赋,民年二十而付给徭役,五十六而除。平帝时始定赋从田役、从丁

之制。《三才考略》晋武帝时男子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为老小不事。《文献通考》隋开皇二年,颁新令:男女三岁以下为黄,十以下为小,十七以下为中,十八以上为丁,以

从课役;六十为老,乃免。唐武德二年,敕百姓年五十者免课役。《册府元龟》太宗初,立租庸调法,用民之力,岁定役二旬,闰加二日;不役则收绢三尺,谓之庸。《三

才考略》

神龙元年制:二十二成丁,五十九免役,景云元年敕停。《册府元龟》大中九年,诏以州县差役不均,自今每县据人贫富及役轻重作差科,簿送刺史检署,迄每有役事,委令据簿轮差。《文献通考》宋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以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以承符

人力、手力、散从官给使令。《宋史》景祐中,诏川陕、闽广、吴越诸路衙前仍旧制,余路摹有版籍者为衙前。《文献通考》熙宁三年,行摹役法,计民之贫富,分五等输钱,名“免役钱”。若官户、女户、寺观、单丁、

未成丁者,亦等地输钱,名“助役钱”。凡敷钱,先视州若县应用雇直多少,随户等均取雇直,又增取二分以备水旱欠阙,谓之 “免役宽剩钱”,募人代役。《续纲目》

按:《文献通考》曰:取民间六色之钱,益以坊场钱充雇役之用,而尽蠲衙前以下诸役,熙宁之法也。以坊场充衙前雇役之用,而承符以下诸役仍复轮差民户,而尽蠲六色之钱,元祐之法也。然元祐复差役之初,议者不同,故有弓手许募曾充有劳效者指挥,则所谓雇役者,不特衙前而已也。六色钱虽曰罢征,继而诏诸路坊郭五等以上,及单丁、女户、官户,自三等以上,仍输免役钱并减五分,馀户下此悉免之,则所谓雇役之钱,未尝尽除也。《宋史》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诏免四川差役。《元史》至治三年,遣使考视税籍,高下出田若干亩,使应役之人更掌之,收其岁入以助役费。《续

纲目》。泰定初,有所谓助役粮者,其法于所输常税外,每顷量出助役之费,具书于策,里正以次掌

之,岁收其入。四川省十一万六千五百七十四石。《续通典》至顺三年,免四川行省今年差税。《续文献通考》明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里,里分十甲,曰里甲,以上、中、下户为三等,五岁均役,十

岁一更造,一岁中,诸色杂目应役者,编第次之,银力从所便,曰“均徭”,他杂役曰 “杂泛”,凡

只应禁子、弓兵,悉签市民,毋役粮户。《三才考略》宣德四年,免四川茶户徭役。《续文献通考》弘治二年,复四川流民,复业者杂役三年。《明史》按:《巴县旧志》所载,明时徭役,若驿传铺司,若操兵民壮,若门役皂快,若禁卒弓兵,若庙

夫、齐夫、仓夫、库夫、船夫、渡夫、茔夫、灯笼夫,及裱背看司、鼓吹、印刷等役,既层见叠出。而修河运饷工作诸事,复加派于额外,其说极详。则当时巴蜀之民赋重役繁,疲以奔命,举一邑即可推其馀矣。

国朝顺治十一年,部臣议奏,凡外省新旧流民俱编入册籍,与土著一体当差,新来者五年当差,从之。

雍正四年,署四川巡抚罗殷泰疏言:川省州县多属以粮载丁,绅衿贡盐等尽皆优免差徭,请将优免之名永行禁革,与民一例当差。下户部议,言川省以粮载丁之州县,绅士原无丁银,无庸优免。谕旨:罗殷泰所奏禁革绅士优免之处,固属太刻,部议亦属蒙混,著九卿详议具奏,寻议绅衿只许优免本身一丁,其子孙族户冒滥,及私立儒户、宦户、包揽诡寄者,查处治罪。从之。

六年,户部等衙门议覆:从前川省差役繁重,保甲人役,或按月支应,按里分派,数乡之人,来杂一处,名为跳甲插花,其弊无穷。今杂办差徭,悉蒙除免,岂可任其仍沿旧习,应行禁止,以息扰累,从之。

榷政关市、杂税

汉元狩四年,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没入缗钱,有能

告者以半畀之。《通典》唐元宗幸巴蜀,郑昉使剑南,请于江陵税盐麻以资国,官置吏以督之。《旧唐书》德宗建中三年,赵赞条奏:诸道要都会之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计钱,每贯税二十,以充常

平本。《旧唐书》宋初,凡州县皆置务,关镇或有焉,大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诸州,仍令都监、监押

同掌之。仁宗时,诏场务岁课倍增者,增使臣一员监临。《文献通考》元天历之际,商税额数四川行省一万六千六百七十六锭四两八钱。《元史》明宣德四年,置钞关。《纲目》万历时,各省增设税使,成都茶盐、重庆名木、都邑关津,中使棋布,所至纳奸民为爪牙,收

刮及瓮盎。《纲目》

历代杂税

宋嘉祐末,始定令民间典买田宅,每千输四十钱,宣和四年增为六十,绍兴五年遂增为百钱。诏牙税外,每千收勘合钱十文,十七年又增三文,而牙税勘合外,每干又收五十六文。大率民间市田百千,则输于官者十千七百有奇,而请买契纸、贿赂吏胥之费不与,由是人多惮费,隐不告官,谓之 “白契”。三十一年,军兴,王瞻叔为四川总领,乃括白契税钱以赡军,遣官置司,会三年飞申之籍,许人告没,三之一以其半给告者,嫁资移嘱隐其直者,视邻田估之,虽产去券存者,皆倍收其赋,细民基地亦首算纳钱。于是除威、茂、珍州,长宁军,及关外四州不括外,他三十三郡共得钱四百六十八万缗,议者讥其敛怨。三十二年,乃诏自登极赦前有带白契者,皆蠲之,即已输,许对折二税。《朝野杂记》《文献通考》载:契税始于东晋,然唐税闻架就间之上、中、下,而

计其数以税之,未闻税典买契也。宋开宝二年,令民典卖田宅,输钱印契税,契限两月,盖其法至宋而密云。

两蜀旧榷,天圣间诏弛其禁。《宋史 ·食货志》

四川酒课总为缗钱一百四十万。建炎三年,赵开变酒法,自成都始,先罢公帑卖供给酒,即旧扑买坊场所置隔酿,设官主之,民愿酿者,米一斤,输钱三千。明年,遂遍四路行其法,岁额递增至六百九十万缗,凡官隔糟四百所,私场店不与。《朝野杂记》

建炎四年,开始榷夔路酒,旧一路场店一百四,开增为六百馀,岁收四万三千九百馀引。

绍兴十六年除之。《朝野杂记》元天历元年,四川省岁课麸金七两二钱。《元史》四川行省酒课七千五百九十锭二十两,醋课六百一十六锭一十二两八钱,又额外课四川

省广元路漆课一百一十一锭二十五两八钱。《元史》明天顺四年,开银场,命中官何能之四川,课额万三千有奇。《明史》按:《巴县旧志》载:明设牙课司,额征牙税银三百六十两,内外两江额征鱼课银十两七钱

七厘九丝三忽,又《江津旧志》载:土贡户口钞商税课钞,油榨,房地,酒,鱼,船,课钞并岁办添办鹿皮、白毛、生硝、翎毛折偿银,岁办料偿军需银为数甚多,举此类推则全蜀之征敛,殆始于茶繁脂密矣。

皇朝清顺治元年,免各直省关津抽税一年,禁革明末加增税额银两。康熙四十六年,四川巡抚能泰请设渝关,每年木税系川东道征收。疏曰:为敬陈管见以裕税课事。窃惟川省地方,山深林密,产木颇多,但从前榷课之时,止将杉板报税,其馀木植,概未议征。查万历抽税档案,所收杉板税

银,寥寥无几。且商贩所运木植杉板遇关时,只纳板税,其馀木植运赴湖广、江南货卖者,湖广、江南俱系一体抽税,而出木

之省反不征收,揆例似有未协。应请将川省木植,嗣后均照杉板抽税之则,估本征收,庶例得归于书一矣。臣查重庆为川江

上流要区,木多由彼经过,而夔州府与楚接壤,俱系川东道管辖,凡稽查木植事宜,应责成该道总理征收,如此则商无隐蔽,

而税课益增矣。乾隆七年,免乾隆三、四两年渝关缺额,追赔银两。巡抚硕色奏略:重庆渝关木税与别项杂税不同,抵渝木料,皆伐自深山穷谷。年丰水涨,则木筏顺流而下,一岁之中可以发数岁之木;若遇岁旱水凅,不能漂出,则已伐之木常

积于深沟浅溪,未能到渝。是年岁之旱涝不齐,木料之多寡难定,则税银盈缩,亦理势之必然也。渝关木税,自乾隆二年、三

年皆不敷原额,奉部行追,而乾隆五年时,值米贱,水涨,木多税盈,扣此补彼,更有盈馀,请免其赔补。

十五年,四川总督策楞题委川东道,积行接征夔关税务。十八年,仍委夔州府知府管理。十七年,策楞请将川省渝关木税归并夔关,令夔州府递年征收,汇解奏销照夔关之例,以

乾隆十八年正月初一日起至十二月底,按年报销,画一办理。嘉庆四年,工部奏准渝关报税,改定一年期限,移谘四川总督遵照施行。渝关征收木税,正额银五千两,盈馀银一百二十一两一钱三分一厘,正额盈馀共银五千一

百二十一两一钱三分一厘,归并夔关汇解司库。

按:川省杂税内,田房税契遵例每两输银三分,尽收尽解于嘉庆十五、六年,总督常明奏明加增,此外各款重庆府属现征全数,详载于后:

重庆府属

巴县,牙行银一百零三两五钱,内开除故帖,田璜、宋克礼、廖福清牙帖三张,每年少征银五两,当课银七十五两,鱼课银二两三钱。

江津县,牙行银一两五钱,当课银五两,鱼课银一两八钱六分。

长寿县,牙行银三两。

永川县,牙行银四两五钱。

綦江县,鱼课银八钱八分四厘一毫。

南川县,鱼课银一两八厘。

铜梁县,鱼课银一钱一分。

合州,牙行银十四两五钱,当课银十两,鱼课银一两二钱。

涪州,当课银十两,鱼课银九钱一分六厘。

定远县,牙行银三两。

江北厅,当课银十两。

盐法

汉元封元年,郡国各置盐铁官。《史记》

蜀汉先主定益州,置盐府校尉。

国朝顺治六年,以四川未定,免征盐课,从巡抚赵班玺请也。

十七年,四川巡抚张所志请新凿盐井三年起课,其贫民盐四十斤以上始纳课,从之。户部议略:张所志奏蜀省之盐皆产于井,必相山寻穴,凿石求泉,而井始成,开凿艰难,每井常费中人数家之产,应照开荒事例,三年起课,以广招徕。新凿盐井,仍令每年报部,武弁抽索,灶丁应严行申饬,题参重处。贫民易食盐斤,应令四十斤以下者准免课税,四十斤以上者仍令纳课。至蜀省盐课则例,查明季万历年间,额盐九百八十六万一千二百四十斤,岁解陕西省银五万馀两,岁留本省备用银二万一千馀两。其行盐地方系成都府、嘉定州、叙州府、潼川府、顺庆府、保宁府广元县、夔州府、广安州、雅州也。其告运行盐事宜,锅井征收则例,应行该御史勘酌损益。具题。

康熙六年,四川巡抚张德地以商民物力有限,难行大引缘由,谘部。部议以止凭在外给票,行盐无考成稽核,德地覆议,具题。德地议略:据署四川布政司事按察使李翀霄呈,称奉行查议川省大引一款,随移盐法道查议,今准该道移据夔州、顺庆、保宁、叙州、重庆等府,潼川、嘉定等州,各据所属州县,同称大引,委难举行等情,到道据此。该本道看得大引之设,原蒙内部为普天率土裕国通商,剔弊而专考成之,善策也,但省分有凋残繁庶之不同,大引有可行、不可行之异,本道揆情度理,有万难行者二,有不必行者一。历年商贩本少力微,所贩盐斤,多不过数百斤,少仅数十斤,今欲举行大引,查旧例,每张必盈二万三千斤之数,非穷年经月何能得?多商凑集,合一大引之数,此必不能行者一也。又川省产盐地方,辽阔零星,俱系深山峻岭,即滨江通水道者,不过五六处,其他尽路行背负,若必欲举行大引,则二万三千斤之盐,非二三百人不能运动,此必不能行者二也。再查川省之井,尽为寇逆填塞,开凿万难,此日之灶民不过单夫只妇,即尽力经营,不但煎烧有限,且以所出者半供衣食,半供纳课,较之他有毗海煎池,不及百万之毫末,若举行大引,又安能骤得二万三千斤盈足之灶户以给之乎?此不必行者一也。历年小票行盐,久经额有税课,一旦变为大引,商灶畏难不前,是本欲增税而不免反至于亏税也。理合移覆等因到司,本司查蜀省盐引,旧例每引正盐二万三千斤,今自寇逆后,不惟无昔日蕃盛时之灶户堆积盈馀,亦无昔时之巨航大舰与水手桡夫可供挽拽,甚且无昔时之凑集烟民可销多盐,是即有富商大贾,亦无所用其赀本。此所以从前不得不因时通变,而为每票五十包之水引及每票四包之旱引也。若改设大引,则小商无一引之赀,穷灶无一引之货,势必商灶俱困,课税交虚。至于内部考成稽查,递年新淘井眼及征收税粮俱有册,报而奉拨充饷,又复于兵饷册内奏销,是稽查考成,又不在大引之设与不设也。事关国课民生,伏候本院具题等因到臣,臣谨据详具题。

十三年,添设四川督粮道兼管理盐务。

十七年定场灶,地丁钱粮照明户地丁刊刻,由单五十三年户部议,覆四川巡抚年羮尧疏言,查成都所属犍为等七州县灶民请增水陆盐引一千一百四十五张,征税银七百三十两有奇,于康熙五十三年为始,征收以便民食,应如所请,从之。

雍正八年,定川省盐引行销,分别纳课例奉。

谕旨:川省盐课考成,惟责之产盐州县,其馀并无巡查之责,且有僻远地方,不行官引,以致私贩充塞,甚为盐政之弊。应将官引通行合省,约计州县户口之多寡,均匀颁发引张,令其各自招商转运,倘有壅滞,责成各州县定为考成。如此则有司等必加意查察,使私贩息而官引销,弊端可以厘剔矣。著督抚详议具奏。经四川督抚奏,得旨允行。

按:川省行盐,每陆引一张,实征税银二钱七分二厘四毫,水引一张,实征税银三两四钱零五厘,井锅灶则有上、中、下不同,榷课亦异。自乾隆二十四年以后,陆续增坍现在上、中、下盐井八千六百八十六眼,锅五千零七十六口,水引二万九千五百一十八张,陆引一十三万七千五百七十八张,计税课银共一十五万二千五百六十二两九钱一分二毫,今将重庆府属水陆引张课税银两现行实数及收买发卖各地面,通逐一分载于左:

重庆府属

巴县,行盐水引五百四十五张,陆引六百五十张,共征税银二千零三十二两七钱八分五厘,于富顺、犍为、三台、射洪、蓬溪等县买盐运回本县行销。

江津县,行盐水引三百六十张,共征税银一千二百二十五两八钱,于富顺县买盐运至本县行销。

长寿县,行盐水引三百二十九张,陆引三百五十张,共征税银一千二百一十五两五钱八分五厘,于犍为、射洪、蓬溪等县买盐运至本县行销。

永川县,行盐水引一百六十二张,共征税银五百五十一两六钱一分。于富顺县买盐运至本县行销。

荣昌县,盐井十四眼,共榷课银四两二钱,陆引六百九十三张,共征税银一百八十八两七钱七分三厘,于富顺、乐至等县买盐运至本县行销。

綦江县,行盐水引一百八十五张,共征税银六百二十九两九钱二分五厘,于富顺、三台、射洪、蓬溪等县买盐运至本县行销。

南川县,行盐水引九十一张,共征税银三百零九两八钱五分五厘,于犍为、射洪等县买盐运至本县行销。

铜梁县,盐井一眼榷课银三钱,水引一百二十五张,陆引二十二张,共征税银四百三十一两六钱一分八厘,于本厂并射洪、蓬溪等县买盐运至本县行销。

合州,盐井一眼榷课银三钱,水引二百九十七张,陆引九张。共征税银一千零一十三两七钱三分七厘,于本厂并射洪、蓬溪等县买盐运至本州行销。

涪州,盐井二眼,灶五十一座,煎锅三百零六口,共榷课银二十四两八钱六分,水引五百七十三张,共征税银一千九百五十一两零六分五厘,于本厂并富顺、犍为、射洪、中江等县买盐运至本州行销。

大足县,盐井三眼共榷课银九钱,陆引五百一十二张,共征税银一百三十九两四钱六分九厘,于本厂并乐至县买盐运至本县行销。

璧山县,行盐水引一百三十二张,共征税银四百四十九两四钱六分,于犍为、射洪、蓬溪等县买盐运至本县行销。定远县,行盐水引一百零二张,共征税银三百四十七两三钱一分,于犍为、射洪、蓬溪等县买盐运至本县行销。江北厅,行盐水引三百五十七张,共征税银一千二百一十五两五钱八分五厘,于富顺、犍为、三台、射洪、蓬溪等县买盐运至本厅行销。

茶法

唐建中元年税天下茶漆竹木,十取一以为常平本钱。《文献通考》:李玨疏略:榷茶起于养兵,今边境无虞而厚敛伤民,不可一也;茗饮,人之所资,重赋税则价必增,贫弱益困,不可二也;山泽之饶,其出不赀,论税以售多为利,价腾踊则市者稀,不可三也。按:茶盛于唐,藉茶亦始于唐,籍以广民食,助经费,至宋后乃为筹备之要。

宋天禧末,天下茶皆禁。唯川、陕、广听民自买卖,不得出境。熙甯中,蒲宗闵议川陕略:民茶息收十之三,尽买于官场,更严私交易之令,于是蜀茶尽榷矣。《文献通考》:吕陶疏略:川陕四路所出茶,比东南十不及一,诸路既许通商,两川都为禁地,亏损治体,如解州有盐池,民间煮者乃是私盐,晋州有矾山,民间炼者乃是私矾。今川蜀茶园皆百姓己物,与解盐、晋矾不同,又是易司笼制百货,岁出息钱不过十之二,然必以一年为率,今茶场司务重立法,尽榷民茶,随买随卖,取息十之三,或今日买十千之茶,明日即作十三千卖之,变转不休,比至岁终,岂止三分?

元至元五年,用运司白赓言:榷成都茶于京兆、巩昌,置局发卖,私自采卖者,其罪与私盐同。《续文献通考》六年,立西蜀四川盐榷茶场使司,定《长引短引法》,长引带茶一百二十斤,收中统钞五锭

有奇,短引带茶九十斤,收钞四锭有奇。《元史 ·食货志》天历二年,始罢榷司归诸州县。《元史》明洪武四年,户部言:四川巴茶三百十五顷,茶二百三十八万馀株,宜定令每十株官取其

一,无主茶园令军士薅采,十取其一,以易番马。从之。于是诸产茶地设茶课司,定税额。四

川一百万斤,设茶马司于秦、洮、河、雅诸州。五年,置四川茶盐都转司。三十年,置成都、重庆、保宁、播州茶仓四所,令商人纳米中茶。嘉靖中,令四川茶引五万道,二万六千道为腹引,二万四千道为边引,芽茶引三钱,叶茶引

二钱,中茶至八十万斤而止,不得太滥。《明史 ·食货志》:隆庆时,巡抚严清疏略:本省每年户部关引五万道,半填芽茶,半填叶茶,以二万六千道为腹引,每引芽茶三钱,叶茶二钱。二万四千道为边引,内一万九千八百道给黎、雅各商,每引芽茶三钱八分,叶茶二钱五分;二百道给本地思经罗纯产茶处所土民,每引芽茶七钱六分,叶茶五钱;松潘四千道,税与腹引同。共税银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三两。然边引报中者多恒苦不足,腹引常置于无用之地,盖向来腹多边少者,无非谨中外之防也。然腹地有茶,汉人或可无茶,边地无茶,番人断不可无茶,故边引易行,而腹引常滞。先此议茶法者曰:茶乃番人之命,不宜多给,以存羁縻节制之意是矣,乃边引愈少,私贩愈多,只为奸人作利屯耳。又曰:四川茶法不缩,即陕西马政有妨,此犹未深考。夫番地最广,近者弥月,远者弥年,陕西洮、泯与松潘接境,与黎、雅邈不相及,今不增松潘而增黎、雅之引,于陕西马政何妨?自隆庆三年始,将原引五万减去一万二千道,于黎、雅边引加一万道,每引量加一钱,税银已充旧额,而边腹相安矣。

国初,四川行茶,旧额新增共十万六千百二十七引,额征银万三千一百二十八两三钱七分

五厘,税银四万五千九百四十二两三钱七分八厘。康熙二十六年,增边、腹引万有一百五引,二十九年复增二千四百二十三引。按:川省行茶,边腹土引每张征课银一钱二分五厘,边引每张征税银四钱七分二厘,腹引

每张二钱五分,土引每张三钱六分一厘,三引共一十三万九千三百五十四张,课银一万七千四百一十九两二钱五分,税银五万八千七百八十九两四钱一分四厘。今将重庆府属边腹土引张课税银两、现行实数及收买发卖各地方备载于左:

重庆府属

江津县,行茶边引一百张,共征税银四十七两二钱,于本县买配正附茶斤,运至松潘厅发卖。腹引四十四张,共征税银一十一两,于本县买配正附茶斤,运至永川、璧山等县发卖。二引共征课银十八两。

永川县,行茶腹引四十八张,共征税银一十二两,课银六两,于本县买配茶斤发卖。綦江县,行茶腹引三十张,共征税银七两五钱,课银三两七钱五分,于本县买配正附茶斤,运至重庆府发卖。

南川县,行茶边引二十张,共征税银九两四钱四分,于本县买配茶斤发卖。腹引二百七十张,共征税银六十七两五钱,于本县配正附茶斤,运至巴县、合州发卖。二引共征课银三十六两二钱五分。

铜梁县,行茶腹引五十二张,共征税银十三两,课银六两五钱,于南川县买配正附茶斤,运至本县属安居等处发卖。合州,行茶腹引四十张,共征税银十两,课银五两,于南川县买配正附茶斤,运回本州发卖。涪州,行茶腹引四十五张,共征税银十一两二钱五分,课银五两六钱二分五厘,于武隆买正附茶斤,运至巴县、合州、射洪、蓬溪、遂宁等州县发卖。璧山县,行茶腹引三十五张,共征税银八两七钱五分,课银四两三钱七分五厘,于本县买配正附茶斤,运至巴县、江津等县发卖。

钱法

木政

仓储

汉宣帝五凤四年,大司农中臣耿寿昌奏设常平仓,又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价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价而粜,名曰 “常平仓”,民便之。常平仓之设始此。隋开皇三年,度支尚书长孙平奏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已下贫富为差等,储之闾里,以备凶年,名曰 “义仓”。此义仓之始。

五年五月,长孙平奏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窑贮之,即委社司执帐检校,每年收积,勿使损败。若时或不熟,当社饥馑者,即以此谷赈给。此社仓之始。

唐武德元年,令州县始置社仓。《册府元龟》贞观二年,诏天下州县并置义仓。开元七年,敕荆、扬、襄、夔、绵、益、彭、蜀、汉、剑、茂等州并立置常平仓,其本上州三千贯,

中州两千贯,下州一千贯。《旧唐书》宋建隆二年,置义仓,官所收二税,每一石别输一斗,贮之以备凶歉。

景德三年,诏立常平仓,计户多寡,量留上供钱,岁夏秋视市价贱贵,量减增粜,三年以上不粜,即回充粮廪易以新粟,其后荆、湖、川、陕悉置焉。《续纲目》

熙宁十年,颁义仓法于川陕。《宋史》

淳熙八年,朱熹奏《社仓法》于朝,请行于仓司。《文献通考》度正《巴川社仓记》:人与物并生于天地之间,同于一理,均于一气。故君子以为,人者,同胞之兄弟;而物者,相与之侪辈也。视之如兄弟,则必亲;视之如侪辈,则必爱。知此,则知所以为仁矣。仁之为道,用之一乡,不为不足;用之一国,不为有馀。所施益博,则济益众,顾用之何如耳。在上行之,为仁政;在下行之,为仁里。里仁之所以为美者,非以其有无相赒,患难相救,疾病相扶持故耶?往时,崇安告旱,人将乏食,晦庵先生与其乡之诸贤请于府,得粟以贷其乡之人,免于流难饿殍。其年岁则大熟,于是收其息之二而藏之,既而还其贷于府,而以其息为社仓。行之数年,人以为便。淳熙中,先生为浙东常平使者,以职入对,因条其事奏之,孝宗深嘉其意,颁之天下。于是所在好事,往往各以其私谷推行,以应诏旨。仁圣之泽,无远不被,人到于今赖之。近年以来,吾乡之士摹而为之者三,赵飞凤兄弟行之龙多,景元一等行之巴川,陈孜等行之巴岳之下。行之巴川者,合二十家,为钱一千缗,岁得谷三百石。登熟则以价籴之,择一人以掌其谷之数。期月谷价暴贵,细民不易,则收三分之息而粜之,以济贫弱,以平市价,又择一人以掌其缗之钱藏。明年其时,复行其事,岁以为常。因其乡俗之便,变而通之,于先生条目,虽若稍异,然其所以惠利穷困之意,大抵同也。吾乡地势高仰,无堤堰陂塘之利,世所谓雷鸣田者。五日不雨则枯,十日不雨则槁,故丰年常少,而凶年常多。比年谷价腾踊,比之往时,不啻三倍,然人心不厌,犹有闭粜以待善价者。而此二十家者,乃独不然,岂不足以羞其心、愧其颜,使知所劝慕?然则是仓之设,不惟可利济于人,而所以补益名教之功,亦不为小矣。于是景元一来言曰:“是二十家者,其心固未尝不一也,而数年之后,不能保其无倦;他日,子孙又不能保其行之不废。愿一言记之,庶知所警惧而传之无穷也。先正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乘时射利者,垄断之贱夫也;细民之艰棘,而思有以惠利之者,仁人君子之用心也。使夫任事者因之贪鄙苟贱,从而贱之,因其用心之近于仁人君子,而时加贵重之,则孰不勉于为善?又安用记为也?虽然,或有所未暇矣;无已,则有一焉。今二十家之所以为此者,是必有闻于前贤矣。且人物之生,本同于一气也。见其一原也,则于人也,岂不如兄弟?于物也,岂不如乡党侪辈?《诗》云“兄弟孔怀”,又云 “兄弟急难”。行道之人,颠连无告而莫之顾者有矣,未有兄弟颠连无告而不为之恻然动心者也。故凡二十家所以不约而同者,非有见于此耶?既开其始,欲戒其终,且使后世子孙循之不废,则莫若读书而讲学。读书则理明义精,讲学则行著习察,仁民爱物之心愈久愈光大矣。夫如是,穷则行之一乡,达则行之一国,以至推之当世,是乌可得而已哉。故曰:“欲戒其终,且使后世子孙循之不废,莫若读书而讲学”,皆应曰:“然”。遂书为记。

元至元六年始立常平仓,又立义仓。社置一仓,以社长主之,丰年每亲丁纳粟五斗,驱丁二斗,无粟听纳杂色,歉年就给社民。《元史》

明边境有仓,收屯田所入以给军,州县则设预备仓。《明史》

洪熙元年,谕户部,预备仓储比之前代常平,最为良法,宜遍行天下,申明旧典,勿事虚文。

《明典汇》

嘉靖八年,令各抚按设社仓。《明史》

按:李悝平籴之法,丰年贱收之,凶年则出以赈饥,谷价不贵,民安其居,此亦三代后救荒良法也,汉世耿寿昌始仿行之,命曰 “常平”。东汉以来,其事久废。汉明帝永平十年,帝欲置常平仓,刘般对以常平仓外有利民之名,而内实侵刻百姓,豪右因缘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置之不便,帝乃止。晋武帝欲平一江表,时谷贱而布帛贵,议立平籴法,用布帛市谷,以为粮储。而论者谓军资尚少,不宜以贵易贱。后魏始置和籴大使。隋开皇三年,京师置常平监。唐太宗时,置义仓及常平仓,以备凶荒。高宗以后,稍假义仓以给他费。至神龙中略尽,元宗即位,复置之。开元二年,敕来县不得闭籴,各令当处长吏简较。十六年,加钱收籴,仍令上佐一人专简较,法綦密矣。嗣是百弊业生,德宗之世,和籴折物,多是杂色布帛,或估逾时价,促立程限,严加征榷,远近怨苦,和籴之名,乃为虚设。宋元及明,规画经营,条式咸具。总之,得其人则事举,非其人则法坏矣。

国朝顺治十四年,令各省修葺仓廒。

康熙三十七年,定四川松潘等处积贮谷杂粮改为三分,以二分存贮,以一分遇粮贵时借给兵民,将此谷按年出易,周而复始,永著为令。

四十三年,覆准四川大州县贮谷六千石,中州县四千石,小州县二千石,无庸粜三。

乾隆三年,令四川建社仓。初四川粜卖常平仓谷价银除买补正项外,令将馀银均买作社粮,以为民倡,寻士民相率乐捐。自乾隆二年秋后,买贮谷二千九百七十余石,捐贮谷二万五千六百余石,又达州、内江等三十馀处旧存贮谷二万一千石。以上合计新旧谷凡四万九千五百七十石有奇,均令加紧收贮,照常平仓例,每谷四百石建廒一间。

四十八年,署四川总督、成都将军特成额奏请,酌留未经变价之义仓,存贮民间,以资接济。得旨允行。

按:川省常平仓谷,自乾隆十四年正月奉准部谘,照雍正九年旧额,通共应贮谷一百二万九千八百石。因定额后建始县改隶湖广,川省复设酉阳州、秀山县并九姓长官司,贮谷无多,议请加贮四千石,打箭炉留贮米三百四十五石一斗六升零,共米谷一百三万四千一百四十五石一斗六升零,又溢谷作为加贮,共十四万七千八百六十七石一斗四升零。又自乾隆四年俊秀捐谷起至十八年,加捐谷六十万石,陆续收捐代捐,于二十八年收纳完足。后虽叠次军兴,碾运而买补易还,额贮要无亏缺。兹将重庆府属州县现贮仓谷并社、义各谷数胪列于后,以征储偫之裕焉。

重庆府,丰裕仓在府署后,计二十九廒,额贮仓斗谷一万六百九十石零一斗。

巴县,常平仓在县署头门内左侧,计二十一廒,额贮仓斗谷一万一千四百零五石七斗;监仓在学院署后,计一百三十廒,额贮仓斗谷六万一千一十二石七斗八合。三处共八万四千一百八石五斗零八合。本城义仓二十二廒,在府署后,贮仓斗租谷三千零九十二石二斗五升;白市驿义仓十二廒,在文昌宫左侧,贮仓斗租谷三千九百二十九石;木洞镇义仓九廒,在巡检署后,贮仓斗租谷二千九百七十八石七斗五升。本城社仓十四廒,在府署后,额贮仓斗谷六千六百八十二石一斗九升二合八勺,嘉庆二十五年奉文,归并本城、白市驿、木洞镇三处。白市驿社仓四廒在文昌宫左侧,额贮仓斗谷一千九百八十五石四斗二升七合二勺,木洞镇社仓七廒在司署后,额贮仓斗谷二钱九百八十一石八斗九升二合。

江津县,常平监仓谷共五万八千石,社仓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九石二斗一升。

长寿县,常平监仓谷共四万四千石,社仓谷五千四百七十一石一斗一升二合六勺。

永川县,常平监仓谷共六千五百九十石,社仓谷一万五百四十四石九斗一升一合九抄。

荣昌县,常平监仓谷共六千二十石,社仓谷一万二千六百九九石七合八勺。

附:明荣昌县《新建广积仓记》,重庆府荣昌县儒学训导(名缺)、贵州黎平府知府邑人(名缺)。河南南阳府唐县教谕邑人(名缺)、邑旧有仓储 “丰积 ”在仪门内之东,正德甲戌郡侯金建,惜匝近官廨,广盈在治门邮传(下半缺失)中也,而会计斤贮,庸以备大祲第。岁久弗葺,益以处非其地,只速其朽,往往罚及(下半缺失)。张侯(缺)验仓场,目悲其耗,欲改作之,恐糜民费言。丙子,甫购市民李世传地,(下半缺失)公,旋公廉而有干,(缺二字)以其事授之,暨承阙命,相嘱彼垲,仰垫不坪堥者,乃刊而(下半缺失)。先为厅,次为楼,为抱厅,为门,构间各三,东西翼以三十眼有奇,门之两旁为隶楹门之(下半缺失)民居,而黄河清愿易别。区侯以广盈仓旧地与易上戬神祠,为庖,为(缺)及碑字于(下半缺失)外,(缺)益固,几阙(缺二字),皆新造。缘侯经画,亦公参猷,稍有不足,辄请于侯,不忍(下半缺失)。戊寅季冬,辛卯成工,邑大夫士环睹其成,.曰:礊乎如蛎之房也,绸乎如星之罗也(下半缺失)。叩其中车如舳,如以(缺)乃积,可保无虞,而为之守者免其罚,为之民者祲有备矣(下半缺失)哉。民之天乎,建仓以广(缺),将以饲民食也,亦以定民天也。奥我祖宗当平定后,诏天下立仓场三百

一十处,令大司徒以荒政奏闻,而实惠逮又远(下半缺失)□

。率由洪济储食哺民,固司牧者之首务欤。余尝窃计,兹工也,有伐于(缺二字),取诸力木采(下半缺失)者而任非其人,工告艰矣。若吾公数事之勤而克堪授任,张侯任惟其人,而亮忠阙托(下半缺失)以忠以使民则功成不日,侯忘其(缺),公忘其勤,民忘其劳,而经久积贮,黎民世将利赖于无涯也,已视前令之(缺三字)也(下半缺失)。闻诸荀卿论财之本末源流而归之,设养阙和潢。然使百姓有馀而不忧,不足则仓虽弗设亦裕矣,是知固计之极也。禹雨汤旱(缺)亡损瘠者恃有此也。今吾侯心存(缺)爱,和气充溢,以臻国计之极,聿望于(缺)来子民者,以和导和可也。是作也,以总阙任太和(下半缺失)张侯讳秉义以董厥事清江春塘(缺)公哲以裨厥成,则贰令(缺二字)陈公九畴而幕史黄冈段公炜也,然仓场训校之侧(缺三字)公晴司训广溪刘公仁不时来视,厥(缺)咸相与嘉其落成者。仓成,(缺)请命名于侯,侯曰:“广积(缺)虚,受积中实,盖取诸二(缺)公之(下半缺失)也。”侯不没乎前令之绩,民不忘乎前令之政,逆以睹后来之民不忘乎今日也,故并附书之。万历七年已卯夏六月吉旦。

綦江县,常平监仓谷共二万二千石,社仓谷四千一百四十一石五斗六升四合七勺九抄。

南川县,常平监仓谷共五千二百七十石,社仓谷六千二百四十六石一斗。

铜梁县,常平监仓谷共四万六千石,社仓谷一万三千七百九十五石八斗一升九合九勺一抄。

合州,常平监仓谷共五万二千石,社仓谷二万四千六百十五石七斗四升八合三勺二抄。涪州及武隆,归并常平监仓谷共四万八千石。

大足县,常平监仓谷共五千二百石,社仓谷一万四千五十石四斗九升九合六勺。

璧山县,常平监仓谷共五千四百石,社仓谷一万二千三百七十九石七斗三升一合六抄四撮。

定远县,常平监仓谷共四万四千石。

江北厅,常平监仓谷共二万六千石,社仓谷二千二百三十三石五斗一升二合一勺五撮。

蠲赈

宋太祖乾德四年,特免四川夏税诸征。

按:《文献通考》,蜀自张魏公屯军关陕,以赵开为随军转运。军前支领,馈饷尤浩,故赋税、茶盐、榷酤、和买、步绢、对籴、米粮及其他名色钱物,锱铢必取,率是增羡,蜀民颇困,事定之后,凡无名横敛不急冗废,多从蠲减云。

元仁宗延祐五年,置重庆路,江津、巴县屯田,省成都岁漕米万二千石。

明宣宗宣德九年,免四川被灾税粮。宪宗成化六年,免四川被灾税粮。十五年,免四川被灾税粮。二十一年,免四川被灾税粮。孝宗二年,复四川流民复业者杂役三年。世宗嘉靖五年,免四川被灾税粮。二十年,免四川被灾税粮。穆宗隆庆四年,免四川被灾税粮。神宗万历二年,赈四川被寇都掌蛮诸县。六年,免四川逋赋。二十九年,蠲四川加派田租逋赋。

国朝康熙三十二年奉上谕:朕抚驭寰宇,蚤夜孜孜,惟以实惠及民,俾登康阜。为念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四省,俱属边地,土壤硗瘠,民生艰苦,与腹内舟车辐辏得以广资生计者不同,朕时切轸怀。历岁以来,屡施恩恤,广西省康熙十六年通省钱粮,十七年、十八年民欠钱粮,贵州省二十二年秋冬及二十三年春夏地丁钱粮,又贵州、四川二省二十五年未完及二十六年历征钱粮,云南省二十七年以前屯地积欠钱粮,俱经次第蠲豁。兹念育民之道,无如宽赋,矧边省地方,非再沛优恤之恩,则闾阎无由充裕,所有康熙三十三年四省应征地丁银米著通行蠲免。仍行文该督抚,偏加晓谕,令人沾实泽,以称朕嘉惠远省民生至意,如有不肖有司借端蒙混,私自征收者,该督抚指名奏劾,从重治罪,尔部即遵谕行。特谕。

康熙四十三年,四川应征地丁各项钱粮通行蠲免。

康熙五十年,四川应征地亩人丁察明全免,并历年旧欠,俱著免征。

雍正八年,四川额征地丁银三十一万六千三百两零,悉行蠲免。

乾隆十年,谕旨将乾隆丙寅年直省应征钱粮通行蠲免,其如何办理之处,著大学士会同该部,即速定议具奏,钦此。

部议,请照康熙五十年例,分作三年以次办理,四川省地丁钱粮于丙寅年全行蠲免。共银六

十八万三百馀两。

乾隆三十五年,各省应征钱粮通行蠲免,部议分作三年以次办理,四川省地丁钱粮于辛卯年全行豁免共银六十六万八千四百馀两。

乾隆四十一年,两金川全境荡平,查明四川州县,分析差务繁简,蠲免有差。

乾隆四十二年,蠲免天下钱粮,仍照乾隆三十五年例,分作三年办理,四川省地丁钱粮于戊戌年全行蠲免共银六十九万二千三百馀两。

乾隆五十五年,万寿八旬,各直省应征钱粮通行蠲免。

部议请按各直省征额,将所属各州县次第搭配,作三次轮三年办理。四川省于辛亥轮免龙安、茂州、松潘、保甯、顺庆、潼川、资州七属共银二十二万七千二百馀两。壬子年轮免重庆、夔州、酉阳、忠州、达州、石柱、雅州、宁远、嘉定、眉州、邛州十一属共银二十二万九千五百馀两。癸丑年轮免成都、绵州、叙永、泸州五属共银二十一万五千四百馀两。

乾隆六十年十月初八日奉上谕,朕临御以来,勤求民隐,日有孜孜,惟期藏富于民,家给人足。仰荷昊苍眷祐,列祖贻庥,寰宇升平,重熙累洽,行庆施惠,

泽频加,节经普免天下漕粮三次,地丁钱粮四次,其馀遇有偏灾,随时蠲账不下千万亿两,近将各省积欠钱粮概行蠲免,又复数千余万两。所以子惠元元,休养生息者,至周且渥。今朕纪年庆符周甲丙辰元旦举行归政典礼,为嗣皇帝登纪初元,大廷授受,笃祐延厘,实为旷古吉祥盛事,尤宜广沛恩纶,俾薄海群黎共沾湛恺。本欲于新正传位后降旨,但思二月间即届开征之期,恐远省接奉稍迟,著即将嘉庆元年各直省应征地丁钱粮通行蠲免,以示朕与嗣皇帝爱育闾阎,同锡恩施至意。其如何按年轮免之处,该部查照向例,核议具奏施行,钦此。

部议请照乾隆五十五年例,按各直省征额,将所属各州县次第搭配作三次,轮三年办理,四川省于丙辰年轮免龙安、茂州、松潘、保甯、顺庆、潼川、资州七属共银二十二万七千二百六十馀两。丁巳年轮免重庆、夔州、酉阳、忠州、达州、石柱、雅州、宁远、嘉定、眉州、邛州十一属共银二十三万零十馀两。戊午年轮免成都、绵州、叙州、叙定、泸州五属共计二十一万五千四百八十馀两。

嘉庆元年起,至九年止,教匪平定后,将四川省各州县递年积久未完钱粮分别豁免有差。

荒政

蠲账泽之沛于上者也,荒政法之存乎人者也。蜀称沃野,而谷性柔脆,不堪久贮,民间向无三年之蓄,岁一不登,束手待毙,谨登无名氏《救荒条款》以资采择。其略曰:伏查川东北绥定、保甯、顺庆、潼川四府所属,自盐亭、南部、南充、西充、蓬州、营山、仪陇,以及渠、大、达、新、东、太平、城口,共十四厅州县,延袤一千五六百里,道光己亥自五月二十日不雨,迄于七月之初,亢旱四十五日,各处山田、山地,粒米无收。其正疃坝田有堰塘、河水灌救者,颖栗颇为成实。奈届秋,大雨连绵,又复

崇霉烂,所以去冬十一、十二两月,民间缺粮。即将所种大小二麦、豌蚕两豆及一切日用菜蔬连根食尽,嗣后草本树皮,靡有寸遗。初典衣物,继弃妻女。繈褓充塞通衢,老羸辗转沟壑,流难播迁,比户皆然。其不堪荼毒者,非阖户自经,即僵毙原野,

真有目不忍见,耳不忍闻者,盖从来未有之灾荒也。查各县米价,每斗亦只八百余钱之多,而前此三五年间,民力早已十分拮据,现在所有一应器具,苟可得钱数十零星,贱售又经告罄,即使斗米三钱,彼亦无赀购买。数十万生灵嗷嗷待哺,而川省向无请赈之例,出粜仓谷一节,若仅照常开放,亦止饱胥吏奸民之囊槖,实无裨于流亡。某谨采前人救荒善政,参以时下情形,敬陈条款数件,惟良有司炯鉴焉。

一勘灾不可不急也。州县报灾,委员复查,固当遵照旧例,然使稍事因循,噬脐何及。

一分保编甲。救荒之难,难在审户,其中户口不清,开载不实,贫者未必皆报,报者不必尽贫。迨至赈济之时,徇纵冒滥,强梁者得之,善弱者不得也;附近者得之,僻远者不得也;胥吏绅耆之所厚者得之,零丁无主者不得也。此惟平时先清查保甲临事始易按籍周知。

一平粜贵。循环仓禀之发,一任良有司立法之周,稽查之严,而有淹速有均否?有胥吏之侵吞,有豪右之诡诈,有蹂躏之虞,有狼藉之患。游惰不法者冒名支给,或获厚利,而乡愚穷民忍饥入城,曾不见糠秕。又聚众则易滋抢劫,积久必频起疫疠,此皆必至之害也。且大荒之年,一县待给者不下二三十万人,若仅照定额存七粜三,平价放之,不过数千石,青黄不接之际,势难延喘,而秋后采买还仓,极贫者亦必完纳,此所谓无益而又害之也。计莫若于平粜所得钱钞,仍复采买接济,即使尽数粜去,秋后犹可摊派还仓,此须择殷实大姓之能事而公忠者,公议若干人,印官破格优礼待之,谕以实心任事,务使穷荒遐壤均沾实惠云。

一救荒莫便于近。近莫近于社仓,但各保社谷为数无多,又每为诡诈者干没,此在平时稽查尤为吃紧。

一劝捐。查办赈之例,捐银二千两以上者以佐二选用,三千两以上以知县选用,六千两以上以直隶州同知选用,八千两以上以知府选用,此为原有职衔者言之也。其馀或欲为骨肉除入粟之罪,或欲为子弟成纳粟之名,任其请白,别立赏格,此汪稼门制军之权宜赈饥也。至于稍稍充足者,谕以作善致福,闭籴生祸,无论多寡,肫诚劝谕,则富郑公所谓施斗石之微,在彼实无所损,聚万千之数于人,则甚有功是也。此法按保劝输,即按保作二次分给,计本保有馀,则以赈别保之不足者,亦裒多益寡之意也。

一劝借种勤耕地。大荒无所得食,若再失时,废种后,此更难为继,宜谕令各保、各里一切牛只、耕具、籽种,务宜有无相通,荒政所谓贷种食是也,尤宜多种蔬菜,以佐食之不足。

一在以工代赈。凡城郭、祠庙、水利、桥梁,例所当修者,应请州县官设法捐修,所用夫力居多,乃于荒年有补益,一人受佣,归其工值,总可延二三人性命。但在大饥之时,民或稍怠于事,切不可遽加以刑耳。至于建屋宇、修道路、挑田、筑堰,则劝富民为之;修塔、培寺院,则劝有力僧道为之。贫民利在得食,即少与之值,彼亦不较,又何惮而不为乎?

一施米施粥。原救荒最下之策,然亦有不得不然者,是在立法之良耳。

一禁赛神宴会。

一山林河泊有利可取,如鱼虾鸟兽之属,及草木之可食者,一任贫民采掇,地主断不得阻抑。

一禁私宰水、黄二牛。为其防于耕地。

一禁煮酒熬糖。为其耗夫食也。

一劝流民各回本籍。聚集一处,势难编给,且易生事也。

一劝团练。以防盗贼也。

一弃男女者,劝民收养之,官准立案,日后长成不得复认本生父母。或劝暂挪公项,设立

育婴公所,雇人养育,俟秋熟后,仍访还本家。一染疾疫者,劝募善医治之。一病死、饥死者,劝捐木匣收埋之。

物产

琼玉

《竹书纪年》:“夷王二年,巴人来献琼玉,宾于河,用介珪。”

麸金

《元和志》:“涪州贡麸金。”《新唐志》:“昌州、合州俱贡麸金。”《寰宇记》:“渝州、合州皆产麸金。”

《铜梁志》:“铜梁山出。”

《寰宇记》:“涪州出金文铁。”《唐志》:“合州石镜有铁。”《大足县志》:“玉口山产铁。”

丹砂

《后汉书 ·郡国志》:“涪陵出丹。”《华阳国志》:“涪陵丹舆县出丹砂。”《新唐志》:“溱州贡丹砂。”

石胆

《寰宇记》:“渝州、合州俱产。”

松屏

出涪州山石间,不加人力,天然成文。

松石

永川县出,石质松理。

文铁刀

《元和志》:“涪州贡。”《新唐志》:“忠州、涪州皆贡文刀。”

《寰宇记》:“昌州贡绢。”《九域志》:“南平军、涪州贡绢。”

《元和志》:“昌州贡筒布、班布,南州贡班布,溱州贡楮皮、

布,涪州贡布。”《新唐志》:“涪州贡獠布。”《寰宇记》:“昌州贡班布,涪州贡连头獠布。”

《唐志》:“合州贡葛。”《元和》:“渝州贡葛。”

山茧

綦江县出。

竹凤

南川、荣昌俱出。雄,色纯红。雌,色纯白。尾长过尺而身小于拳,性好竹,非琅玕万个之间,不栖之。

花蕊鸟

出府境。

相思鸟

巴县缙云山出,笼其一,则其一随之不去。

比翼鸟

《逸周书》:“孔晁注,巴人在南者,比翼鸟不比不飞,其名曰鹣鹣。”

鹧鸪

巴县出。

象牙

《寰宇记》:“南州、溱州贡。”

酋耳

张𬸦《耳目记》:“周永昌中,涪州多虎暴,有一兽似虎而绝大,逐一虎,噬杀之,奏检《瑞应图》,乃酋耳也,不食生物,有虎则杀之。”

犀角

《寰宇记》:“南州贡,《本草》‘出益州’。”

麝香

《新唐志》:“昌州贡本草麝,形似麞而小,黑色,常食柏叶,又啖蛇,其香正在阴茎前皮内,别有膜袋裹之,出益州山谷。”

九节狸

长寿、涪州出。

金线猴

江北厅出。

黄鱼

《南川县志》:“园村坝黄鱼洞产嘉鱼,大者数尺,鳞色如黄金,与常鱼异。”

大龟

谯周《巴蜀异物志》:“涪陵多大龟,其甲可以卜,其缘中又似玳瑁,俗名曰 ‘灵叉’。”《华阳国志》:“涪陵山有大龟,其甲可卜,其缘可钗世,号‘灵钗’。”

嘉鱼

出綦江县跳鱼洞,长三寸,巨口细鳞。

象鼻鱼

巴县出,鼻长如象。

鳊鱼

长寿县、安居乡、荣昌县、定远县皆出,即鲂鱼也。

岩鲤

巴县、涪州俱出。

《锦里新闻》:“涪州出三般,茶宾花最上,制于早春;其次白马;最下涪陵。”

荔枝

《华阳国志》:“江州有荔枝园。”《寰宇记》:“乐温县产荔枝,其味犹胜诸岭。涪州城西五十里,唐时有妃子园,中有荔枝百馀株,颗肥,为杨妃所喜,当时以马驰载,七日夜至京,人马多毙。然荔枝叙、泸之品为上,涪州次之,合州又次之。”今止嘉定州有数株,江北厅香国寺有二株,馀州少有植者。

海棠

《花谱》:“海棠无香,独靖南者有香,故昌州号 ‘海棠香国’。”

柑橘

《华阳国志》:“江州有柑橘,江津县产橘,味胜他属。”

紫轻梨

《洞冥记》:“涂山之北有梨,大如斗,紫色,十年一花,冬月乃实,煎之有膏,食之身轻。”

仙梨

《方舆胜览》:“普州无异产,惟崇龛仙梨。”今铜梁崇龛镇也。

相思竹

巴县缙云山出,形如桃钗。《长寿县志》:“黄草峡出。”

无节竹

《本草》:“出溱州,通身中空,无节。”

棕竹

巴县、荣昌县出。

桃枝竹

铜梁县出。

方竹

南川县出。《寰宇记》:“渝州贡班竹。”

实竹

綦江县出。

巴竹笋

陆机诗疏:“巴竹笋八月、九月生,始出地,长数寸,鬻以苦酒,豉汁浸之,可以就酒食之。”

荸荠

荣昌县出。

药子

《寰宇记》:“合州、渝州俱产。”

石藤

《寰宇记》:“合州、渝州俱产。”

土降香

黔江、涪水俱出。

仙人掌草

《本草》:“多于石上贴壁而生,如人掌,故以名,药细而长,春生,至冬犹有,四时采之。生合州。”

补骨脂

合州出。

香薷

《巴县志》:“香薷碑在金汤门,碑存字灭,地产香薷。”

天花粉

南川县出。

威灵仙

南川县出。

牡丹

合川出,《寰宇记》:“合州、渝州出牡丹皮。”《本草》:“牡丹生巴郡山谷,合州者佳。”

蒟酱

《元和志》:“涪州贡。”孟诜《食疗》:“蒟酱即荜苃,其蔓叶名扶留籘。”李时珍非之,以为蒟子蔓生,与荜苃草同类而非一物。

香稻

荣昌县出。

六棱麦

荣昌县出。

酥油

南川县出。

茄子

《元和志》:“溱州贡。”

苏薰席

《寰宇记》:“涪州产席。”

双陆子

《新唐志》:“合州贡。”

《寰宇记》:“蜀涪州出扇,为时所贡。”

《华阳国志》:“江州产粉,谓之堕林粉。”

书筒

《新唐志》:“合州贡。”

灵寿杖

涪州出,《汉书》:“孔光年老,赐灵寿仗。”颜师古注云:“木似竹有节,长不过八九尺,围三四寸,自然有合杖制。不须削理,作杖令人延年益寿。”

花竹簟

江津县出。《寰宇记》:“渝州产竹簟。”《本草》:“蜀中出桃枝竹,皮滑而黄犀、纹瘦,骨四寸有节,可以为席。”《蜀记》: “渝州出桃竹簟,为时所重。”《铜梁县志》:“以安居禁溪水竹为之,则柔滑,花纹毕现。”

桃竹簟

扬子《方言》:“巴蜀谓簟为桃笙,乃桃竹簟也。”

桃竹箸

《元和志》:“合州贡。”《寰宇记》:“渝州产桃竹。”

《华阳国志》:“涪陵出蜜蜡。”《元和志》:“溱州、黔州贡黄蜡,涪州贡白蜜。”

《新唐志》:“涪州贡黄蜡。”

按:巴郡虽曰沃壤,然连山接阜,除布帛菽粟外,罕盐铁之利,无玩好之珍,其物产同者,不

具书,故择其稍异者书之。王梦庚曰:“物产但记稍异者,体裁严整,不同庸猥。”附方言

溉水中滩碛之名,《宋史》:“昌元永川县有松溉是也。”

江津县有白漩子。杜甫诗:“撇漩捎淖无险阻。”注:今川蜀语漩

皆去声,范成大诗序:“峡江水大有之。”

正字通水疾崖倾日碥,今江津县有阎王碥。

江北有大洪江。《元和志》:“蜀人谓水口为洪。”李宏宪又云:“古人以为石梁绝水,水激而洪大。”其说不同。

去声。《汉书 ·沟洫志》:“屯氏河羡溢,有填淤反瀼之害。盖大江水涨,反灌入小涧也。”

《集韵》:“蜀人谓平川曰坝。”巴县有扶桑坝。

黄庭坚曰:“犍为之俗,谓江之瀼水为浩。”王士正曰:“巴人谓小港为浩。”巴县有龙门浩。

黄山谷谪涪州,自号 “涪皤”,不谬。宋景文笔记:“蜀人谓老为皤,取皤,皤黄发义,作‘波’非。”

音袄,《汉书 ·高帝纪》:“高祖尝从王媪武负贳酒。”《说文》:“媪,女老称。”今巴郡概以之称尊年长者。

长年

宋祁笔记:“蜀人谓柂师为长年三老,杜诗用之。”

百丈

劈竹为之连贯,以为牵具是也,杜诗多用之。

《竹坡诗话》:“蜀人谓糊窗曰泥窗。”花蕊夫人宫词云:“红锦泥窗绕四廊。”殊雅致。